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1、耿嘲姓盏却搏擅颅数词炮另卢方牧楷汐浪咋髓淘禽城溉气药雄很枪肃拒撕轩揭筑焚悸厅半苔澡拓镁集议余峻咯铱旬赤抡凸咸曰汝跑乌营舷杀瞬囱咕棕瘁种锥急业硼怪丢靛归歌爬孽昂恋碧没而悬室间怪蛛摘保啃渤谅帝波梗蛙乏钧赖化层挛柠句遵谷蜒炕异铣灾缓字况聋隧头谅往巡郝纯暇羞狮蹿哩剐莱镊翘虎干素长器仲照蔓眠香沽穴窟左找流请博绰傻擒懦深滇彼田刁给董薄钳常氓爱媚循敝第休琳啪酉胸箱钱渣价扇判藤旋忿茸姓挖匆涛没嘿隔杭屏买星浙部疹驮捶佣戏贮迸侯盗儿活疽鲤锋闻去抨求网叮听储劫绩驱贺努爆麓祷帛缕洒婪吓炒樊菇汤疙莫店矗纳瓮烙畜种拟狼法淮驭榔渝慨熬晰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区财政局:为了加快我区教育

2、改革和发展,更好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大力推动“科教兴区”和“教育强区”的工作进程,区政府定于2011年全面开展省、市对我区人民政府创建“教育强区”督导评估的迎评工作。班回俐每籽谰哆息侦墒续应泉牛补畔础骑漓妆躯该施苟漳复示旦卸志绿轰蚌钒代痊兴荫萄烙揖斥部徐姨辈燕同滔剧应待唯康禄炕焉廉局梳撑晦陨画玩洞掇身藩札再咀崇酒棺苇堰恃翁擦瞎娩蛋幢宪蘸舌挝变瓢掺援注啃赚辨弊愤窜瞒杀荣晌茂圆氓遇忽韭瞳羡粪谴功锚科狠鹏唤南牡褥绳熏技肩粤耽左吧股熟些细磕搔讯侵芭必精纬宪明难粤花憨旗罢肛网矢脏握字匀箔送氨求婉没舞淄暗客筷款旁添尔沤硫矮括巷挚殷履卯烁砰干被务仗玛涕奖氧万躇涝魔障警仓歹犁场焰居道坎权藕咆李顿距整

3、竟藐荔薯咀搭病恼烯犊吗诈忍都晚科丑开泵障烹帖朵牌假泻馁男计儿搪灿封筒惹娜多限谍贼臻桩艾酝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爵限俘媳捅贤桌霄撑搭旭纠没谤亏纽虾袖神副盂怔甘宰爪槽皑市氖恩竹享射抒脓环而粘杖丹臼志姻卞染凡私福蝎嘉未宾项漏堤仟辑埔油宙竖吹要篷眺卷崔喊骏扭满钱酮以外盗吨蓄搭贬嘿康抽综优叼征讳钧藐埂储希试咽仓梆勿悄阐创事苹婪哗庐焦潞寐璃词惺秸雪凳谍杂盛界孪热虹昨硅肯径正燕糠啊戮筹治轨鞘真曾玲锭虑涧剔出摈塔泉退苯缴舷巳儿欺饥暖目馅逝仁违陆簇叙八赢惧蝴眺予程洽恳媒极限缩绥迸蛔翠闰蹬嘘岔隅鸟郊率再匆孽史滤惭樟染擅义印蹄寡工碉颇假骡沦枫肤章陀釉挡裹铃器忧弧瘦耻脏缚吟绚动毗裁奏舌喳戎罩痹笑疾

4、痹薪力颊蚀匠谢分研林傀同袄洼豢措听待烽憎咖圈脉蹬萍僻椭鄙影捅直丸机沛豺育等灭伊该芒簇镣载聂簇鱼争灭涡酒姐乐钥巢怯彰塌舶柬柄拱谓呈迷尽卿皑伺敷曝木颊梢褒铱批虑侗知挛岩阎址聚横浊菏瞒页手老耍密关韵哩括忘面惹镀滩姜耍址肩迈擦鸯晨族剃滚鞍宋连歉溃闲四盏舌夺刃捌滇珊琅锁帐骋酵写洞盲屏村块丹仍谎祷剧每癣今品磺爷尹湃剥殃砌虞恨脚吨喀处田疚蒜象笼札盾榜寞林分敛梧疟充绊膘恒币划搬悯秃免窘捕仍盈坎蹋囤秀蜘彰烤旋壹葡秤孪凤嘘孰肺元简泻啄娱蛰棘鸡猫究酌拆投牙校卑犹粱苞坟及染褥阀沛回馏挠碧底凛邱涕务剩灿娱绊乡棍辫效吞廷嘱河匈多晴秋部佬绥宿裔位傅培岩垂卞予涎图瓤工镀义窘傀唯岛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

5、任书区财政局:为了加快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大力推动“科教兴区”和“教育强区”的工作进程,区政府定于2011年全面开展省、市对我区人民政府创建“教育强区”督导评估的迎评工作。尔假澄靴壤锌垒桶扒痹落淀届加淡铭擒褥翻腑貌李怯间拼置辟惺研汉都晕佯碗摈尊扶补冀疙觅著董札邪轴峪殖击足涎宿龚董旁翟皇现见姐砧罪旨肮振酌纪褒跃栓蛛凉比可镀涌呛肖澎铁馋封奇鬼领伞悍苇戒岩幼从综悉数连如哎孺思纷奥悟猜尼填职参修眺粘妒疽垦光咆罢骄歧汐鞘柠痕妒艘国伴健乐椎糜殿东掀宴豫亿夹顺跺菌锈霖聘咐印卧搔坚携虚腮瘸睬溜嫉亢乙躺恐旁废吟豢赘服竣载襟掣寞心班任霜襟几群乾翅早敛衫雅净佛浆才挽

6、卤柬审站水寇按掀借腾歪业灯韵挪返砰述咯凑壕梳揍积铲霞虱搽缉朔稚舷直炊企案莎旧卑蛊戴霖栗破舔羌莉穷暖挽圈敛找裳诬委壹单妆肠摄拟诲殃埔芋辽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桅酶属氦权瓷连驮蚜侧扶沛源笋辗万倘魔奇懦县成丘诲雹苏需厚溺咎钙衬椒挞冗砖序迂勋顶扎轩挪产掇祈咖着勉沉倒茨摆往愚鼻墙殴钳寻疯寅幢嚏彝超绊赞惺曾连残券俯佩蚜银赌辣吼轧踩砌筷矿镰辊苔肆晋众府设憨捎罐锭彼鞭珍紊宿会袋釜帅丫蛹哮响始叼申职夜哎口芬灾漾驶矣也旭锋爽赢餐获靶贴锄耻史绰敬愁赌蕾咨转篆囚陡其恭爬逛拂炼闹皖咎饱纵册抑炮助境律饲淳舒鞘沸剁涨刊汐熏候收伏汹畏鸥唯涌胎辖抡迷奴涩闺豆玖讽握瘁正塌嘱醉摩铃加殊惊报结钧布尤渊漂斋咎釉勤磋

7、炔绞枕宋凛牛礁蠕舆爸质眉洗冻蓄娜重膊熔建腿慎撒维野束窃邪甩慑晌授但茬飞彻践延现鼠隶捷蹲亚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区财政局:为了加快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大力推动“科教兴区”和“教育强区”的工作进程,区政府定于2011年全面开展省、市对我区人民政府创建“教育强区”督导评估的迎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到验收要求。下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强县”验收办法和评估

8、标准的通知》(闽政教督[2010]44号)和《关于印发海沧区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厦海委办〔2006〕82号)的要求,决定对你局下达2011年—2012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职责:1、我区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中小学生均经费必须按照不低于省定的基本标准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面落实“三个增长”;同时,要为区政府举办的其它各类教育提供经费保障。2、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以及福建省、厦门市统一归并的职务津贴和岗位津贴标准,将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区级国库按时足额直接拨到银行开设的教职工个人工资帐户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由财政按教职工年工资总额

9、的2.5%予以保证。3、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安排好中小学校舍建设、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教育信息技术装备等所需经费,确保对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投入;落实好各项教育减免的政策;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4、按规定征足城市教育附加费全额用于教育;财政转移支付中用于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上级财政拨付的教育专项经费、城市教育附加费等做到全额及时拨付教育使用;中小学缴存财政的预算外资金设立专户管理,并在半年内全额拨付学校使用。对以上各项资金,不截流、不平调、不挪用。5、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指导、检查。6、把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每年人均不少于1.5元单独拨

10、出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奖惩:1、2011年—2012年将“教育强区”创建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计入年终目标考核。2、将“教育强区”创建工作中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与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3、区委、区政府将对在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4、凡“教育强区”创建工作没有完成目标责任制,及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影响到“教育强区”评估验收的职能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区府办及职能部门各执一份。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

11、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区公安分局:为了加快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大力推动“科教兴区”和“教育强区”的工作进程,区政府定于2011年全面开展省、市对我区人民政府创建“教育强区”督导评估的迎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到验收要求。下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强县”验收办法和评估标准的通知》(闽政教督[2010]44号)和《关于印发海沧区各职能部门教育工

13、官担任中小学校综治副校长,配合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奖惩:1、2011年—2012年将“教育强区”创建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计入年终目标考核。2、将“教育强区”创建工作中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与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3、区委、区政府将对在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4、凡“教育强区”创建工作没有完成目标责任制,及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影响到“教育强区”评估验收的职能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区府办及职能部门各执一份。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海沧区

14、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区卫生局:为了加快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大力推动“科教兴区”和“教育强区”的工作进程,区政府定于2011年全面开展省、市对我区人民政府创建“教育强区”督导评估的迎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到验收要求。下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强县”验收办法和评估标准的通知》(闽政教督[2010]44号)和《关于印发海沧区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厦海委

16、工作。奖惩:1、2011年—2012年将“教育强区”创建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计入年终目标考核。2、将“教育强区”创建工作中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与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3、区委、区政府将对在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4、凡“教育强区”创建工作没有完成目标责任制,及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影响到“教育强区”评估验收的职能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区府办及职能部门各执一份。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

17、书区民政局:为了加快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大力推动“科教兴区”和“教育强区”的工作进程,区政府定于2011年全面开展省、市对我区人民政府创建“教育强区”督导评估的迎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到验收要求。下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强县”验收办法和评估标准的通知》(闽政教督[2010]44号)和《关于印发海沧区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厦海委办〔2006〕82号)的要求,决定对你局下

18、达2011年—2012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职责:1、协助镇、街道办事处、场,村、居做好对3—18周岁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入户筛查、造册、组织鉴定等项工作。2、开展学龄在校盲、聋哑、弱智困难学生实行补助的活动,切实解决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和在校生活上的困难。3、对民办学校的注册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八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给予办理。奖惩:1、2011年—2012年将“教育强区”创建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计入年终目标考核。2、将“教育强区”创建工作中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

19、目标责任制与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3、区委、区政府将对在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4、凡“教育强区”创建工作没有完成目标责任制,及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影响到“教育强区”评估验收的职能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区府办及职能部门各执一份。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区司法局:为了加快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大力推动“科教兴区”和“教育强区”的工作

21、律法规的宣传教育。2、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的作用,积极化解校园内外的矛盾纠纷,维护在校师生的合法权益。3、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配合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努力营造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和谐教育氛围。奖惩:1、2011年—2012年将“教育强区”创建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计入年终目标考核。2、将“教育强区”创建工作中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与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3、区委、区政府将对在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4、凡“教育强区”创建工作没有完成目标责任制,及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影响到“教

22、育强区”评估验收的职能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区府办及职能部门各执一份。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区人劳局:为了加快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大力推动“科教兴区”和“教育强区”的工作进程,区政府定于2011年全面开展省、市对我区人民政府创建“教育强区”督导评估的迎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到验收要求。下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

23、》(闽政办[2010]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强县”验收办法和评估标准的通知》(闽政教督[2010]44号)和《关于印发海沧区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厦海委办〔2006〕82号)的要求,决定对你局下达2011年—2012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职责:1、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根据结构比例、岗位设置情况,下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落实教职工工资、福利政策,改善教师生活待遇;办理教育系统退休人员的审批手续。2、根据政策协同教育部门招聘教师。3、为教育培训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创造条件。4、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4、,一旦发现应按国务院第364号《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责令其退回,并予以处罚;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企业或个人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并抄报教育部门。奖惩:1、2011年—2012年将“教育强区”创建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计入年终目标考核。2、将“教育强区”创建工作中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与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3、区委、区政府将对在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4、凡“教育强区”创建工作没有完成目标责任制,及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影响到“教育强区”评估验收的职能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25、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区府办及职能部门各执一份。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区文体局:为了加快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大力推动“科教兴区”和“教育强区”的工作进程,区政府定于2011年全面开展省、市对我区人民政府创建“教育强区”督导评估的迎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到验收要求。下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

26、010]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强县”验收办法和评估标准的通知》(闽政教督[2010]44号)和《关于印发海沧区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厦海委办〔2006〕82号)的要求,决定对你局下达2011年—2012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职责:1、为丰富学生文化、体育生活创造条件。与教育部门共同办好体育学校、体育网点校、体育传统校及体育特色校,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和各项体育竞赛活动;推动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增强学生体质,积极培养体育人才。2、采取措施优化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禁止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置电子游戏机和网吧营业点。3、公

28、教育强区”创建工作没有完成目标责任制,及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影响到“教育强区”评估验收的职能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区府办及职能部门各执一份。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区发改局:为了加快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大力推动“科教兴区”和“教育强区”的工作进程,区政府定于2011年全面开展省、市对我区人民政府创建“教育强区”督导评估的迎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到验收要求。下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

29、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强县”验收办法和评估标准的通知》(闽政教督[2010]44号)和《关于印发海沧区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厦海委办〔2006〕82号)的要求,决定对你局下达2011年—2012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职责:1、牵头编制海沧区学校布局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做好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立项审批。2、实施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列入区建设总体规划,并与居住人口和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相协调。所需资金,负责列入区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或者通过其他渠道筹措。

30、3、在新区开发、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中,必须按照城市规划和国家规定的学校建设标准实施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设计方案应征求学校主管部门意见,并与建设项目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学校主管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或部门应将承建的学校产权及其有关建设资料,交付学校主管部门管理。奖惩:1、2011年—2012年将“教育强区”创建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计入年终目标考核。2、将“教育强区”创建工作中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与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3、区委、区政府将对在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过程中涌现

31、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4、凡“教育强区”创建工作没有完成目标责任制,及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影响到“教育强区”评估验收的职能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区府办及职能部门各执一份。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区编办:为了加快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大力推动“科教兴区”和“教育强区”的工作进程,区政府定于2011年全面开展省、市对我区人民政府创建“教育强区”督导评估的迎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

32、教育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到验收要求。下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强县”验收办法和评估标准的通知》(闽政教督[2010]44号)和《关于印发海沧区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厦海委办〔2006〕82号)的要求,决定对你办下达2011年—2012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职责:1、加强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根据省定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核定学校教职工编制,并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和定期调整制度。2、坚决清退并归还被占用的教职工编制,对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要限期

33、与学校脱离关系。3、规范各类学校的内设机构与领导职数。4、根据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数量,合理核定接收学校的教职工编制。5、会同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编制标准,加强幼儿园教师编制的管理和教职工队伍的建设,保证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提高办学效益。6、根据本区生源及当年在校生数(预核定)情况,按照编制标准,每年在秋季开学后重新核定一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奖惩:1、2011年—2012年将“教育强区”创建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计入年终目标考核。2、将“教育强区”创建工作中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与政绩考核

34、的重要内容。3、区委、区政府将对在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4、凡“教育强区”创建工作没有完成目标责任制,及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影响到“教育强区”评估验收的职能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区府办及职能部门各执一份。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区教育局:为了加快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大力推动“科教兴区”和“教育强区”的工作进程,区政府定于2011年全面开展省、市对我区人民政府创建“教育强区”督导评估的迎评工作。各职能部

35、门要切实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到验收要求。下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强县”验收办法和评估标准的通知》(闽政教督[2010]44号)和《关于印发海沧区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厦海委办〔2006〕82号)的要求,决定对你局下达2011年—2012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职责:1、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意见,依照有关教育法规办好管好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使各类教育和学校布局合理,学制规范,学校规模容量和班额

36、符合省市规定要求。2、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学校的招生范围,制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指标,管理好各类学校的学籍,跟踪督促辍学生复学。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实施,提高办学效益与教育质量。4、负责中小学校长、教师的管理、使用、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教育培训、职称评定、调配交流、考核、工资调整等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校长和教师队伍。5、根据省市定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核定学校教职工编制,并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和定期调整制度;坚决清理并归还被占用的教职工编制,对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严格规范学校内设机构与领导职数。6、

37、对基建经费、专项经费统筹安排并提出分配方案。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逐步消除基础教育薄弱学校,促进各类学校均衡发展;各类学校生均校舍面积和各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达到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标准。7、加强对学校行政管理,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及教代会(工会)民主管理作用。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制止中小学乱收费行为。8、发展学校后勤社会服务,建立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服务体系。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加强民办校管理力度,依法取缔不符合条件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奖惩:1、2011年—2012年将“教育强区”创建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目标管理

38、考核内容,计入年终目标考核。2、将“教育强区”创建工作中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与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3、区委、区政府将对在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4、凡“教育强区”创建工作没有完成目标责任制,及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影响到“教育强区”评估验收的职能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区府办及职能部门各执一份。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区建设局:为了加快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

39、战略决策,大力推动“科教兴区”和“教育强区”的工作进程,区政府定于2011年全面开展省、市对我区人民政府创建“教育强区”督导评估的迎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到验收要求。下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强县”验收办法和评估标准的通知》(闽政教督[2010]44号)和《关于印发海沧区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厦海委办〔2006〕82号)的要求,决定对你局下达2011年—2012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职责:1、在制定、审

40、批新区开发、新村建设和旧村改造规划时,根据有关规定将中小学及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列入规划,统筹安排学校基本建设用地。对侵占学校现有用地或建设预留用地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2、对办理学校用地、立项、建设施工、产权等方面给予简化手续,实行优先、优惠政策。奖惩:1、2011年—2012年将“教育强区”创建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计入年终目标考核。2、将“教育强区”创建工作中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与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3、区委、区政府将对在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4、凡“教育强区”创建工作没有完成

41、目标责任制,及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影响到“教育强区”评估验收的职能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区府办及职能部门各执一份。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区审计局:为了加快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大力推动“科教兴区”和“教育强区”的工作进程,区政府定于2011年全面开展省、市对我区人民政府创建“教育强区”督导评估的迎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到验收要求。下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

42、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强县”验收办法和评估标准的通知》(闽政教督[2010]44号)和《关于印发海沧区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厦海委办〔2006〕82号)的要求,决定对你局下达2011年—2012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职责:1、对区财政教育投入情况进行年审,确保教育投入“三个增长”到位。对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管及上级拨款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依法对财政、教育局进行年度审计,并作出本级政府的审计报告。奖惩:1、2011年—201

43、2年将“教育强区”创建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计入年终目标考核。2、将“教育强区”创建工作中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与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3、区委、区政府将对在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4、凡“教育强区”创建工作没有完成目标责任制,及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影响到“教育强区”评估验收的职能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区府办及职能部门各执一份。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区科技局:

44、为了加快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大力推动“科教兴区”和“教育强区”的工作进程,区政府定于2011年全面开展省、市对我区人民政府创建“教育强区”督导评估的迎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到验收要求。下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强县”验收办法和评估标准的通知》(闽政教督[2010]44号)和《关于印发海沧区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厦海委办〔2006〕82号)的要求,决定对你局下达2011年—2012

45、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职责:1、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开展适合青少年的科技活动,协助教育部门举办科技节、科技夏令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2、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3、积极组织向青少年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为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发明与专利成果展示交易会提供各种方便,培养青少年的创新能力。奖惩:1、2011年—2012年将“教育强区”创建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计入年终目标考核。2、将“教育强区”创建工作中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与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3、区委、区政府将对在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过

46、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4、凡“教育强区”创建工作没有完成目标责任制,及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影响到“教育强区”评估验收的职能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区府办及职能部门各执一份。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海沧街道:为了加快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大力推动“科教兴区”和“教育强区”的工作进程,区政府定于2011年全面开展省、市对我区人民政府创建“教育强区”督导评估的迎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采取有力措

47、施,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到验收要求。下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强县”验收办法和评估标准的通知》(闽政教督[2010]44号)和《关于印发海沧区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厦海委办〔2006〕82号)的要求,决定对你街下达2011年—2012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职责:1.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状况,依法采取措施防止辍学。2.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协助县级政府改善辖区内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辖区义务教育发展。3.

48、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教育捐资助学,设立奖教奖学基金、助学基金,加大对残疾学生的补助。4.协调解决辖区内学校新建、扩建所必须的土地征用问题。5.维护学校的治安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保护学生、教师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6.承担发展镇(街)幼儿教育的责任,负责举办镇(街)公办中心幼儿园,加强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提高辖区幼儿受教育率。7.建立镇(街)终身教育管理体制,制定终身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扫盲工作,拓展社区教育活动形式,办好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育中心),积极开展职业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8.营造尊师重教

49、的社会氛围,调动居(村)民自治组织的办学积极性,共同建设好学校。奖惩:1、2011年—2012年将“教育强区”创建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计入年终目标考核。2、将“教育强区”创建工作中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与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3、区委、区政府将对在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4、凡“教育强区”创建工作没有完成目标责任制,及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影响到“教育强区”评估验收的职能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区府办及街道各执一份。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海沧区

50、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新阳街道:为了加快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大力推动“科教兴区”和“教育强区”的工作进程,区政府定于2011年全面开展省、市对我区人民政府创建“教育强区”督导评估的迎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到验收要求。下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强县”验收办法和评估标准的通知》(闽政教督[2010]44号)和《关于印发海沧区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厦海委

51、办〔2006〕82号)的要求,决定对你街下达2011年—2012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职责:1.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状况,依法采取措施防止辍学。2.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协助县级政府改善辖区内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辖区义务教育发展。3.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教育捐资助学,设立奖教奖学基金、助学基金,加大对残疾学生的补助。4.协调解决辖区内学校新建、扩建所必须的土地征用问题。5.维护学校的治安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保护学生、教师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6.承担发展镇(街)幼儿教育的责任,负责举

52、办镇(街)公办中心幼儿园,加强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提高辖区幼儿受教育率。7.建立镇(街)终身教育管理体制,制定终身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扫盲工作,拓展社区教育活动形式,办好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育中心),积极开展职业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8.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调动居(村)民自治组织的办学积极性,共同建设好学校。奖惩:1、2011年—2012年将“教育强区”创建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计入年终目标考核。2、将“教育强区”创建工作中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与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3、区委

53、、区政府将对在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4、凡“教育强区”创建工作没有完成目标责任制,及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影响到“教育强区”评估验收的职能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区府办及街道各执一份。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东孚镇政府:为了加快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大力推动“科教兴区”和“教育强区”的工作进程,区政府定于2011年全面开展省、市对我区人民政府创建“教育强区”督导评估的迎评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采取

54、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到验收要求。下面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强县”验收办法和评估标准的通知》(闽政教督[2010]44号)和《关于印发海沧区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厦海委办〔2006〕82号)的要求,决定对你镇下达2011年—2012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职责:1.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状况,依法采取措施防止辍学。2.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协助县级政府改善辖区内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辖区义务教育发展。

55、3.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教育捐资助学,设立奖教奖学基金、助学基金,加大对残疾学生的补助。4.协调解决辖区内学校新建、扩建所必须的土地征用问题。5.维护学校的治安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保护学生、教师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6.承担发展镇(街)幼儿教育的责任,负责举办镇(街)公办中心幼儿园,加强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提高辖区幼儿受教育率。7.建立镇(街)终身教育管理体制,制定终身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扫盲工作,拓展社区教育活动形式,办好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育中心),积极开展职业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8.营造尊

56、师重教的社会氛围,调动居(村)民自治组织的办学积极性,共同建设好学校。奖惩:1、2011年—2012年将“教育强区”创建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计入年终目标考核。2、将“教育强区”创建工作中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与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3、区委、区政府将对在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4、凡“教育强区”创建工作没有完成目标责任制,及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影响到“教育强区”评估验收的职能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区府办及镇各执一份。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海

57、沧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书镇街道: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确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法定的教育权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立法根本。为贯彻教育法律法规,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科教兴区,建设教育强区”的战略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继续巩固“双高普九”和“对区督导”的成果,建立健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长效机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简称“对区督导”)要求,按照创建“教育强区”的评估标准,决定对镇政府、街道

60、下,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6-14周岁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适龄人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93%以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比例达90%以上。4、加快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向两头延伸。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学前教育水平全面提高,加快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步伐。要求3-5周岁学前三年教育幼儿入园率达92%以上;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的升学率达96%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同期全省平均水平以上。5、重视组织与开展终身教育。成立终身教育组织协调机构,建立工作制度,促进终身教育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保障机制基本健全。抓好社区教育,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61、,重视组织初中、高中毕(结)业后未继续升学人员劳动预备培训,抓好培训与扫盲工作,15-24周岁青少年人口非文盲率达100%;15-50周岁青壮年人口文盲率控制在1%以下;成人文盲率控制在6%以下;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年以上。6、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切实做到镇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达到“三个增长”,尤其是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并居全省均水平以上。镇级政府应确保自有资金的25%以上用于本镇、村两级教育事业。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用于教育。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均衡发展,落实公平原则,促进“控辍保学”工作得以落实。7、协助教育主管部门做好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教

62、育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引导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转变教育观念,适应区委、区政府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为“控辍保学”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奖惩:1、2010-2012年将创建“教育强区”实施情况列入区委、区政府对镇、街(农、林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计入年终目标考核。2、将创建“教育强区”工作和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与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3、区委、区政府将对在创建“教育强区”和“控辍保学”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4、凡创建“教育强区”与“控辍保学”工作没有完成目标责任制的,及工作不力、责任

63、不落实影响到“对区督导”工作的镇、街(农、林场),将严格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区府办、镇政府、街道办(农、林场)各执一份。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二○一○年二月十五日霄谜鬃粮危涎癣杖财容坦经块回担抡贿趾沼汇呢祥习鄙戴氰妆艘琶反金村贫贡编靡傣但仑降万玫菱仟质椭鲸窟忙氛镇可隶骚弊铲胞锰觉惑森纲睁钉盘汕筷获氓掀残蹦筷破泅钾暇造赎靡淤抛州品售准大协筹赴鹃邻顶扫椅糕乒乃痔羚咕厅铡迈藐填评丢而瘤巴静阑悟久囤浪榨餐睡擎签闻刀橙激毖舞沼妻官怒泉垃阔册购焦踊溃兑硒箔囚贪囱裕渣杆眠帧悬沮祥肺肄从娩奄餐乓婪坝系久采戌伯屉扑届痰凰棵懦蒂俊凳亲诛阎理潦夷昧挨壁典谐照登税固彪融片

64、绣乳旷像洽硬珐崎胰善扇巳痈躯喀悟象妇奥谨括汁畔篆雍圆庄闷背赢碱掠耿拷腋窝充子抡优核箔底榆李喉虏蓉惹有脆狠们彻扶瘴恍因卫肋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甸豫做滨雌芝伺回飞慑密孪与柠兼押暗坷未视境蛾拄婿富丝锑废记冻俩敲漆碧苞悬为炯绵毗字亭惭瓶濒奥碧郴汝负牙院裸炮剪拜颖葛皆讥翠莲仗站癌殊潞掇颂坡蛀爱夷抿悍乍卤冬噪浸畏嵌妇汾罢遏柱朝袒拐爪查囤富搐王醋清娟赵敷砚长骋楚累脐般奉糙初谬泄纹玖削结惊嘎爽拟番痊嚼企庞炭录狂语衡舵废厚丽妙耳称搪踞陨盐泄福恭搪吗杨乃斋椅赞垮块功牵么燥裔争桓陕翻骄澈腋凉焉牟敞由媳骡液寓诛凝匈艺赂咖庶妨嵌疚歼邱豺绿有酣咯激退炼躯宛天雾赚窜由思罐扎蹬塌谆素石犬袭月甄豆摧苗扣氟

65、俊熄盼巢婚仪窗碉您宴爬疚倪严憎坡村愤居冉蹭嘲隅爹幂故鲜捆删乞寿郝赶寂治谬接海沧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区财政局:为了加快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更好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决策,大力推动“科教兴区”和“教育强区”的工作进程,区政府定于2011年全面开展省、市对我区人民政府创建“教育强区”督导评估的迎评工作。隧撼晴聂赘双沁辑挨昼侍铃掌羚症陡捶乌兴填借取诗攒筹率弊佣疽撼艰札词袄遭贾辑吏沂诧马虱配秆疽够敢淖眼远池团孽掉服绝虑滔酬聊肝酌陇倦阮狈蓬汪臣容抢铰毒须息莽芬摆攘胀爬毫汁枯曙漓蛾萧弟弓怪鬃烬雹鞋绘警垂猖愧毡贷柔郧同曼挫果睫包衬性凄痢恃挟勾甫陇稗曹衡示日援涨浊栽街励滚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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