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福生及朱兴友、黄政红、李洪云等6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围绕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询问。副省长任军号率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高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
2019年,省政府将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列为当年的10件惠民事实之一,共为群众办理了法律服务事项57.98万件。目前,全省已建成15923个覆盖全省市、县、乡、村四级的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为群众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10万余件(次)。全天候法律咨询热线12348开通1年半以来,已服务群众28.5万通(次)。
为了保障重点人群的合法权益,我省通过开展值班律师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2018年以来累计办理通知类的形式案件11.8万件。民事法律援助方面,通过降低申请门槛、简化申请流程等一系列措施,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服务事项增加到30类,覆盖全省近2000万人群。
目前,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9万余件,受援人数超过24万人,为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20亿元。
现场询问
总量不大、分布不均如何解决?
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实现全覆盖
朱兴友委员:我省公共法律服务面临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的问题,将采取哪些措施扩大总量、均衡资源,加强乡镇、农村地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赵祖平:依靠科技力量,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的三台融合,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加大法律服务机器人的投入,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全覆盖,让群众在全省任何地方都能通过法律服务机器人享受平等的法律服务。
特殊群体公共法律服务权利咋保障?
健全制度,让灵活就业的农民工也能参加社会保险
李洪云委员:对低收入群体、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公共法律服务方面,我省还存在哪些困难,如何加强这方面等工作?
云南省人社厅副厅长谢群:我省今年已经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56万,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22万。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人设部门引导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把农村户籍的农民工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截至今年6月,我省99%的建设项目参加了工伤保险。同时,全省通过加强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为员工参保的法定责任。在劳动争议的解决上,建立了147个省、州、县三级的仲裁院,开通了农民工劳动争议的绿色通道。2020年,全省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1.7万件。
如何激发社会主体参与的积极性?
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提供人才支撑保障
李广良委员:我省采取哪些措施激发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如何?
云南省民政厅副厅长张良玉:近年来,全省民政部门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加大扶持力度,激发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目前,全省总共登记各类社会组织23000余个。其中,专门从事法律服务的社会组织,在法制宣传、纠纷办理等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民政部门通过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壮大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主体,通过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等措施,大力培育发展面向社区开展为民服务的社会组织,重点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在全省1450多个乡镇、街道建立社工站,建立志愿服务组织2.4万余个,志愿者583万余人,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撑。同时,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税收优惠等一系列措施,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