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知法”到“理解法”

“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法律和百姓的情感不是无关的、更不是对立的,“法律的权威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应该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贯穿到工作和执法行为中,这就要求公职人员必须热爱人民、贴近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建设,特别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执法司法人员在执法、司法过程中要心怀对百姓深厚的感情,对法律和职责充满敬畏,多站在百姓的角度,以朴素的正义观念衡量矛盾的化解过程。同时,执法者还应该打破固化的思维,增强创新意识,勤于调查研究和认真思考,锐意改革创新,善于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和破解矛盾。只要领导干部坚持以上率下、带动示范,把对法律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只要每一个司法、执法者心怀维护公平正义,心怀亲民爱民,敢于斗争、勇于改革创新,人民群众的满意感、获得感、幸福感就会就一定会越来越强,对法治的理解会越来越深刻,法治的运行就会越来越顺畅,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就一定能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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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基础知识概述法律常识法规解读司法体系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利和义务而制定的规则。它通过立法、司法和行政的形式,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法律基本知识有哪些内容,首先要了解其概念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 立法与司法体系 法律的制定过程称为立法,而执行法律的部门叫做司法机关。在这个过程中,立法机关根据社会需求出台https://www.gntpr.com/ke-pu-wen-zhang/78999.html
2.法律知识内容大全什么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在探讨法律知识内容大全时,我们首先需要了解法律的基础和核心。这些基础构成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决定了该体系如何运行和发展。因此,在深入研究具体的法规和条文之前,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至关重要。 一、定义与含义 所谓“基本原则”,指的是那些指导整个法律系统运作的一系列普遍适用的准则。这些原则不仅对立法者https://www.3svb9bc3.cn/ke-yan-cheng-guo/307224.html
3.法律基础知识概述法律体系是国家的根本法治原则,它由宪法、基本法律和其他普通法律等组成。宪法是最高的法律规范,规定了国家的政权结构、经济体制、社会制度以及公民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关系。基本法律包括行政法、刑法、民商事法等,它们分别对行政行为、刑事责任和民事纠纷进行规范。而普通法律则是针对特定领域,如环境保护、税收征收等,细化https://www.fikyjuyw.cn/tu-pian-zi-xun/51049.html
4.深入解读百条法律法规保障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的基石深入解读百条法律法规:保障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的基石 立法原则的完善 在现代社会中,立法是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为了确保法律能够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提升其权威性和普遍性,我们需要不断完善立法原则。首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民意纳入到立法过程中,以实现法律与人民群众利益更加紧密相连。https://www.cjan6a6c.cn/xue-shu-bao-gao/399413.html
5.2020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备考考点:法律基础知识3.法律规则的分类 (1)根据不同的行为模式,可分为授权性法律规范、命令性法律规范和禁止性法律规范。 (2)根据法的效力的强弱程度,可分为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3)从法律规范的内容是否确定,可分为确定性规范、委托性规范、准用性规范。 法的渊源简称“法源”,通常指法的创立方式及表现为何种法律文件形式,https://www.zkjan.com/exam/detail-8089258.html
6.注册安全工程师知识点:法的基本内容这是按照法律的内容和效力强弱所作的分类。宪法又称根本法或者母法,是具有最高地位和效力的法律文件0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普通法律是指有立法权的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通常规定某种社会关系或者社会关系某一方面的行为规则,其效力次于宪法。根据l982年宪法的规定https://www.hqwx.com/web_news/html/2013-10/201310231020029136.html
7.法律基本知识法则之网民生之舵一、法律基本知识概述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维护国家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对于个人和集体的合法权益保护至关重要。因此,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法律基本知识,并探讨其内容。 二、法理学基础 作为研究法律的科学理论基础,法理学涉及到对法律本质、性质、目的等方面的分析。这包括对正义原则、平等原https://www.1lhyh3ij.cn/tu-pian-zi-xun/413619.html
8.法律效益和法律效力法律效益和法律效力是法学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之间既存在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以下是对这两个概念的详细解释: 法律效力: 定义: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是指法律所蕴涵的、相对于一定的对象(与范围)的作用力。它表达了法律规范要求人们应当如何行为,并必须服从的强制力量。 特性: - 法律效力是法律规范本身固有的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e07a4f0ae391c2000505
9.05年10月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总结(一)一、法的渊源:(法律渊源) 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又称“法的形式”。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主要包括:(8种) 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④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⑤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⑥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http://www.dadeedu.com/html/dade_855.html
10.最高院法官:夫妻婚内关于房产权属的约定,具有对抗房屋登记的效力此种强制力,主要表现为物权变动或者法律状态变动之客观存在的效果——可以直达与之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民法物权意义上的不得对抗,形式上是物权与其他权利冲突时其效力大小强弱的比较,本质上是利益衡量价值取向,文义上就是(物权)不具有对抗效力。譬如不动产物权登记对与其不一致的夫妻财产约定不具有对抗效力。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618589.html
11.法治体系的基石法律法规的多样性与完备性法治体系的基石:法律法规的多样性与完备性 在任何一个社会中,法律法规都有哪些都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是国家意志的一种体现,是对行为规范和行为约束的一系列规定。以下,我们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法律法规的多样性与完备性。 法https://www.wemvhjgm.cn/ke-pu-wen-zhang/334823.html
12.法律与生活范文精选关键词:生命权/自由权/社会权/国家责任/私法效力 内容提要:传统生命权属于消极意义上的自由权体系,目的在于抵制国家专断剥夺个人生命,新的生命权概念在保持传统属性的同时又注入了新的内涵,一些社会权被赋予自由权属性从而获得司法保护,诸如住所权、医疗健康权、劳动权、环境权、受教育权等权利因与生命质量相关联而被http://flyshlw.1mishu.com/
13.法律规范的效力优先与适用优先实践中,往往下位阶的法律规范得到优先适用(就近适用原则)。 法律的语言是简约的。越是高位阶的法律规范越原则化、抽象化,需制定相应的低位阶法律规范进行具体化、个别化,以使法律的精神、内容能够得到贯彻和实施。高位阶法律规范是低位阶法律规范的效力依据,高位阶法律规范决定着低位阶法律规范的创制方式和内容,低位http://www.360doc.com/content/23/0508/17/1079783852_1079783852.shtml
14.关于借条与欠条的法律效力一、关于借条与欠条的法律效力 1、借条和欠条都具有法律效力,两者之间不存在法律效力强弱的问题。借条和欠条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两者性质不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https://www.66law.cn/laws/1728330.aspx
15.法学核心期刊2020年第4期要目汇编(二)破产法法律立法关键词:司法理性化;功能立场;审级制;证据推理;事实与法律 5.抗辩权效力的体系构成 作者:申海恩(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内容提要:鉴于不同抗辩权主要效力的强弱程度不同,抗辩权主要效力在于排除请求权可实现性的通说,有进一步类型化考量的余地。抗辩权对请求权可实现性的排除,包括在时间上设置排除等级的永久https://www.163.com/dy/article/FIM5P0J10530W1MT.html
16.个人收集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法律效力吗?综上所述,个人收集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公诉案件来讲,个人收集的证据是无效的,对于自诉案件来讲,个人收集的证据是否有效需要经法院审查后决定。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保障我们的生活。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有所帮助。文章https://mip.64365.com/zs/1196570.aspx
17.民事诉讼举证?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则是什么(3)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 (5)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6、什么样的证据更有效力? 当有数个证据材料时,就存在证明力强弱的问题。判断数个证据的效力强弱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https://www.51zlaw.com/flzs/96647.html
18.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物权法》第二十四条关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辆等物权变动场合将登记作为对抗第三人的要件之规定,不是对《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交付为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主义的否定,而是对效力强弱和范围之补充,即特殊动产物权变动仍以交付为生效要件,而非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http://www.law-lib.com/flsz/sz_view.asp?no=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