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师建平先生,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李艾平先生,陕西省司法厅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马异文女士出席,介绍陕西省公共法律服务纵深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拨打12348
针对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困难群众通过什么途径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李艾平介绍,今年6月23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法律援助提供的形式主要有五种:一是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二是刑事辩护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三是民事诉讼代理;四是行政诉讼代理;五是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对受援人提供的所有法律援助服务都是免费的,律师办案的补贴由政府承担。
全省117个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帮农民工讨薪
临近年底,农民工讨薪维权难的问题时有发生,当前我省正在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在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工作中,对农民工讨薪维权方面有哪些工作举措
陕西省司法厅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马异文说,从近年来我省法律援助案件分析,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是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主要类型,占到了民事案件的30%以上。近年来,省司法厅紧紧围绕农民工法律需求和合法权益诉求,积极探索服务新思路,出台新措施,为农民工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一是健全完善农民工维权组织网络,全省在各市县区建立了117个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同时还在省、市律师事务所设立了20个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站,特别是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乡劳动力市场、乡镇企业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确保能为有需求的农民工就近、就地、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推行便民服务措施,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全省范围内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在陕西公共法律服务网开通农民工求助绿色通道,聘请专职律师值班,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各级法律援助中心针对农民工的工资、工伤、经济补偿等案件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直接进入法律援助程序。
方便群众公证工作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老百姓办理公证的法律效应越来越多,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省司法厅方便群众公证工作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陕西省司法厅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马异文介绍,群众做公证法律服务要求越来越多,省司法厅在方便群众公证工作方面有五项主要措施:
一是全面推进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为全面推动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2017年,我省将44项与民生联系紧密、法律关系简单的公证事项列为“最多跑一次”公证范围,让群众切实享受到公证法律服务政策红利。
二是建立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我省对当事人办证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最大限度减少公证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复证明、无谓证明、过度证明,从源头上减轻群众办证负担。目前我省已经公示了44项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为群众办证提供了精准导航。
四是建立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我省各公证机构对“老、弱、病、残、孕”等申请办理公证的,安排专人负责,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对弱势群体上门服务。同时集中在重阳节等节日开展敬老活动,为7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今年,全省各公证机构共为800余位老人免费办理了遗嘱公证。
五是扩大公证法律援助覆盖面。我省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把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者纳入公证援助范围,同时不断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今年,全省办理公益类公证服务2.9万余件,减免费用400余万元。
责任编辑:胡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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