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营造拥军优属法治环境工作纪事
“不怕流血流汗,就怕权益受侵犯;不怕从军思双亲,就怕家人遇纠纷。”涉军维权工作,牵涉到军地两边,关系到军心军力。近年来,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积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受到军人军属的广泛好评。
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对危害军人军属权益的案件,各地检察机关坚持重拳出击,特事快办。2013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嫌破坏军婚罪犯罪嫌疑人3人,有力地打击了军人军属人身财产权益的犯罪活动,有效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2013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及军地协作和维护军人军属权益案件14件17人,其中破坏军婚罪受理3件3人。吉林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军人、军属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时,均指定具有丰富经验的优秀办案人员办理。在办理长春市武警支队省委警卫队队长家属被骗一案过程中,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及时为被害人挽回损失,被害军属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开辟涉军案件办理绿色通道,提高涉军维权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是各地检察机关办理涉军案件的共同经验。山东省检察院指导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推动建立了快速反应、提前介入、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对于重大涉军案件,各地迅速报告,及时派员介入引导侦查,山东省检察院挂牌督办,加强指导,确保办案效果。
做好涉军案件诉讼引导
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军人军属权益犯罪的同时,各地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维护军人及其军属的合法权益上,及时解决军人军属受损权益的赔偿补偿问题,妥善化解军地矛盾纠纷。
四川省叙永县检察院在办理被告人郭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中,公诉部门在了解被害人赵某(现役军人)向郭某多次索赔无果后,认真听取其关于案件处理的意见,并就其权利救济进行了有效的引导,指导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积极协助法院多次展开调解,最终达成了损害赔偿协议,使被害人拿到经济赔偿。
在积极推进矛盾化解的同时,各地检察机关主动为军人军属提供必要法律帮扶,通过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诉讼,帮助军人军属依法解决问题。四川省检察机关积极协调军人户籍地、军属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信访部门、武装部门,共同维护军人、军属因遭受不法侵害而受损的权益,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天津等地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等手段,加强检调对接,协助有关单位采取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妥善解决官兵和家庭涉法矛盾纠纷。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军人、军属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人身损害赔偿金等案件,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政策。对需要法律援助的军人、军属,主动协调有关机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提高军人军属依法维权能力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办案之余,各地检察机关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加强维护军人权益宣传工作,提高部队和军人军属依法解决纠纷的能力。
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空军指挥学院教授苗润奇
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军队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军事检察机关与地方检察机关协作工作的意见》以来,检察机关在深入开展军地检察协作、支援国防和军队建设方面作出了很多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军地检察机关协作机制的构建为深入推进军地检察协作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也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军政军民团结的政治优势。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军地联系更加广泛、交往更加频繁,涉军纠纷更加多样,这对军地合力运用法律武器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军人合法权益提出了新要求。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军地协作机制,努力增强协作的主动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使其能够有效解决影响和制约协作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资源共享,强化队伍共建,注重优势互补,在协作查办职务犯罪、合力维护军队军人权益上作出更积极的贡献。
全国人大代表、解放军某部76分队指导员王方
军人生活在集体当中,通过处理好一件涉法涉诉案件可以让他们既感觉到组织的关怀,又能够增加他们身为军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从而更好地为祖国的国防建设作贡献。
维权故事一
“老兵热线”像娘家人
“严格说来这件事并不属于‘老兵热线’的受理范围,但是既然军人家属相信我们,我们就一定要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贺兰县检察院控申科科长朱戎战说。在“老兵热线”接待室,检察人员为祁某泡上一杯热茶,一边拉家常一边听她倾诉。原来,当天到祁某家进行登记的调查员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伤害了祁某的自尊心,才引发了口角。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检察人员积极和调查单位进行沟通,最终,该单位的主管领导代表工作人员亲自向祁某致歉。祁某非常感激,真诚地向检察人员说:“我是随军家属,人生地不熟,‘老兵热线’就像是我的娘家人,以后我有什么烦恼一定还来找你们!”
维权故事二
不能让家事影响飞行
2015年4月,江苏省沛县人马旭驾驶客车时,不慎撞到同向驾驶电动三轮车的蒋浩,蒋浩因抢救无效死亡。马旭立即报警,并将伤者送到医院救治,但是因为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刑事拘留。
收到公函后,沛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被害人家中了解情况,邀请双方到检察院就民事赔偿工作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并及时履行,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在此基础上,沛县检察院检委会经研究认为,马旭的行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已经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及近亲属谅解,且投案自首,具有法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决定对马旭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被害人代表、侦查人员等在场参与宣告程序,对相对不起诉决定无异议。
马旭涉嫌交通肇事一案顺利办理后,适逢“八一”建军节,沛县检察院检察长同该案的承办检察官前往部队,当面向马旭的儿子通报案件进展情况,此事赢得部队领导的好评。
全国人大代表、联参某通信团政治处主任费玲表示
谢文英
本报讯(记者谢文英)“这些年我们几名军队代表共同提交的一份建议今年得到解决了,效果还不错,我就从这儿谈起吧。”全国人大代表、联参某通信团政治处主任费玲快人快语,直奔主题。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官兵本人及家庭涉法问题日趋复杂,呈现出涉及领域广、知法用法少、协调处理难等特点,导致官兵思想发生波动,诱发事故案件,存在安全隐患,影响部队建设。”究其原因,费玲分析说,主要是涉法内容广泛,而部队法律专业人员少、知识相对局限,加之官兵对部队解决涉法问题的期望值过高,而地方政府、司法机关等处理军人家庭涉法问题的复杂性形成的矛盾。为切实维护广大官兵的根本利益,缓解部队建设发展压力,费玲提出三点建议:
首先,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等涉及官兵日常工作、生活的法律列为官兵理论学习的必修内容,建立健全“军师有法律事务办、旅团有法律咨询站、营有法律咨询组、连有法律咨询员”的四级法律服务网络,成立法律巡回服务组,提高解决官兵遇到的涉法问题的及时性。其次,建立以法律咨询员为主体的法律骨干网络,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处理涉法问题的能力。第三,建立完善协作制度,定期与地方公安、法院、司法、民政等政府职能部门协调沟通,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政策多种手段,开展涉军维权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原北京军区某仓库副主任王军建议检察机关
加大对军队涉法监督和法律协助
最高人民检察院(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010-65209114(查号台)010-12309(检察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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