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公积金政策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农村户口公积金政策,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农民工落户城镇政策执行情况和城乡户籍权益差异分析

(一)城乡户籍之间的权益差别

由表1可以看到,城镇户口享受权益优于农村户口的12个项目主要权益。尤其在子女免费义务教育、住房、医疗等重要方面,农村户口无法享受与城镇户口同等的享受权益,差距较大,形成影响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巨大障碍。虽然农村户口也有优于城镇户口的权益,但项目少于城镇户口享受权益优于农村户口的权益。

由表2可以看到农村户口优于城镇户口的权益有8项。

1、农民工落户城镇后享有的权益

湖北“迎接新市民工程”规定,凡是符合落户条件的农村劳动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合法固定住所的有效证明及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证明,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即可在就业所在地申办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无独立经济收入的子女迁移落户手续,并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1)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就业和社会保障。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市民,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范围。灵活就业的新市民,则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2)子女享受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将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城镇公办学校对新市民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不加收任何费用。

(3)多渠道解决居住问题。

2、没有城镇户口的农民工权益状况

(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签订劳动合同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前提和基础。劳动合同签订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规模的大小,也与行业和政府监管力度有关。大企业比小企业签得多,制造业比服务行业签得多,政府管得严的地方比管得松的地方签得多。问卷调查1610人中,签订合同期限1年的220人,2年的120人,3年及以上的710人,三者占总数的65%;未签合同的560人,占35%。很多农民工反映,目前很多劳动合同是企业为了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签订的,企业随意违反合同甚至中止合同的情况很普通,劳动合同还不能很好地保护他们的权益。

(2)劳动收入和待遇偏低

调查的2330名农民工,月收入超过1800元的640人,1000―1800元的930人,600―1000元的680人,600元以下的80人。有的企业招工时承诺包吃包住,但实际伙食标准低,住宿条件简陋,文化生活单调;有的企业甚至随意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对法律规定的福利、休假期间的加班工资都不能兑现。

(3)养老保险缴纳率低

(4)医疗保险有名无实

农民工基本都在家乡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但对常年在外的农民工来说,新农合有名无实,主要是新农合对就诊医院的限制太严。根据现行规定,新农合主要用于大病住院统筹,只有少数地方试行了门诊统筹。看病原则上要求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就诊,且报销比例不同,在本乡镇卫生院可报销70%―80%,在本县城医院只能报30%,到市、省级医院就诊则基本上不能报销,在外省看病更不能报销。这些规定,使我省在省外、县外务工的730多万农民工基本无法享受新农合的实惠。

(5)与城镇保障性住房无缘

(6)留守子女受教育两头牵挂

到2010年底,全省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城镇义务教育人数累计达30.1万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占83.8%。但仍然有些地方对农民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设置了“入学门槛”,规定了各种不同名目的限制条件,需要凭“五证”(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或一年以上租房协议、原籍开具的无监护人证明、养老保险)办理农民工子女入学手续。农民工子女享受城镇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不多,对于城市的“好”学校,多数农民工子女可望不可及。

(7)社会救助排斥农民工

现行的城镇社会救助制度只覆盖城镇户籍人口,将农民工排除在外。城市出台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障、医疗救助、生活救助、残疾人救助等制度,其享受对象都明确规定为“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农民工无缘享受。各种专项救助条件较为苛刻,覆盖面很窄,几乎都是围绕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展的,通常只有生活标准在城市最低保障线下的城镇家庭才能享受,与农民工无缘。

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城乡之间游走和迁徙,一到危难时刻,企业又是减薪又是裁员,加上缺少社会救助,因此,很多农民工心里非常缺少归属感。40岁以上的老农民工,对城市存在着较严重的心理隔阂,多数希望叶落归根,年老后回到农村安度晚年。新生代农民工则普遍希望能在大城市扎根,只有在大城市呆不下去,才回中小城镇。多数新生代农民工反映,由于没有城市户口,内心深处仍然认为在城市生活处于一种“镶嵌式”状态,存在“心理孤岛”现象。

二、农民工在大中城市落户的主要障碍及不愿落户中小城镇的原因分析

(一)农民工“想进大中城市进不来”的主要障碍

越是大城市,对农民工的吸引力越大,但同时进入障碍也越大。

1、显――苛刻的“合法固定住所”条件

2、隐――部分行政管理部门的消极作为

一些城市行政管理部门对农民工存在“经济吸纳,社会拒入”的观念,认为城市资源紧缺,承载能力有限,农民工来“乐业”可以,要“安居”却不行。各地主要担心农民工落户城市带来三个方面压力,即计划生育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子女入学,因此对接受农民工落户城镇不积极,不主动。

(二)农民工“能进中小城镇不愿进”的原因

1、土地是农民工最不愿放弃的最后保障

在农村有一块承包地,可以保障最低的生活。无论是老一代农民工,还是新生代农民工,土地对他们仍然有强大的吸引力。对户口迁入城镇是否愿意交回承包地的调查显示,1720人中有1010人不愿交回。在新生代农民工座谈会上,40人面对是要农村土地,还是要城市户口的选择,超过半数表示要农村土地,可见新生代农民工同样看重农村承包地的权益。

2、惠农政策的强大吸引力

2006年我国全面免除了农业税,当前国家对农民农业的补贴金额越来越大,农村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也越来越多。新农合制度的实施,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新农保的试点推广,很多农民更是翘首以盼。赤壁市提供的一个数字令人深思:2006年以来,赤壁市的农村户籍人口一直稳定在30万左右,但到了2009年,农村人口却达到了35万。这5万人口是如何多出来的?答案是城镇居民向农村回流。有些农村人前几年花钱买了城镇户口,现在年龄大又没有稳定工作,觉得现在农村政策比城市更实惠,又想方设法把户口迁回农村。

3、生育、亲情等因素的影响

几千年遗留下来的生育观念不可能一朝一夕改变,农村家庭生二胎是普遍现象,这对渴望有男孩的农民有极大的吸引力。再就是亲情友情乡情难以割舍。特别是老一代农民工,由于文化程度不高,从相对贫困的农村进入相对富裕的城市,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长期不能融入,而且大部分人从事高强度工作,缺乏社交生活,他们想得最多的是回乡与家人团聚,与亲朋好友走动,城镇户籍对他们没有多少吸引力。

三、稳妥推进农民工落户城镇的政策建议

2012年,湖北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城镇化率达到53.5%,城镇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93个百分点。从世界一般发展规律看,一个地区城镇化率达到50%,就进入了城镇化发展的快速时期。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必然吸引更多的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逐步市民化,也必将促进城镇化的发展。让更多的农民工融入城市,解决户口只是一个过程,更重要的是推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让所有人能享受同等的权益,真正实现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发展。

(一)因地制宜制定农民工的住房政策,实现住房融入

对县城和小城镇,重点实施“城中村”、“镇中村”改造,设立专项启动资金,结合“迁村腾地”,实施农村宅基地与城镇商品房面积的1:1互换。对大中城市,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个人的力量,共同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首先,各级政府要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建设规划,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使农民工也能逐步享受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其次,可以制定“先租后买”的住房政策,试行政府和农民工“共有产权房”,3―5年内农民工分期购买。第三,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符合安全标准的农民工宿舍。采取政府出地、减免税费、企业出资的办法建设农民工公寓。

(二)尽早实现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实现社会保障融入

一是尽快制定湖北省城镇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实施细则。二是积极探索建立新农合跨区域结算体系,实现医保“一卡通”。北京市羊坊店医院作为四川新农合定点医院,为川籍农民工打开医保跨省结算大门的“川京模式”;成都与广州签订两地外出务工人员的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协议的“成都模式”;海南与多省签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协议的“海南模式”等,都可以作为参考。以尽快实行湖北新农合医保“一卡通”,建立覆盖全省的新农合结算体系。三是积极推进农民工的社会救助。推动《工伤保险条例》的落实,使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同时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基本生活救助范围。

(三)让农民工子女享有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公共服务融入

一是降低甚至取消农民工子女城镇入学门槛,农民工只要有租住房、有正常的工作和合法的收入,其子女应无条件就近入学。二是各城市的公办重点中心小学和初中,每年拿出10%―15%的指标,定向招收农民工子女,让农民工子女享受和城里学生同样的优质教育资源。三是加大城镇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加大硬、软件建设,改善办学条件,配备师资力量,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四)降低农民工进城落户的门槛要求,实现就业融入

放弃把住房作为落户门槛的要求,改为按就业年限和贡献要素作为落户要求,借鉴上海市的“绿卡”制度,珠海市的“优秀农民工奖励城市户口”制度,佛山市的“积分制”等,多途径解决固定就业农民工落户城镇。

(五)妥善化解农民工在进城落户和保留土地承包权的两难选择,实现自主融入

“十二五”规划纲要特别强调:“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或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切实保护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权益”。一方面要保障外出农民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的规定。另一方面要多种形式做好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可以实行委托代耕,也可以实行股份合作开展承包经营权流转,让农民工获得外出务工和土地承包的双重收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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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林平、雍昕、舒玢玢2011(2).劳动权益的地区差异――基于对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外来工的问卷调查[J].中国社会科学

[5]卢锋.中国农民工工资走势2012(07).1979―2010[J].中国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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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ElyèsJouinia,ClotildeNappb,DiegoNocettic.2013(01).Themarginalpropensitytoconsumeandmultidimensionalrisk[J].EconomicsLetters.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

一、农民工的界定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

1.农民工社会保险。

在法律的规定上,尽管社会保险的适用对象包括农民工,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由于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导致农民工的参保率比较低[3]。因此,如果要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国家应该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制度。

(1)工伤保险制度。

参加工伤保险有利于减少职业风险。在工作过程中,农民工可能会发生各种工伤事故,所以对于他们而言,最先确立的应该是工伤保险制度。同时,由于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在用工的过程中,企业也会更加注意农民工的安全,从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2)医疗保险制度。

在生命的过程中,每个人都会患病,尤其是农民工劳动者。因为对于大多数农民工来说,他们的生活条件比较恶劣,工作也很辛苦。所以,在农民工的生活中,医疗保险是非常重要的,它的地位仅次于工伤保险。

(3)失业保险制度。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农民工的工作不稳定,短期失业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有些人认为农民工失业后,就会回到家乡务农,其实事实并非如此。大部分农民工失业后,会继续在城市中寻找新的工作。此外,由于第二代农民工没有掌握农业技能,所以务农已经解决不了他们的就业问题[4]。一般情况下,在城市中失业后,农民工得到社会帮助比较困难,只能自己想办法渡过难关,从而使生活更加困难,不利于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由此可见,对于农民工而言,设立失业保险是非常必要的。

(4)养老保险制度。

目前,大部分的农民工没有纳入城镇养老保险体系。根据工作的稳定情况,可以把农民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稳定职业的农民工,另一类是无稳定职业的农民工[5]。对于以上分类,政府应该至少设立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方案,让农民工自己选择参保的类型,以满足不同农民工的需求。

(5)生育保险制度。

在农民工中,除了大部分是男工外,还有一部分是女工,并且在女工中,处于生育年龄的女性较多。一般情况下,在生育期间,正规企业的女职工会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但是,对于农民工中的女性而言,她们不仅享受不到生育保险的待遇,大部分女工还会被企业辞退,从而使生活更加困难,不利于下一代的成长[6]。

2.农民工社会救助。

在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救助是最基本的项目。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农民离开自己的家乡,来到陌生的城市,最终汇合成巨大的劳务大军。在工作过程中,农民工受到了很多不公平的待遇,有时他们甚至得不到自己应该享有的社会救助。我国应该尽快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给农民工提供更多的生活帮助,使他们顺利度过困难,重新树立起对生活的信心和热爱。

3.农民工社会福利。

当今社会是一个知识竞争的时代,国家对高知识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对于个人和社会而言,教育福利的重要性也不断增强。目前,我国的教育福利主要是九年义务教育,它的普及性非常广泛。但是,对于那些在城市中上学的农民工子女而言,享有九年义务教育还有较大的障碍[7]。此外,虽然农民工在城市中打工,属于弱势群体,但他们应该和市民一样,平等的享有同样的公共卫生服务。在注射免费的计划疫苗、对公民进行健康教育时,因为农民工的经济状况比较困难,所以我们应该更多的关心一下他们的需求。

三、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

1.农民工社会保险现状。

2.农民工社会救助现状。

大部分农民工在非正规企业工作,与城镇职工相比,他们的就业稳定性比较差,收入也比较低。所以在城市中,大多数农民工属于弱势群体。因此,建立农民工社会救助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农民工的社会救助主要包括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援助。第一,生活救助。有的农民工刚到城市中就业,有的农民工已经在城市中稳定就业很多年。但是,无论哪种情况,农民工可能会因为其他种种原因,使生活变得很困难,如果没有外界的救助,这些农民工会难以维持正常的生活。因此,生活救助对于这类农民工来说是很重要的。第二,教育救助。目前,对于农民工子女来说,在城市中接受教育仍然存在比较大的困难,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农民工自身的经济条件较差,没有能力支付昂贵的学费;二是与当地政府制定的对于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政策有关[12]。教育救助有利于解决第一个问题,它不仅可以改善农民工的经济条件,而且对于社会公平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第三,法律援助。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侵犯农民工权益的现象。农民工很想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权益,但因为经济水平有限,承担不讼费用,最后只能用比较极端的手段解决问题[13]。

3.农民工社会福利现状。

参考文献:

[1]樊晓燕.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困境与破解[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

[2]胡杰成.农民工市民化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

[3]高宁.农民工社会保险现状及对策分析[J].人民论坛,2013,(11):152-153.

[4]陈金田.农民工失业保险问题探究[J].保险研究,2012,(4):123-127.

[5]李涛,李真.农民工流动在边缘[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

[7]罗璇.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研究[D].锦州:渤海大学,2014.

[8]翟晓冉.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探析[D].烟台大学,2013.

[9]吴义太,邓有莲.我国农民工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金融与经济,2012,(6):81-82.

[10]毛艺.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与解决途径探讨[J].经济研究参考,2011,(11):53-55.

[11]黄曼妮.关于女性农民工生育保险的研究[J].蚌埠学院学报,2013,(3):52-55.

[12]王守恒,邵秀娟.农民工子女教育:难题与对策[J].教育科学研究,2011,(1):23-26.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民工市民化户籍改革通州区

一、新型城镇化的基本概述

城镇化是指城市经济社会的进一步社会化、现代化和集约化,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过程,该过程中伴随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渐下降、非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步上升,以及人口从农村向城市逐渐转移这一结构性变动。新型城镇化,是指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路子。2014年1月20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已修改完毕并上报,规划明确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为“人口城镇化”,更加注重提高城镇文化和公共服务的质量,以“提高城镇人口数量和城镇化率”为战略核心旨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新型城镇化的“新”就是要由过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改变为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为中心,真正使我们的城镇成为具有高品质的适宜人居之所。

二、农民工市民化基本概述

三、通州区农民工市民化现状调查

(一)通州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下的农民工市民化概况

通州区作为北京市的城市副中心,在北京市的城镇化建设中有着重要的地位。2013年通州区常住人口132.6万人,户籍人口6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3.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53.9%。而农民工市民化作为城镇化建设中重要的一环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2015年2月4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北京通州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根据方案,通州将推进积分落户政策,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

(二)调查对象

我们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深入到当地农民工群体中发放问卷。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收回有效问卷482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6.4%。

(三)调查结果及问题分析

图1农民工住房条件调查统计图

图2农民工的城镇社会保险参与情况调查统计图

图3农民工关于市民化的意愿调查统计图

图4农民工愿意市民化的原因统计图

图5农民工不愿意市民化的原因统计图

四、新型城镇化建设下农民工市民化的制约因素总结

农民工市民化是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移的过程,是农民接受和融入城市生活的过程,是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过渡的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需要面临许多的困难和障碍,这其中不仅包括制度、社会环境等外在因素,也包括农民自身的思想以及能力等内在因素。

(一)外在因素

(1)户籍制度。农民的户籍问题一直是农民在市民化进程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我国包括北京在内的大部分地区仍按照户口将公民分为农业人口和城市人口,这样城乡有别的户籍制度分离了城市和农村人口,产生了就业、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不公平。在就业方面,制度通过户籍壁垒等方式将农民排斥出正常的劳动力市场,他们只能从事边缘性工作,虽然身在城市,却几乎不可能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机会和社会地位。在社会保障方面,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农民工要么按农民身份参保,但投保和享受待遇多有不便,要么按城市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但多数人支付不起。此外,部分企业为了减少企业成本违保险法不给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基本上也没有惠及农民工。

(2)社会环境的隔离。长期以来,农民与城市居民缺少沟通和交流,有不同的思想观念,加上城市居民对新型城镇化的认识不足,对农民进城会有一定的排斥和反感心理。许多城市居民认为,农民使得城市人口激增,基础设施超负荷承载,公共服务水平降低。此外,农民进城务工与原城市居民争夺就业机会,再加上一直以来对农民形象的众多偏见乃至歧视,让城市居民对农民缺乏包容。

(二)内在因素

(2)思想文化障碍。长期以来,农民的权利保护意识很弱,很少能主动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甚至他们不了解自己应当享有的权利也不清楚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此外,农民的生活习惯、思维方式都不同于城市居民,这也阻碍了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

(3)农民意愿。许多农民为了生存或改善生活而来到城市,但城市的生活成本高昂,对于经济基础薄弱的农民来说,他们没有完全转变成城市居民的能力,土地是他们的最后保障,他们大都不愿放弃。因此,他们更希望继续持有农村户口。此外,城市里污染较严重,交通易拥堵,尤其是像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这也成为农民不愿被城市化的原因。

五、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下农民工市民化的对策及建议

(一)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明确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户籍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和方向应该定位为在保障公民迁徙自由的基础上,改变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统一的公民平等权,以有利于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带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

(二)健全户籍制度改革的配套制度

从通州区的实际情况来看,健全配套制度十分重要,这将给予农民工平等的就业机会、社会保障,解决农民工的就业难等问题。首先,政府部门应当构建新型就业制度。新时期的就业制度应当重视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之间劳资关系的改善,保障农民工与城市居民获得平等劳动报酬。其次,逐步解决农民工住房保障问题,改进住房制度。政府应当充分考虑农民工经济能力状况,大力推进农民工经济租用房,并给予其政策支持和贷款优惠,对于满足居住条件的农民工,加大对其经济适用房或廉价房的开放程度。最后,健全社会保险制度,构建个人缴费、企业匹配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机制。政府应当对农民工的基本保险给予更多的补贴,并加大对企业的监督,保证其能让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

(三)加大对人力资本的投资

(四)逐渐消除社会大众的偏见

农民工是勤劳的底层工作者,是方便城市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而在像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农民落户难、压力大的问题一直很严重,且农民工在一定程度上受着城市居民的歧视。媒体应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宣传农民对社会的贡献,倡导城市居民建立积极向上的市民观,逐渐消除对农民的偏见。

(邓玉芳、邵云单位为中央民族大学;陈小知单位为湖南农业大学;向雅茹单位为湖南商学院)

[作者简介:邓玉芳(1994―),女,湖南吉首人,本科生,主要研究方向:金融学。邵云(1995―),女,山东日照人,本科生,主要研究方向:金融学。陈小知(1994―),女,湖南吉首人,本科生,主要研究方向:农村区域发展。向雅茹(1994―),女,湖南吉首人,本科生,主要研究方向:金融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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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静雨,刘鑫h,刘文泽,等.农民利益保护视角下的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3

(11):35-36.

为认真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满足库尔勒市教育系统国语教育工作的需要,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经巴州党委统一部署,市党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招聘450名教育系统专业教师工作人员。

一、聘用及待遇保障

1、被招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统一办理相应的入职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岗位同等工资待遇。

2、招聘人员被聘用后从上岗之日起计发工资。

3、志愿到新疆工作的聘用人员子女是农村户口的可享受三年的乡镇学前免费义务教育。

4、对高学历、重点高校毕业生、紧缺专业人员考察素质较好的,根据测试成绩优先安排工作岗位。

5、依法享受探亲假等福利制度。

6、考核奖金:工作满一年且经年终考核合格者,年底一次性发放绩效考核奖励8000-12000元。

7、工资待遇:库尔勒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地区补贴、国家津贴、规范性津贴等组成。库尔勒市为三类地区,研究生每人每月4423元、本科生每人每月4265元、大专生每人每月4046元。

8、在基层学校工作的教师每月可领取基层补贴100—120元,生活补贴100—200元。

9、担任中小学校班主任的人员,每人每月245元。

10、优惠政策:(1)与本单位同岗位人员享受同样的工资待遇,正常评审职称、晋升工资、当年度第十三个月基本工资、冬季取暖费、生活补贴。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2)部分学校可为教师提供教师周转房,可拎包入住;(3)引进人员的配偶及家属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参加库尔勒市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直接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

二、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报名政审、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培训、签订就业协议、聘用等方法进行。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1、户籍不限。

2、性别不限。

3、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2月30日至1999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4、学历条件:

(1)专业要求: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为依据,特殊情况由招聘小组集体商定。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幼师专业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小学及中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有学历必须为全日制。

(3)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少数民族MHK等级三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人员,MHK等级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5、岗位资格要求:

(1)考生教师资格证书可暂时不作要求,但在上岗后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对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由校方出具可于2018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可暂不作要求,但须2018年9月正式上岗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证书,未能按时取得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的身体条件和其他全部条件。

四、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上进、学业成绩优良。

(2)已取得或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志愿到基层一线工作。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五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凡属于《库尔勒市赴内地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报考说明》(附件5)中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五、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17年库尔勒市赴内地招聘450名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其中学前段有55个特岗岗位,义务教育段有100个特岗岗位,特岗岗位需到库尔勒市后通过测试择优上岗。

六、招聘程序

①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2月5日。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宁夏街136号成都人才大厦二楼。

②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9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3号民安大厦一楼大厅。

③各职位报名名额满时报名即时截止。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资格审查表、体检表下载网址:sjzpinfo.net/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haorc.com西安市人才网下载打印《库尔勒市赴内地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体检表》附件3。

(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

报名时提交报名资料,资格审查、面试一次性完成,合格者当即进入体检环节,携带体检表(空表)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4);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签订就业协议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无异议后,市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政审及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李老师:15999027800

李老师:13325508100

张老师:18083987791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进程;劳动力转移;农村人力资源

十提出的新“四化”建设(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也是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在新“四化”建设的发展格局中,信息化无论是作为技术手段还是生产方式都是以其它“三化”为载体;农业现代化是一切发展的根基,是其它社会经济结构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业化居于产业的主导地位,是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的先导和动力;而新型城镇化更是具有不可替代的融合作用,能够连接聚合工农和城乡,促进社会整体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曾指出:“城镇化是扩大内需最雄厚的潜力所在,也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城镇化……是一个事关长远的大战略,要放在实现现代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中来思考。”[1]虽然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但就其本质来说就是推动社会经济进步、惠及国内民生的举措。

一、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劳动力转移理论

自从人类进入工业化社会之后,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都经历了一个城镇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在此进程中产生了多种劳动力转移的理论,对我国现阶段的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作用。

1.西方发达国家关于劳动力转移的理论与经济学模型

(1)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Dualsectormodel)

20世纪50年代,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威廉阿瑟刘易斯(WALewis)通过建立经济结构中的两大部门――现代部门和传统部门――经济发展模型,提出了无限剩余劳动力供给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他认为传统部门中存在这样一个现象:大量的劳动边际生产率为零的富余劳动力的出现,不仅不能增加农业产量,反而降低了农民的收入水平,致使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不能有效提高,所以劳动力具有完全的供给弹性。[2]

转移驱动是因为现代工业部门与传统农业部门在劳动生产率上的差异而引起劳动者个人收入水平上的差别。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资本规模的不断扩大,现代工业部门对农业部门富余劳动力的吸收能力越来越强,吸收的过程一直持续到剩余劳动力消失为止。本原理的缺陷是降低了农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把农业对经济的发展贡献缩小到只为工业部门扩展提供所需的廉价劳动力,与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现实不符。

(2)刘―费―拉模型

1961年耶鲁大学教授费景汉(JohnCHFei)和古斯塔夫拉尼斯(GRanis)依据西欧经济发展的经验对刘易斯(WALewis)二元结构做出重要补充和修正。他们认为:农业部门提供了工业部门廉价的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同时还为工业部门发展提供了足够的劳动产品剩余。只有农业提供的剩余足以满足越来越多的非农产业劳动力对产品消费的需求时,农业劳动力的就业转换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在发展城市工业部门的同时,也要重视农业技术创新,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实现农业与工业一起走上经济成长之路。[3]

(3)乔根森的新古典模型

乔根森(DWJorgenson)提出新古典经济学色彩的二元经济结构模型,以新的假定和视角考察了城乡人口迁移状况,对刘易斯(WALewis)二元经济结构中劳动力无限供给的假设作了深刻的反思。他假定传统的农业部门不会出现富余劳动力,因此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总是正值,而落后部门与先进部门的工资率是变动的,但它们之间的工资率总是维持着一定的比例关系,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部门转移的原因是消费结构的变化引起的,是消费需求拉动的结果。所以农业剩余制造品的生产增长速度要足够快是城乡结构发生转换的条件。[4]

(4)霍利斯钱纳里的产业结构转变论

美国经济学家――世界银行经济顾问――霍利斯钱纳里与莫伊思赛尔昆通过分析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产业、产值结构转换与产业、就业结构转换之间关系上的异同认为:在发达国家工业化演进过程中,农业产值与劳动力就业向工业转变基本上是同步的,发展中国家产值结构转换普遍先于就业结构的转换。这是因为:首先,纵观世界经济格局,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市场竞争多处于劣势,城市本身的失业现象就较严重,对农村劳动力吸纳作用有限,制约了农村人口的转移;其次,后起国家通过模仿、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工业技术、引进资金、设备及管理经验,大幅度提升工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和技术水平,使得工业部门创造产值的能力大大高于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再次,发展中国家工业产品价位高,农业产品价位低,因此就业结构变动指标比产值结构变动指标更能直接真实反映产出结构的实际变动情况。[5]

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国内政治、经济及发展历史完全不同于发达国家,现代工业对劳动力需求弹性大大下降,所以农村富余劳动力不可能一开始就直接被吸收到现代工业部门,而是首先流动到劳动密集型、技术门槛要求较低的传统工业部门,随着工业化不断深入、社会大分工更加细化,新产业尤其是第三产业――服务业不断发展时,城乡二元结构将渐渐消失。

(5)托达罗人口流动模型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托达罗(Todaro)根据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现实,认为人口流动基本上是一种经济现象,试图通过农村人力资源流入城市和城市失业同步增长的矛盾现象做出令人信服的合理解释。尽管城市的失业现状十分严重,想要向城市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会根据城乡预期收入的差异――城乡实际工资差异与能在城市就业的概率――做出合理的抉择。[6]

如果城市就业机会的可能性超过50%,预期收入就高。只要到城市的收入预期的“现值”高于农村收入的“现值”,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迁徙就会不断持续下去。在城乡预期收入差异很大的前提下,人口流动率超过城乡就业机会的增长率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合理的。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城市存在的高失业率是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和经济机会不均等的必然结果。

现状与特点1.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力资源的现状

农村人力资源是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资源,也是第二、三产业发展的有生力量和重要的人力资源“蓄水池”。农村劳动力是农村人力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指农村范围内适龄劳动人口总体所具有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能力的总和。

第一,农业从业人员情况

近十年来,我国通过逐步加强对农业、农村、农民(简称“三农”)解决速度,积极加大惠农补贴力度,有效推动农业科学技术进步,成功实现了农业人口的下降与粮食产量的增加。

第二,国际标准定义

2.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力资源的特点

(1)数量情况――存量庞大,富余劳动力多

农村人力资源的数量是指在农村范围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总和。2011年末,我国(不含台湾)总人口为13473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69079万人,占总人口比重首次超过50%,达到51.3%。2011年统计的全国城镇人口中,农民工总量就达到25278万人,比2011年增加了1055万人,增长率为4.4%。这样总体算下来若以城镇户口取样,实际上农村户口人口的数量要超过9亿人,加上农村中未能充分发挥和利用的劳动生产力,就形成庞大的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农村人力资源总量,固然是经济发展的潜在优势,但潜在的优势并非是现实的优势,一般的人口并非就是有效的人力资源,更谈不上资本要素中最主要的人力资本。只有当人作为劳动的主体与其他生产要素紧密结合创造出最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时,才能体现出人力资源的效率。[7]

(2)质量状况――整体素质偏低

转移存在的主要问题党的十报告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建设新型城镇化,人力资源是不可或缺的第一要素。新型城镇化的一个鲜明内涵就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市民化,只有劳动力的非农业化和劳动力的空间转移后的可持续性发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

1.农村人力资源转移必须进行优化与组合,提高劳动力的整体素质

(1)自由迁徙选择权与有序转移

城镇化就其本质来说,就是农村人口向城镇积聚的过程和生产要素在空间得以优化的过程。人力资源作为生产劳动的主体和重要因素,像其它生产要素一样,存在一个合理有效的移动和配置的问题,由于它的稀缺性及要素组合性,决定了人力资源的流动性。随着户籍制度的调整和一系列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完善,二元社会结构的堡垒逐步被打破,有条件的农村转移人口与城镇之间可以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实行自由的、合理的、有序的流动,以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经济效益的增长和整体生产效率的提高。[8]

(2)完全“市民权”

农村转移人口常住在城镇与所谓的“老市民”一样享有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不仅仅是换一个新的“商标”,而是真正地在生活、医疗、教育、交通、文化、娱乐、政治权利等各方面与当地的城镇居民一样享有同样的市民权。这一切的体现就是公共服务资源享有权利的均等化、均衡化。

(3)“普惠制”的社会保障

(4)充分就业原则

人的城镇化,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稳定的就业岗位,带来稳定的收入。充分就业既能使人力资源与物质资源等得到有效的配置,又解决了非农化转移人口的后顾之忧问题,加快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巩固城镇化建设的成果,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速,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和持续发展。所以不仅要实现非农人员的“安居工程”,还要创造“宜业”的环境,以期实现城镇化建设良性、健康、持续发展。

(5)品位全面提升目标

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仅意味着农村人口转移城镇的数量和速度,更为重要的是体现在质量的转变――人的整体素质提升。新形势下,每年估计1000万――1500万的农村人口实现非农化,给城镇化管理提出艰巨的任务,加强转移人口文化素质、科学素养、法律意识、文明程度等全面的素质提升,是以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应作为城镇化管理建设和发展的努力方向。

2.现阶段我国城镇化进程中人力资源转移存在的主要问题

(1)转移难度较大

据国家统计局的《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显示,在农民工中,文盲占1.5%,小学文化程度占14.4%,初中文化程度为61.1%,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不足10%。随着经济增长方式及经济结构的调整,非农产业部门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而农村劳动力中整体文化素质偏低,致使在非农产业的劳动技能相对低下,创新能力弱,胜任非农产业的难度加大。没有职业技能、专业水平不高的人就业竞争力弱,就业空间越来越狭小。[9]

(2)转移的盲目性大

(3)转移的稳定性差

(4)从业岗位技术性差

河北省的一份调查显示: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状况及人数比例情况来看,制造业占27.16%,建筑业占23.14%,餐饮住宿业占14.15%,批发零售占16.18%,居民服务占15.15%。在我国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数量更是惊人,竟然超过行业从业人员的70%,数目巨大。这部分人文化水平低,90%的人没有经过正规的技能培训,形不成一个真正的产业工人群体。我们可以看出这些行业所处劳动力市场特征是:技术要求低,就业门槛低,相应的劳动力供给充足,竞争激烈,因而失业率高是必然的。

(5)收入待遇较低

我国城市里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是52%,但是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只有34.5%。城市里有2亿多农民工及其家属,我们把这些人集中到城市里,却没有给他们提供长远的安置。同时存在许多的不公现象:同工不同酬、拖欠工资、劳动岗位歧视、劳动关系纠纷的偏向等。截至2012年,农村非农劳动力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等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的比例仅为14.3%、24.0%、16.9%、8.4%和6.1%,参保率仍较低。农民工基本不能享受公共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也没有住房补贴及公积金制度。

(6)转移地区差异性

由于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产业分布、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及劳动力的需求与供给等多种因素的作用,中西部城镇化率远远低于东部沿海及经济发达地区的城镇化率;小城市和小城镇远远落后于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城镇化率。由于处在经济结构的转型期,结构性就业供给与需求的矛盾造成了个人就业难和单位用工难的两难局面,一方面企业用工方面存在大量的“民工荒”,另一方面却存在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大量闲置。

由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等多方面的原因,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严重地制约了我国城镇化建设的进程。被纳入城镇人口统计范围内的2亿多农民工及其家属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平等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内部出现新的二元结构性矛盾,致使城镇化对扩大内需和经济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大大降低,同时也隐含了极大的社会风险隐患。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力资源的

开发规划据国家统计局报告: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为52.6%,而发达国家及许多新兴国家2012年的城镇化率已超过70%,中国与世界发达国家及新兴国家城镇化率的差距至少在20%以上。很显然,中国城镇化存在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据测算:城镇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拉动投资增长3.7%,拉动消费增长1.8%。然而中国所谓52.6%的城镇化率若依户籍人口来计算,城镇化率只有34.5%。统计数字显示: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6000元,县级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12000元,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18000元以上。十提出“必须以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由此看出城镇化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0]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国家或区域性的农村人力资源状态,对于充分有效利用物质资源,实现经济增长是极为重要的条件。科学地制定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有效地调整经济结构,推动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巨大的作用。要深入调查,摸清“家底”,根据现状及发展趋势的要求,明确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路径方法。既要分析优势,又要着力打破制约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矛盾和瓶颈因素,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开展整体和阶段性工作。

1.数量调控规划

当前农村人口数量庞大、素质较低、富余劳动力多,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致使农民整体收入低、增收难,直接影响了农业现代化的实现的推进过程,同时还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实现。控制农村人口数量,继续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促使农村人口增长模式由数量方面向质量方面转变,从源头上调节农村人力资源供给的数量;同时通过各种手段、方式、途径有效地提高整体素质,降低农村劳动力在农业的劳动参与率,加快向现代农业的转移速度,同时对富余农村人力资源加大培训和职业引导力度,使其尽快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自由有序流动。[11]

2.培育规划

结合新“四化”建设的需要,注重科技和教育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农村人力资源的投资力度。以人为本,紧紧围绕新“四化”尤其是城镇化建设的经济发展大战略,以教育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突破口,加快对农村人口全方位的主体改造,促进农村的全面发展。从农村的长远发展和我国两个百年目标实现的高度,统筹安排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及各种技能、科技、法律等培训和普及,不断完善教育体系,实现教育的终身化,有效地开发农村人力资源。

3.配置规划

新型城镇化就其本质来说――农业人口向城镇集聚的过程,也是各种资源深度开发利用、产业结构演进、生产布局更加合理和形成经济发展的新格局的过程,这一切都离不开人力资源的支撑。新型城镇化需要生产要素的集聚,生产力要素中最重要的就是人,转移中的农村人力资源在地域空间和社会经济类型区间得以优化的过程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尤其是人员的使用要求区域的产业或行业满足最优配置的原则。必须加快人力资源配置领域的改革进程,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灵活的城乡人力资源市场,把现实的就业压力转化为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驱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活力,从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支撑。[12]

4.结构调整规划

[2]高帆.二元经济结构理论最新研究进展[J].经济学动态,2003(9):60-63.

[3]赵文犀.从刘-费-拉模型分析中国的二元经济历程[J].商场现代化,2011(16):65-66.

[4]赵春玲.新古典模型评价与制度安排的经济效率分析[J].商业研究,2005(20):92-94.

[5]吴相利,刘朝彪.基于钱纳里模型的黑龙江省人口城镇化水平评估[J].统计与咨询,2013(2):15.

[6]张海涛.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分析――基于托达罗人口流动模型的思考[J].江西社会科学,2009(2):175.

[7]苏剑.我国农村还有多少富余劳动力[J].广东商学院学报,2009(5):61.

[8]刘武俊.户籍改革破冰自由迁徙可待[N].人民公安报,2013-03-21.

[9]陈超,周宁.农民文化素质的差异对农业生产和技术选择渠道的影响――基于全国十省农民调查问卷的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7(9):33-38.

[10]张继良,高新才.全面建设小康与城镇化进程[N].光明日报,2003-09-03.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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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 4.什么是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在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发或设立的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部分由政府出资,或https://jy.cafa.edu.cn/campus/view/id/45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