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安排和2021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司法人权、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在全市实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援助阳光行动,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定制化、人性化服务,确保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优援速援。
全方位服务——
定制化服务——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服务,更好解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急难愁盼”问题。长春法律援助中心走进蓝精灵特殊教育学校,为学生家属、老师宣讲法律援助条例,向学生捐赠书包100个、雨伞200把、学生用本1200本。绿园区法律援助中心深入青年路街道新竹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帮助残联组织分析梳理工作难题,为社区残疾群众现场答疑,得到了残联组织、社区的群众的一致好评。
人性化服务——
畅通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残疾人维权案件。农安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一级智力残疾的田某提供上门服务,受理并指派律师代理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二道区法律援助中心为特困残疾人郭某提供“陪同办”服务,全程陪同当事人立案,现场为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代理律师。
实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援助阳光行动以来,12348热线解答咨询154000余人次,全市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共解答咨询65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80件(其中残疾人案件4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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