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48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经查,下列48家社会组织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涉嫌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依法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1.吉林市国际税收研究会
2.吉林市轮胎商会
3.吉林市投资学会
4.吉林市自动化学会
5.吉林市化学学会
6.吉林市博士联合会
7.吉林市绿色农业技术协会
8.吉林市电机工程学会
9.吉林市预防职务犯罪协会
10.吉林市红酒文化促进会
11.吉林市林琴南研究会
12.吉林市陶瓷艺术家协会
13.吉林市环保产业商会
14.吉林市宠物诊疗和用品协会
15.吉林市中油化建公司职工持股会
16.吉林市博研培训中心
17.吉林市零距离外语培训学校
18.吉林市中山播音员培训学校
19.吉林市东大中学
20.吉林市北方寒地民营特产发展研究中心
21.吉林市宇冠科技信息学校
22.吉林市星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3.吉林市美江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4.吉林市奥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5.吉林市赵艳君美容美发学校
26.吉林市北华东方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27.吉林市旅游学校培训中心
28.吉林市江城挖掘机技能培训学校
29.吉林市北城技能培训中心
30.吉林市众鑫理财规划师培训学校
31.吉林市女子学校天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32.吉林市丝路花羽美容美发足部按摩专修学校
33.吉林市增越电脑培训学校
34.吉林市华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35.吉林市企业服务中心
36.吉林市金相允跆拳道俱乐部
37.吉林市龙奥少年足球俱乐部
38.吉林市英派斯健身俱乐部
39.吉林市佳良冰轮俱乐部
40.吉林市北龙阳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41.吉林市吉船乒乓球俱乐部
42.吉林市王闳瑜珈42°馆
43.吉林市嘉华车友俱乐部
44.吉林市皇冠击剑俱乐部
45.吉林市光羽羽毛球俱乐部
46.吉林市新星体育舞蹈俱乐部
47.吉林市畅墨旅游书画院
48.吉林市农民工法律服务中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现依法实施公告送达。请上述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吉林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上述社会组织可于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吉林市昌邑区天津街广阔胡同19号
特此公告。
吉林市民政局
2023年8月17日
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事指引
一、入学政策查询方式
(一)网上查询
方式3:下载“吉林市教育局”APP,在“服务”栏目中点击“义教入学”进入招生平台。
(二)现场解答
船营区教育局:船营区顺城街69号201室
昌邑区教育局:昌邑区林荫路66号205室
龙潭区教育局:龙潭区遵义东路65号536室
丰满区教育局:丰满区宜山路29号410室
高新区教育局:吉林松花江中学高中楼3楼左一门
吉林市教育局:船营区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1018室
船营区教育局:0432-64831213
昌邑区教育局:0432-62755313
龙潭区教育局:0432-63041693
丰满区教育局:0432-64562353
高新区教育局:0432-66911186
吉林市教育局:0432-62024173
二、常见问题解答
1.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查询
3.新生提供的主要信息材料
报名时须准确填写新生基本信息,报名后按照“信息采集表”要求,将户口簿(居住证)和房产证等材料报送至指定地点(每年招生季按程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指定地点)。
4.外地返吉新生(本地户籍)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与城区新生一致,可直接在网上报名,由户籍地所在区教育局对新生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安置。
5.外地来吉新生(非本地户籍)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与城区新生一致,可直接在网上报名,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对新生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安置。
联系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提供新生准确信息进行补报,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内各校招生情况安置入学。
永吉县教育局:0432-64293085
舒兰市教育局:0432-68257952
磐石市教育局:0432-65223667
蛟河市教育局:0432-67250921
桦甸市教育局:0432-66237071
经开区教育局:0432-66661702
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籍办理流程
一、转学
(一)学籍转入
(二)学籍转出
转出到国内学校:
1.学生法定监护人按照转入地接收要求,向当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
2.转入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提出转学申请。
4.家长可向转入学校确认学籍是否转入完成。
转出到境外学校:
1.学生法定监护人凭学生有效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
3.学生回到境内继续接受基础教育的,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
二、休学
1.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填写《学籍异动审批表》,并提交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医疗收费票据复印件等材料。因特殊原因休学的,需提交公安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三、复学
1.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需要复学的,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复学申请,填写《学籍异动审批表》,出具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2.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医疗收费票据复印件或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续办休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