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律师学院不但是学员学习刑辩理论、刑辩技巧的平台,也是学员与学者、大家、品牌律师交流的场所;也是刑辩技术论辩、实践的基地。在这里,学员除了课程学习、培训外,更可以与国内知名学者、专家、律师实现面对面零距离的交流,去领略大家的风范、去攫取他们的智慧。同时,律师学院也将以其强大的人文力量为学员加油、为学员添翼,为学员在法海上扬帆保驾护航。
本期研修班主要在总结前四期教学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日前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实践中遇到、总结出来的新问题、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以及在刑事辩护执业中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归纳、探讨问题产生的原因、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探索新的辩护技巧,提高综合办案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
心动不如行动。来吧,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欢迎你!
二、授课内容及师资
1、专题:刑辩律师的职业素养
主讲人:钱列阳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刑事辩护法律实务教研室主任,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兼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专门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法律硕士导师。
授课内容:从刑辩律师应具备的专业素养、人文素养、社会素养看刑辩律师的定位与作用。
2、专题:刑法总则理论在辩护中的应用
主讲人:翟建律师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3、专题:企业家犯罪辩护的难点和要点
主讲人:陈有西律师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法律硕士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JM)导师。
4、专题: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在刑事辩护中的运用
主讲人:顾永忠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5、专题: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律师工作的转变
主讲人:韩嘉毅律师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委员会主任。个人专著《刑辩路上的梦》(法制出版社)。为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担任辩护人,为沈阳欧亚农业案(董事长杨斌、荷兰籍华人、朝鲜新义州首任特首)担任辩护人;为重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陈明亮担任辩护人;为收购河北定依棉集团涉嫌4亿3千万合同诈骗案第一被告朱之霖担任辩护人。
6、专题:法庭辩护的攻防技能
主讲人:王亚林律师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安徽十佳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科技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兼职教授,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安徽省律协刑委会主任,安徽省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人大司法监督员、安徽省政府立法咨询员,安徽省政协委员、合肥市政协常委。
7、专题:我有一双隐形的翅膀
主讲人:周军庭长
8、专题:法官眼中的刑辩律师
主讲人:朱军庭长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9、专题:非法证据排除及量刑规范化
主讲人:戴长林庭长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
10、专题:解读公诉十对疑难问题
主讲人:王新环处长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11、专题:证据辩护的若干操作问题
主讲人:陈虎副教授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2、专题:有效的辩护--条件与障碍
主讲人:张建伟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13、专题:刑诉法的核心观念及认同
主讲人:汪建成教授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诉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中心兼职研究员。
14、专题:非法证据排除与刑事辩护
主讲人:闵春雷教授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会员。曾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2005年),作为高级研究学者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进行研究(2009年)。现兼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兼职教授,吉林省政法委执法执纪监督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辽源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学科专家(法学)。主持完成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内的科研项目4项。在研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重大课题立项多项。
授课内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美国的确立及发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确立及特色、非法证据排除的基点-----基于证据能力的排除(与证明力的区别)、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范围(不合法的证据与非法证据、非法证据的构成---以供述为视角的分析、重复供述的效力、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证明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程序规则(律师的作用与空间)
15、特别专题:法律人应心存善念--兼谈刑事错案的成因及防范
主讲人:胡婕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点评人:甄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主持人:钱列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刑事辩护法律实务教研室主任
三、招生名额及对象
招生计划拟限100名,以报名先后为序。
招生对象为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各级公安机关刑侦人员;各法律院系从事刑事教研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等。
(二)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
五、结业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办法的结业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五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结业匾牌;
(二)由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办公室颁发第五期“刑事辩护法律业务”研修班结业证书;
(三)自动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友,享有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殊荣。
附:结业匾牌及证书样图
六、培训费用
(一)参加研修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7000元。
(二)收费优惠标准
1、客座教授介绍的学员九折;
2、往届学员介绍的新学员九折;
3、与本院签署合作协议的律师所律师按协议约定享受优惠;
4、各签约省律协集中组织报名的八折,5人团报八折。
说明:如同时满足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准享受。
七、授课讲义:提供教材、电子版讲义
八、报名方式
1、远程报名
(3)报名成功以收到学院确认函为准。在收到律师学院确认函后三日内,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
方式一:中国人民大学收费服务管理系统缴费(仅限个人缴费)
方式二: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帐户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帐号:0200007609026400244
开户行:工商银行紫竹院支行
重要提示: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律师学院学费”。
在汇款后立即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10-82509237。
联系人:陈老师13701209242(010)62515711传真:(010)82509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