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司法局坚持“以受援人为中心”理念,着力打造四位一体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万件,同比增长29%,帮助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91亿元,同比增长75%;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7万人次。
二、完善案件评价体系,打造质量法援。一是深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全国案件质量评估示范中心建设。出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五个一”法律援助案件评价体系,完善援助律师退出机制,确保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落到实处。二是开展全市案件电子化和同行评估。对全市具备评估条件的1068个法律援助案件进行线上评估,合格率达99.72%。三是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研究。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与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共建“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杭州研究基地”,就法律援助制度建设、法律援助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合作。
三、推进刑事法律援助,打造专业法援。一是推进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完善值班律师制度、案件快速办理和律师资源统筹调配机制,在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探索值班律师视频咨询模式,实现工作站值班律师与在押人员“面对面”视频咨询。二是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认真落实司法部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要求,联合市中院出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试点工作。2018年,全市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743件,同比增长68%,其中审判阶段通知辩护(含商请)案件5029件,同比增长110.2%,全市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8812件,938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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