为了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上海市于1993年开始实行免费法律援助制度,成立了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其热线号码为12348,是全天24小时开通的,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上海市的法律援助对象主要是有经济困难、身体残疾、高龄等群体的个人和团体,同时也包括其他类型的群体。具体来说,法律援助对象包括:
1.贫困户、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困难的人员;
2.低保、五保、优抚对象;
3.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或者成年后因病致贫的家庭;
4.违法被关押和有特殊法律援助需要的人员;
5.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等;
6.各类非营利性组织法律援助等。
上海市的免费法律援助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括普法传、法律咨询等;
2.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包括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援助;
3.提供法律代理服务,为合条件的被告、通缉对象、控告人和不承认民事法律行为能力人等提供法律代理服务;
4.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等。
总体而言,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是以解决群众身边的实际法律困难为宗旨,通过咨询、面对面咨询和现场法律援助等方式,为最有需要的群体提供各种法律援助助,有效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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