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调研汇报材料范文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司法所调研汇报材料,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和“三大主题活动”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成立了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体党员参加的第二批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关于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的安排意见》,扎实开展了“三讲一收看”活动,并组织班子成员去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结束的江油司法局学习了经验。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形成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大调解“机制,构建社会和谐稳定》的调研报告,现已转入分析检查阶段。

通过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三大主题活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达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证、服务人民的司法行政队伍,为我县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两加快、一构建见成效”的总体要求,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行政保障。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基层基础工作

四、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根据市、县要求和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实际需要,印发了《**县司法局关于落实**年度“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的计划》(平司法[**]12号),提出了**年“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资金保障、工作标准和工作措施。二是现已动工建设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和白马、水晶2个规范化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三是多次对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咨询程序等业务知识的专题培训,并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平司法[**]35号)文件,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范围及标准进行了调整。半年共完成了106件法律援助案件及1056人次的法律咨询服务,多次深入平通、**、水观等重灾乡镇宣传《法律援助条例》,接受宣传人数2800余人次。

五、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已全面铺开,县委办、县府办于**年3月9日下发了《关于**年在全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委办发[**]4号),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适用范围、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程序;加强了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在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的衔接;就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对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两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开展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劳动,进一步充实完善自我,均表示将认真接受改造,努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半年共摸底社区矫正数88名,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1名,解除矫正3名,解除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为零。

安置帮教工作坚持走衔接规范化、安置市场化、帮教社会化的路子,以防止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积极做好衔接和帮教落实工作,利用安置基地,努力为归正人员解决困难和生活出路,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种优惠政策,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以县委办、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调整**县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平委办[**]28号)文件,各乡镇(街道)也相应调整了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四财蓄胜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半年回归人员22人,安置率为100%,重新犯罪率为零。

六、公证律师工作

按上级要求,对公证处、公证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了年度考核,并签订了**年目标责任书。公证处积极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对因地震灾害引起的遗产继承、子女变更监护人、收养、财产分割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并做到服务周到、程序简化,安抚了受灾群众受伤的心灵,实现了法律服务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42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5件。:

律师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对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进行了年度考核,在律师队伍中加强了律师党建工作,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为灾后重建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

七、积极争取对口支援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支持

一是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我局努力下,今年**省司法厅给我局捐赠了C—RV汽车1辆、一体机一台、台式电脑15台、笔记本电脑15台、数码相机15部,价值50万元。县委政法委在政法应急资金中拨付25万元支持我局购买一辆雪佛莱越野车,用于灾后重建法制宣传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八、积极参与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

一是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做好了**6户遇难学生家长“一帮一”的安抚和重建工作。

二是在灾后重建中,按照县委的部署,把让受灾群众早日住进永久性住房为工作目标,认真做好平通镇石坝村334户农房重建、40户加固维修的工作,协助解决受灾群众在宅基地、建材、火砖等方面的困难。截止目前,共有重建户333户,已开工210户,主体完工200户,已入住户190户。

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7年4月,遵照省市工作部署及要求,我县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活动由公安转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启动了社区矫正工作,在先期完成丹西街道试点的基础上,于同年5月份在全县铺开,至今已3年有余。三年来,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通过司法等职能部门、各镇乡(街道)、社区(村)的共同努力,社区矫正工作取得较大的成绩。截止2010年6月底,共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716人,解除社区矫正482人(其中再犯罪3人,收监4人,移送1人,死亡2人),建立教育基地18个,公益劳动基地20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4056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150人次,开展心理咨询214人次,公益劳动3926人次,帮助3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581名矫正对象落实责任田,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204人次,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控制在0.8%以下。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显着成效主要表现在:

2、社区矫正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及《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执行、监管、考核、解除等五个环节,制定了报到管理、定期排查和动态分析报告、分对象走访、异地委托管理、跟踪管理、应急管理、特殊时期重点对象监管安全和矫正对象报告、计分考核、矫正执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严格规范,认真落实,使社区矫正工作有章可循,行之有序。建立了矫正对象电子信息数据库。落实了“一人一档”台账,把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情况形成文字、表册材料存入档案,以此作为行政奖惩和司法奖惩的重要依据;各镇乡(街道)司法所建立了一套系统的工作台账资料,公开上墙了社区矫正组织机构、职责任务、工作纪律、工作流程等制度和内容,直观式反映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3、社区矫正工作更富经常性、实效性。由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之后,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村)干部、社会志愿者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和谈心,使矫正对象及其家属与矫正组织的距离感拉近,进而使矫正组织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矫正对象的真实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过积极引导和教育矫正,绝大多数矫正对象(包括外出学习、经商、务工的人员)能够做到定期报到和思想汇报,参加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遵守外出请销假、迁居审批等管理制度,服从监督管理,自觉接受教育改造,积极悔过自新,全县累计收管的716名社区矫正对象中再犯新罪只有3人,再犯罪率不到0.8%,低于全国比例,也低于刑满释放的再犯罪比例。

4、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设施保障更加到位。县委、县政府专门将社区矫正工作办公经费、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财政局逐年落实了社区矫正专项经费,县司法局强化了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同时划拨款项为镇乡(街道)司法所添置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镇乡(街道)财政还安排配套资金统一社区矫正谈话室、教育室、档案室的名称布局,改善制度上墙等硬件设施的设置,有力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二、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困难

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处于试行、探索阶段,再加上主客观各方面的因素,尚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大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一是加强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组织调解员参加县、乡、村组织的基层综治维稳和普法骨干培训班,提高调解员法律素质和调解技能。二是积极请示汇报,争取综治维稳经费向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倾斜,解决人民调解员误工报酬,提高调解工作积极性。三是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认真开展集中排查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的通知》(西司发[2009]11号),重点对土地征用和承包、矿产资源开发、山林土地争议、水源使用村务管理等方面的农村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做到新老问题“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不落项、不漏人、不留死角盲点。1—6月,全县共受理各种类型矛盾纠纷238件,调解238件,化解成功233件,成功率达98%。其中:人民调解组织调处209件,成功化解2*件;司法所调解32件,成功调处32件;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调解29件,调解成功26件。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正日趋完善。

(四)安置帮教有效开展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杜绝和减少从新犯罪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能。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自20*年以来,每年都组织帮教团到监狱、劳教所开展帮教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县各乡镇司法行政干部对刑释人员,采取跟踪帮教、定期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了解发展生产情况及思想动向,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营造平等、无歧视的生产生活环境。20*年以来,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对象212人,其中:刑释196人,解教16人。今年1—6月份,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8人,现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没有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七)司法行政社会认知度提高半年来,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的稿件分别被《法制网》、《*日报》、《文山日报》、《*重要信息》等媒体和报刊采用38篇。其中人物通讯《用生命奏响平安和谐歌》荣获全国首届“法治与和谐”优秀法制作品三等奖;《法律援助农民工感受到的温暖之手》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开放三十年征文三等奖。通过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八)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扎实推进按照州局党委和县委的要求,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工作信息、调研报告,广泛征求科学发展司法征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司法行政队伍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有了根本转变,对科学发展的内涵、重大意义有了深刻认识和理解,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规划》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通过对全县普法依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各所站、村委开展普法治理工作的情况不容乐观,台帐、记录不规范,档案不齐全;(二)各乡镇均无法制宣传交通工具和专业宣传器材,导致农村或边远地区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薄弱环节,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难以到位;(三)人员缺编情况严重,目前,我县司法行政系统仅有在编人员38人,按编办批准的55个编制尚缺员17人,1人所现有3个,给指导人民调解、开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和压力;(四)公证业务难于拓展,近年来,办证业务出现萎缩现象;(五)执业律师少,仅2名律师的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长期病休,只有1位律师办案,律师工作难于正常开展。(六)没有注册的法律工作者仍有以亲属为由诉讼,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秩序。

1、以会代训,提高全乡妇女干部整体素质。我们利用计生例会,组织村妇代会主任学习,这不仅增强了妇女队伍的文化水平,更重要的增强了妇女的团队合作精神。6月份,根据上级妇联统一安排,组织我乡__和__两村妇代会主任参加省妇联培训,获益匪浅。

2、精心谋划,开展好各项活动。我们在“三八”节期间,开展了优秀妇女干部评选活动,并通过广播在全乡宣传先进事迹,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六一期间协调资金1000元对5名贫困儿童进行了救助。另外找准借力点,使妇联工作有声有色,母亲节与县计生协、乡计生协利用望海寺大集开展关爱妇女宣传活动;8月份与计生办通力合作开展了“金秋助学”,对18名考上三本以上院校、22名考上高中的双女、独生子女学生发放助学金2.9万元。7、8月份开展了孝贤好儿媳评选活动,做到了活动不断,精彩频现。

关爱妇女及留守儿童,一直以来是我们乡妇联的行为准则。我们协助计生办做好全乡未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未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及双女户父母摸底核查工作,为他们全部办理了意外保险缴费30000余元。充分发挥村级员的作用,热心接待群众来访,倾听其诉求,积极为其想办法,找出路,配合司法所解决多起家庭纠纷,为全乡妇女同志撑起了一片天。4月份,与包村干部__深入__村调研,协调解决有人举报__被关受虐事件,并积极联系村干部根据其实际情况协调民政所为其争取扶贫指标。

在全乡21个村推广__村文艺队开展计生宣传经验,大力倡导各村开展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积极协调文化站邀请广场舞老师来乡授课,带动全乡精神面貌改观。目前全乡21个村村村有文艺队,广场舞队伍达40余支。5月份组织黄官屯村广场舞蹈队参加了2015年沧县广场健身舞电视大赛决赛,取得了二等奖的优秀名次。

第十届村两委换届顺利完成,__、__、__等村妇代会主任进入村两委,在换届后的各项工作中发挥了良好的带头作用。同时经过努力工作,圆满完成村妇代会换届。

1、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充实、完善“妇女之家”阵地建设,使妇女之家真正建成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天和深受广大妇女依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2、与计生例会结合,开展村妇代会主任培训,在全乡广大妇女群众中开展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3、积极做好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及“六一”国际儿童节活动,以活动带动妇女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4、继续开展“妈妈”和妇女维权活动,关爱留守妇女儿童。

5、开展“关爱双女户、服务三夏生产”活动。

6、按时完成各种信息、统计材料的上报。

7、完成妇联系统各种杂志的征订任务。

现将__县人民法院__人民法庭的工作报告提交你们,请予审议。

__人民法庭现有正式干警4人,其中:配置为正科级庭长1人、副科级副庭长1人。辖区内现有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4人、县法院聘请的司法调解助理员4人。法庭内设经__县人民法院院长任命的廉政监察员1人、经县法院聘请的特邀监督员2人。

__人民法庭在县法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下、在村委会的支持下,扎实有效的开展司法审判工作。全体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恪守人民法庭庭训,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精神振奋、积极进取、勤勉敬业,依法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与此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双为”工作方针,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两增强三提高”、“两评查”、“阳光司法工程”、“四群教育”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教育活动。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如果不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法庭全体干警始终把学习当作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法庭有专门的学习制度,坚持学习工作相互促进,以学习促进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做到学习形式多样、学习内容丰富、学以致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水平,增强司法为民本领,提高司法为民水平。

(二)依法履职,积极工作

法庭坚持及时立案原则,严格做到当立则立,没有出现有案不立、违法立案的情形。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程序正当、实体合法,确保司法公正。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及时送达,就地调解、开庭,方便当事人诉讼。加大诉讼费减免力度,减轻当事人负担。

办理案件过程中,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注重调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司法调解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减少和避免涉诉案件的发生,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20__年至20__年,共受理民事诉讼案件__x件,审结__x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__x件,判决结案__件,裁定终结1件;受理刑事自诉案件1__件,审结__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__件,判决x件。诉讼案件结案率100%,平均调解撤诉率95%,巡回审判率92%。受理执行案件__件,执结__件,执结率100%。减免诉讼费__件,__x人受益,受益金额达______元。协助执行__件次。接受委托送达__件次。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__件__人次,司法调解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__件,其中:调解成功__件。

20__年,共受理民事诉讼案件__件,审结__x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__件、判决结案x件;受理刑事自诉案件__件,审结__件,其中:调解结案x件、判决结案x件。诉讼案件结案率100%,调解撤诉率93%,巡回审判率100%。受理执行案件__件,结案__件,执结率100%。减免诉讼费__x件,__x人受益,受益金额达__x元。协助执行案件__件次。接受委托送达案件15件次。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__件__人次,司法调解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

案件30件,其中:调解成功__件。结合工作实际,__人民法庭重点开展了面向__、鲁纳两乡人民群众的公开庭审、小学生法制讲座及印发宣传教育材料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月26日,法庭参加了有500余名师生、学生家长在场的__乡小学“法制、安全教育”专题讲座,并进行了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儿童节前夕,__、鲁纳两乡5000余名小学生及其父母都收到了法庭送去的特殊礼物—《为孩子成长而学习—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是监护人的法定责任》的法制宣传教育材料。6月19日,结合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在鲁纳乡狮子小学让300余名师生及周边群众亲身感受了一次庭审。

由于工作成绩明显,__人民法庭先后被__乡人大主席团表彰为“人大代表满意单位”(20__、20__、20__年度)、被__县人民法院表彰为“巡回审判先进集体”(20__年度)。徐云被__乡党委、政府表彰为“先进个人”(20__年度)。杨德栋被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调研能手”(20__年度)。李再会被__县人民法院表彰为“学习之星”(20__年度)、被__县政法委表彰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__年度)、被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__年7月)。李再会制作的《__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会民初字[20__]872号)被__县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20__年度)。

(三)廉洁自律,确保公正

工作中,庭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抓好队伍建设。经常开展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正确对待名利、权力,警钟长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全庭干警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做到公正、廉洁、为民。

(4)存在问题和不足

法庭现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庭干警的整体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法庭工作的要求;法庭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期望;法庭的办公条件相对艰苦,特别是办公场所简陋、办公经费短缺,人员偏少,不完全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

二、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全庭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法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我们一定再接再厉、戒骄戒躁,找准差距,努力改进。在今后一个时期,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1)在__县人民法院的总体安排部署下,结合法庭实际,积极开展工作。

(2)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3)继续在提高素质上下功夫,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继续在改进方法上下功夫,加强请示、汇报、协调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力度,强化诉调对接工作和调解工作机制;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

(五)积极争取标准化法庭建设项目,改善办公环境。

一、认真学习《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员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等有关政策,提高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签订了《女员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积极参加上级行及地方妇联举办的政治读书、手工制作活动及知识竞赛,通过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了“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二、积极开展“成才达标”竞赛活动见成效。通过开展自定目标自学,参加各种岗位技能培训、函授大专、本科学习、各种职称资格考试及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女员工大专以上学历人;中级职称人,助理职称人;党员人;中层干部以上人中,女干部名,其中2010年提拔副科名,提拔正股级名,副股名。2009、2010年连续两年女工委选派女员工业务骨干代表市区司法局参加省举办的员工行为守则及法律知识竞赛,为市区司法局争得了荣誉。《……》调研报告也获优秀论文二等奖。每年至少有2名女员工被县妇联表彰为“巾帼建功”行业标兵。女司法员们克服了繁重的家务和儿女的拖累、工作繁忙等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在工作中巾帼不让须眉,在诸多方面做出了令男司法员汗颜的成绩。

她们每年都要组织两次普法骨干培训班同,村、组三级干部、普法骨干,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而她们每次都是教员,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联系实际,通俗易懂。“五五”普法期间,她们共组织3000多人次接受培训,发放宣传材料25000余份,印发法律问答试卷3万余份。

她们还组建两支老年法制文艺演出队,经常到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巡回演出,均受到欢迎。而演出的剧本大多都是由她们亲自参与编写的。

她们还建成长880米,由168幅图文并茂漫画组成的法制宣传长廊。

她们还邀请法院、政府法制办、派出所、团委、关工委、的同志深入企业、学校和有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近几年来,她们共组织法制讲座20多场次,数万人接受了教育。

此外,她们还帮助党委、政府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实施规划,深入村(居)、重点单位、学校,扎扎实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帮助全镇14个村(居)委会全面开展依法治村(居)。在她们的指导下,全镇14个村居全部通过了区级民主法治村居的达标验收,其中九个村居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四个社区居委会获得江苏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

四、广泛宣传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她们坚持抓住重大节日和各种纪念日等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日、禁毒日、奥运法制宣传日等社会宣传活动,并通过张贴挂图、发放宣传单,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为抓好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成立了女律师普法讲师团,并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机关、乡村、社区、企业进行法制讲座,组织开展了“法律伴我行”百场讲座活动。全年共为全镇多家机关、学校、社区、企业进行法律知识巡回讲座,为妇女、青少年讲法制课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多万份,有余人次律师参加了妇女、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预防违法犯罪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全力以赴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年月,遭遇了工作以来最为棘手的一次调解,那是她们在村下乡时发生的一件事。村村情十分复杂,有23户人家因历史原因,十几年没批宅基地。为此,在几个村干部丈量土地时,遭到这23户村民的围攻。赶到现场时,只见男男女女30余人,拿着棍棒砖头打砸成一团。龙晓霞一面挤进人群一面大喊:“快停手,我是镇里的司法调解员,谁带头闹事,谁要负法律责任!”可愤怒的群众根本听不进她们在说什么。“什么调解员不员的,你有房子住,我们批不上地方,住你们家?”为了避免群众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举动,把所有的责任担在一人肩上,她们郑重地说:“打架解决不了问题,大家先回去,只要符合条件,我们保证给大家一个满意答复。”经过一番劝解,总算暂时稳住局面。

在接下来的调查中,发现这个村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太多太复杂,宅基地的事十几年里解决不了。村里有一家等着盖房娶媳妇,儿子从16岁一直熬到26岁,有的老人未等住上新房便含恨离世,村民的积怨和不满可想而知!如果她的保证落不到实处,不仅会使局面更加不可收拾,村民们再也不会相信司法调解员的工作。她们的身上压着重担,她们一方面向镇里领导请示汇报,一方面在县、镇、村三级不停地奔波忙碌,白天在村里调查核实,晚上召集村干部一起开会研究,还不时地去县土地部门询问有关问题,十几天下来,她们都瘦了一圈,但事情终于圆满解决了,23户农民批上了宅基地。他们逢人便说:“十年无住房,一日得解决。多亏了镇里的司法调解员办事公道、负责,把咱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儿。”

六、情系社区矫正对象。创新是工作的动力。她们在工作中注重学习思考、开拓创新,勤于学习,摄取丰富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刻苦学习《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和《社区矫正的理论与制度》等书籍。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作为特殊管控对象,是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但她依然怀着一颗真诚之心,时刻把他们的冷暖挂在心头。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坚持“三有、四落实、五结合”的工作机制,她们以情感之,以理服之,以法劝之。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集中开展“排查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居)干部逐一进行了走访,了解困难矫正对象的生活及思想状况,给他们送去慰问金及慰问品,让他们从中感受到来自政府的关怀,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尽快回归社会。

一、执法检查经过

二、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基本评价。

近一年来,县人民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通过判决、调解和执行×××多件民商事案件,尽最大可能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为稳定社会、构建和谐、促进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特点有:一是加强了队伍管理和教育,转变了干警的工作作风;二是加强了法官的素质建设,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三是抓业务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有效应对了繁重的工作局面;四是抓制度建设,提高了管理效能;五是抓基层基础建设,基层法庭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六是接受监督意识有了增强。

三、民商事审判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根据召开评议会、工作视察、问卷调查、人民群众反映、重点问题核实和法院自查报告等方面情况汇总,集中反映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是公正与效率方面的问题,具体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1、少数法官责任心不强,敬业精神差,处理案件草率,粗心大意,有些案件出现纰漏较多,影响了法官整体执法水平。

2、个别法官心术不正,执法理念发生偏差,特权思想严重,在办案中有吃请和收受好处等不正当行为,诉讼负担明减暗增,败坏了法官的声誉,影响了法官的形象。

3、部分法官年龄结构偏大,专业水平低,不思进取,四平八稳,凭“经验”办事,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开展审判工作的需要,办案质量较差。

4、有的法官执法随意性大,证据采信有偏袒,裁判案件有不公、执行案件乱表态,有执法不严、畏难情绪,工作没到位,措施没跟上,钻法律空子,规避“执行难”,久拖不执行、执行不到位问题存在。

5、制度缺位导致监督不力。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不全面、不彻底。县法院制度虽建的不少,但案件监督机制不完善,案件把关制度不健全,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未建立,未起到应有的警示和惩戒作用。

6、司法保障不到位。法官的职级待遇落实的不够好,特别是内设机构职级不明确,一定程度上未真正调动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法律援助资金不能足额到位,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援助保障不够,“打官司难、“告状难”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对法院的工作也产生了消极影响。

在执法检查中,重点抽查了县人民法院办理的民间借贷、特殊侵权、遗产继承、附带民事诉讼和执行等几类案件,并将这些案件进行了逐案分析,提出了纠正建议,特将这几件案例材料附后,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一并审议。

四、分析问题原因

县人民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归根到底是在公正与效率方面出了问题,使司法所追求的公平正义打了折扣,溯根求源,存在这些问题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

1、缘于法律规定。民商事案件主体双方属于平等地位,法律规定除特殊情况外,采取“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也就是没有证据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实际中,有些当事人缺乏法制观念,平常不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当需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缺乏必要证据,法院判案凭证据,没有证据,法院就不能支持诉讼主张。这样,即或有理却无据,导致有冤得不到伸,而判决结果令当事人不服。

2、缘于诉讼制度。法院属于诉讼环节的最后阶段,特殊的诉讼地位赋予法官一定的权限,在实际审判工作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又较大,掌管案件裁判大权的法官极易滋生特权思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难免受法官意志左右,在裁判幅度上出现失衡,导致裁判不公问题虽禁不绝。

3、缘于案件复杂。近年来,民商事案件呈急遽上升趋势,种类繁多,案情复杂,需要适用法律法规宽泛,甚至还有涉及法学原理、公序良俗处理问题的案件,加上法官办案力量不足,受办案时限限制,仓促上案、疲于应付、准备不足、处理问题草率,难免出现办案质量低下、执法不严的问题。

4、缘于队伍结构。现行法官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未接受过系统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专而不专”现象客观存在,只是在法院工作岗位上边工作边探索,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问题突出。

整体法官队伍年龄结构偏大,有些法官进取心差,不求上进,得过且过,工作马虎、懒惰,对法律规定一知半解,对基本案情没有吃透,加之在处理案件时渗杂人为因素,使一些本不复杂的案件也会出现久拖不决、裁判不公、甚至错案的问题。

5、缘于制度缺位。县人民法院虽出台了不少制度,类似《廉政保证金制度》等对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办案责任制度不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未建立,遏制错案的发生惩戒不够,客观上出现漏洞,容易钻制度缺位的空子。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不全面,普遍反映基层法庭基本坚持了这一制度,反响较好,而近年来县法院机关却没有很好落实这一制度,一方面使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陪审员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正是由于未在审判工作很好地坚持人民陪审员制度,监督缺位、缺失,几起有各种问题的典型案件正是出现在这些地方。

6、缘于执法环境。由于诸多原因,法官的政治待遇落实的不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近年来,县委、人大、政府虽尽最大可能的改善了法官工作、生活条件,着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经济待遇,在有政策规定的情况下率先在全市提高办案经费,着实为审判工作解决了不少困难,调动了法官一定的工作积极性,但法院内设机构副科级职级未落实。

五、几点建议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现本着帮助法院进一步规范执法、着力解决问题、切实改进工作、树立良好形象、维护法院权威的目的,对县人民法院今后的审判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要切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要在提高政治素质上下功夫,要用“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统一执法思想,在认识上要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办案、为谁服务”的问题,要让“政治上信得过、作风上过得硬、工作上有本事、专业上很精通”的法官担重任、挑大梁,要把审判权牢牢掌握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官手上,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在提高业务素质上下功夫,要出台更为优惠配套的政策,进一步激发法官忠于事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的工作激情。大兴学习之风,要把昂扬向上的竞争机制引入队伍管理之中,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法官充分展示才华和用武之地,真正形成法官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努力使审判工作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愿望。

2、要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要牢固树立严格执法思想,要在审判工作中始终不渝地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坚持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符合,反对主观臆断,克服盲目轻信,一切以查证属实的事实作为定案依据;要在法律适用上做到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努力克服重实体、轻程序弊端,要求办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裁判合法,杜绝畸轻畸重、裁判不公。要立足办“铁”案思想,追求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突出辩法析理工作,落实民商事审判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要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让审判进村组、进院落,扩大社会效果。要加强对基层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基层调解行为,尽可能地将一些轻微的民商事纠纷能够就地得到调解处理。

根据镇人大关于对**国土所工作进行评议的要求和部署,我所积极、认真地做了各项评议准备工作,今天镇人大对我所工作进行评议,这是镇人大对我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是对我所工作的进一步促进。借此机会、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按照评议要求,将我所2009年以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汇报如下,敬请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予以评议。

2009年以来,我所各项工作在县局、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全面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强化国土资源监察,规范基础业务和内部管理为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国土局和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保护与利用、服务与管理并举,狠抓机关效能建设,深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县局和乡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2009年**国土所被评为全县国土系统先进单位,一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二、夯实基础、完善制度、狠抓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

六、落实责任制、狠抓土地纠纷调处工作。两年来、我所根据县局关于进一步土地纠纷的安排,认真推行首问负责制、完善了接待制度、限时办结制等,做到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积极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来访人的思想情绪,从源头上防止群访、越级访、重复访的事件发生。两年来、针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土地问题,国土所积极与镇司法所、村、组等协调配合,加大了对土地纠纷的查处调解力度,两年来共受理各类土地纠纷49起,调处结案49起,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71人次、做到了小事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村、较大纠纷不出镇,从源头上制止了群访、重复上访事件的发生,有力的维护了辖区内社会的稳定秩序。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两年来,我所尽管在做好本职工作中,做了大量艰辛的努力,但与镇党委、政府和县局的工作要求及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对自身业务知识和理论水平的学习抓的不紧还不够深,对农村村民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行政执法措施手段不够强硬,对各类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还不够。三是在解决处理一些群众案件上不能够及时到位。四是国土所管辖两个乡镇,只有2名工作人员,由于管理区域大、人员少、交通工具落后,按照县局要求、每周一、二、三日在**镇上班,周四、周五在瓜州乡上班,致使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能及时到位。今后,我们一定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思想素质与业务水平,以业务精湛、工作勤奋、廉洁自律为目标,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与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本所的各项管理机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我所辖区内国土资源工作做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管理与监督,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增加财务工作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促进我镇农村集体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市村组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镇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应坚持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勤俭节约和科学预算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保障成员(股东)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章预(决)算制度

第四条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按照量入为出、高度节约的原则,根据本单位当年的实际,按照全年总体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在新一会计年度前,科学合理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全年的财务收支预算,具体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其他收入,经营管理运作费用、福利费用、固定资产购置、工程(含装修、水电安装等)和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资源开发使用、收益分配、筹资或投资等各项财务收支。

第五条集体经济组织在制定财务预算前,必须广泛征询意见和充分论证,由村两委会制定初步方案,经党员及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向成员(股东)公布,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后实施,并由监事会监督执行。预算一经通过,应严格控制,不得随意追加、修改或超预算开支。如在实施过程中确实需要修改或追加,超出本制度规定限额的,应按照“一事一议”的决策制度,提交给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向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第六条年终决算时,集体经济组织要结合年初的预算进行比较,查找节支、超支或计划外开支的原因。特别是对超支较大的开支项目要进行深入的分析,找出造成超支的主客观原因,总结经验或追究责任,并在年终党员及成员(股东)代表会议上作决算汇报时逐项解释。

收支预算方案及决算结果向成员(股东)公布。

第三章投资决策制度

第七条对于集体土地规划开发利用,工程建设(含装修、水电安装等)和基础设施投入,集体资产转让、租赁、农业承包、借款等发展经济和行政性、公益福利事业性的投资或筹资计划,事前必须要认真调查研究,作出书面的可行性分析,在充分进行绩效比较评估和论证后制订方案,并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立项。

第九条属福利性投资的,不准举债投入。属经营性投资,需要筹集资金的,必须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村两委会同意后,由党员及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才予实施。

第十条凡由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的各种赔偿、补偿、捐献、赞助、无偿支付等或各种减免款,涉及总标的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涉及总标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由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才予实施。涉及到利息赔(补)付的,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第四章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结算管理制度

村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村书记和村主任任正副组长,成员由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及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代表等组成,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和土地发包、物业出租等经营活动的招投标工作。

工程招投标信息要在投标前向群众公布,采用押标金进行投标,工程10万元以下押标金壹仟元,每超10万元增加壹仟元,弃标没收押标金。中标后由双方及时签定施工合同,明确有关工程施工造价、期限、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指标要求,投标结果要张榜公布。

合同造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经村两委会同意,由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并按照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审批后方可实施招投标。

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由村委会自行组织,投标前15天在镇内通过电视媒体或公布栏公开招标信息,并由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指导招标工作和监督招标过程,工程招标资料必须含有建设工程报建所需资料;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报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由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进行招投标。严禁分拆工程规避招投标。

评标办法:建筑工程项目采用次低价中标,其他工程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

第十三条所有建设工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关于建设工程的管理规定,并推选3-5名与施工方无利益关系或密切关系的人员负责施工中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工程合同、验收结果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支付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款时,必须依据工程合同、招投标会议资料、工程预算表及监理单位的确认等手续,按工程进度,凭施工单位开具的发票进行支付,进度款不能超过工程总价的80%。

竣工时,要组织质监部门、村两委会成员、监事会、工程监理等进行验收,由承建单位开出结算发票,验收人、审批人签名,并附上工程结算验收报告和以上有关资料进行结算。验收前,支付工程款不能超过总工程款的8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结算支付总工程款为95%,余下5%作为工程的保修金(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方可支付。

所有招投标的工程,无竣工验收报告书及工程结算书的,不得结算工程款。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的其它有关要求及程序按照《**镇非招标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支出的各种款项中可用现金支付的有以下内容: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款项;出差人员必需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属于上述范围内的支出,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需要,从开户银行或信用社提取现金支付,不属于上述结算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其他款项的支出,集体经济组织应通过银行或信用社转账结算。

第十七条库存现金的限额。严格遵守库存现金制度,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收入现金须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出纳人员允许留存现金(过夜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

第十八条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执行帐款分开管理制度。配备出纳员,负责办理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和保管工作,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出纳员不得保管或暂时保管会计资料、财务专用章。新开立帐户及原有帐户的销户须经镇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一切现金收付必须由出纳负责办理,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每月定期与会计核对现金及银行存款帐,并登记好核对清册。

银行帐户管理必须严格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设和使用,一般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十九条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章及空白支票由会计负责保管,并办理领用登记。私人印章由个人自行妥善保管,严禁由一个人保管签发有效支票的全部印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印鉴卡必须“三章”齐全,即财务公章、出纳私章、村主任(或财经支委)私章,组级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印鉴卡可增加村民小组长私章。

第二十条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和成员(股东)收取现金、银行存款时,手续要完备,及时入帐,统一使用“农村经营管理单据系统”电子版进行核算;所有业务发生的收支单据必须使用“农村经营管理单据系统”进行开单,开单员打单后,由出纳负责收付;只有经打单系统开具的单据方能入帐,不打单不能入帐。所有业务发生的收支单据统一使用正式发票或由市级以上财政、农业部门监制的收付款票据,其他均为无效票据,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不准以白单入帐。现金支出必须取得内容真实完整、审批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才可以支付。出纳要严格做到“四不付款”,即:用途不明不付款,手续不全不付款、开支不符不付款、审批越权不付款。

第二十一条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支票、存折和印鉴分别妥善保管,出纳员每隔10天应当与银行或信用社核对帐目,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发生的各种单据、报废单据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上交会计,由会计员核算无误后接管。

第六章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000元以下开支由村书记或村主任审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开支由村主任审核后,报村书记审批(若村书记和村主任为同一人,则由副书记或副主任审核后,报村书记审批);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开支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50000元以上开支必须由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集体签名的书面决议,由村书记审批。

2、组级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开支必须按以下规定进行审批:

1000元以下开支由村民小组长审批;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开支由成员(股东)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成员(股东)代表联合审批;10000元以上开支必须召开成员(股东)大会集体讨论决定。

3、业务费的使用。业务费是集体经济组织用于经济活动及公务的费用,列入管理费用。控制标准:总额不超过上年度村集体纯收入的5%,年初将业务费总额列入财务收支预算。业务费的使用实行年度结算,往年节余部分转入公积公益金。若费用超支,需作书面报告,经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审批,才能开支。

4、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应本着节俭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发放会议费。如确须发放会议费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会议费发放标准最高不能超过50元/人·天。

5、除市镇规定外,不得用集体资金为村两委成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办理其他私人福利。

第二十四条村两委干部的工资、补贴标准严格按照《**镇关于规范村级干部工作报酬的实施办法(试行)》(**府[20**]61号)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巧立名目擅自发放奖金和提取其他报酬收入。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的待遇和有关补贴由村两委会或理事会提出方案,交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后实施。其他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的待遇及补贴不得高于村两委成员。凡村两委成员及管理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必须经会计复核签名确认才予支付。

第二十五条经营性开支的审批制度:

(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经济、兴办公益福利事业、土地开发经营的投资,按以下规定进行审批:

1、发展经济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投资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必须召开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报镇经贸办立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立项审批情况须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

2、兴办公益福利事业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投资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必须召开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立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土地开发经营的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投资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必须召开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土地开发经营的投资不论金额多少,均必须报镇规划建设部门立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立项审批情况须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

(二)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经济、兴办公益福利事业、土地开发经营的所有投资,必须先请示村委会审核同意后,再按以下规定进行审批:

2、土地开发经营的投资不论金额多少,必须召开成员(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也须报镇规划建设部门立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立项审批情况须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

(三)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投资必须要充分调研,拟出可行性报告,有预算,有实施方案,并按制度讨论审批后方可实施,不得盲目投资。

第二十六条集体经济组织需要借贷款的,必须拟出借贷款方案,内容应包括债权人(单位)、金额、用途、利率、还款计划等,并按以下程序审批:

2、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借贷款的,必须召开成员(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并报村委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坏帐核销审批制度:

对债务单位撤消,确实无法追还,或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经核查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应按以下规定程序进行核销,并计入其它支出。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集体经济组织现存和新购置的(含捐赠物资)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属本单位所有的物品,都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

第二十九条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械、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购置资产时,应当成立采购小组,参照镇采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签订采购合同,并保留有关采购资料。不准公款为个人购置通讯设备、摩托车(治安执勤用具除外)、小汽车或公务车。

第三十四条集体的工商业用地(含外购的)和房产(物业)应于购置或建成的一年内及时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对历史遗留无产权证件的土地物业,应逐步理顺,完善证件,明晰产权。

第三十五条集体土地和房产物业的出租必须设专人管理,及时追收租金。并按照物业名称、地理位置、租赁人、合同期、租赁面积、单价、年(月)租金、押金、租金交付情况等进行动态登记。集体物业要经常检查、维护,防止人为损坏。

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清理、变卖和报废处理,必须经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八条固定资产必须按规定提取折旧,并采用“年限平均法”提取。

第八章借款及应收款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严禁借给私营企业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私人使用,严禁把集体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所有权证借给私人或私营企业作抵押。

第四十条严禁干部、工作人员因私借款。凡因公暂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才能借取。借款2000元以下,经主管财经领导(村主任)审批后才能借取;借款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须经两位主要领导(村书记和村主任或副书记或副主任,下同)审批;借款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由村两委集体审批;借款50000元以上,经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借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

第四十一条凡因公借款,业务终结后要及时清还款项,最迟不能超过10天,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但不得超过2个月。

第四十二条集体资金原则上不得借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单位、个人。对于以往的外借款应及时补办有关抵押手续,到期的必须要全部归还,不得续期。

第四十三条集体经济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债权债务的全面清理和财务自查。积极追收债权,对逾期未收的应收款应组织专人追讨,追收无效的必须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索。对逾期两年以上、已通过上列追收途径后,确实难以收回的应收款,应经村两委会、监事会、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才予冲帐;若属违规或失职而造成集体应收帐款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章土地基金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凡国家征用征收土地、集体土地转让或镇批准同意开发使用土地,必须按照市、镇文件规定执行。征用土地的补偿款或集体土地转让收入必须要根据征用或转让土地的合同(或协议)进行挂帐,不得以土地款未收到为借口而不予挂帐。征用或转让土地合同(或协议)必须标明征用或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单价和总金额、付款限期以及付款方式等。征地补偿款应当作出分项使用管理方案,必须经成员(股东)大会或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村委会审核,镇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分配方案和执行情况要在公布栏上公布。还要对征地补偿款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造册登记。

第四十五条集体经济组织对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费或土地转让收入,应当进行合理分配使用,按市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开投出租工业(或商业)用地的使用权,所收取的使用权费在扣除前期土地开发费用后,计入土地基金;一次性收取多年工业(或商业)的集体用地租金的按年限逐年分摊计入当年租金收益;一次性收取长租(5年以上)集体用地租金的,在扣减前期土地开发费用后,计入土地基金。

第四十七条集体经济组织可将土地基金投入到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或开发性支出等,确保保值增值。具体参照本制度的第三、第四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不准弄虚作假、变换手法处理土地基金,严禁将土地基金用光花光。否则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追究经办人员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章收益分配制度

第四十九条集体经济组织在年终进行收益分配前,要准确核算全年的收支,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搞好各项经济合同的结算,积极追收各种应收款项,在当年会计年度内未收到的应收款,不列入当年收益分配。

第五十条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在每年的收益中提留10-20%的公积公益金,用于发展生产,包括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也可用于集体福利等公益设施建设。

第五十一条集体经济组织公积公益金的审批手续和程序参照“经营性开支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村干部报酬必须严格按照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组级干部报酬方案必须在组级干部换届选举前确定,由各村委会根据镇有关文件精神及各村实际制定方案,经成员(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收益分配必须按成本会计核算、量入而出为原则,不准互相攀比,主观定断。由理事会制订分配方案,经村两委会讨论,以及上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审核后才可进行分配。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按照“大部分用于生产发展、小部分用于集体福利”的原则,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亏损;2、提取公积公益金;3、提取福利费;4、农户分配。福利费要坚持先提后用的原则,福利费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及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成员(股东)社会保障支出,也可以适当补助村民生活、补贴老人、学生学费和特殊困难户等。各项收益分配方案,必须经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村委会审核,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批准后执行,分配方案和执行情况要在公布栏上公布。

第十一章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制度

第五十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府[20**]123号文)、《**镇畜禽养殖管理规定》(**府[20**]101号文)以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含鱼塘)发包、土地及物业出租等经营活动应实行公开招标发包(或出租)。

土地(含鱼塘)发包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纳入镇近期建设规划用地范围的不能超过1年),且不能超过家庭承包经营期限或家庭承包经营期限的调整期,发包的土地必须用于种植短期农作物,不得用于种植苗圃、林木、果树等生长周期长的植物。

经济项目发包和合同签订的程序是:由合同发包方(或出租方)提出项目发包(或出租)的方案,经村两委会同意,由成员(股东)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严禁村组干部和工作人员未经村两委集体决定和成员(股东)代表会议通过私自发包集体经济项目和签订(含续签)经济合同。公开招投标的具体工作由“招标”领导小组主持,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派人监督招投标工作。在投标前15天张榜公布发包信息(包括发包项目的地理位置、面积、期限、底价以及允许经营范围等等),采用押标金进行公开投标,任何人不得以权压价和垄断承包。中标后发包方(出租方)和承包方(承租方)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评标办法采用最高价中标。

所有经济合同签订后必须在三天内交一份复印件到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会计员要按合同内容记帐,并对经济合同进行编号造册,归档管理。

第五十六条农业承包合同可以到镇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办理鉴证手续,也可以到司法部门办理见证手续。农业承包合同统一使用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制作的条款齐全、格式规范的承包合同书或示范文本,承包合同应具有以下主要条款:①合同的名称、双方当事人的单位、姓名和住所;②承包项目的名称、面积、数量、质量等级和坐落(位置);③承包项目的期限和起止日期;④承包土地的用途;⑤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⑥承包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⑦违约责任;⑧解决争议的方式;⑨履约保证金;⑩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承包合同鉴证的程序是:①由合同发包方(或当事人)提供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包括村两委会会议决议、成员或股东代表会议书面表决决议、承包方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以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②由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对所提供的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必要时对承包项目进行实地勘查;③对已审查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合同文本提供给镇建设规划部门进行审核;④审核通过后,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对符合鉴证条件和要求的承包合同出具鉴证证明,并按规定收取鉴证费。

所有经济合同以及鉴证书或见证书必须及时在村务公布栏上公布。

第五十八条健全建筑工程和经营发包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应就各种项目公平公开向社会招标,并将中标书复印件交会计员存档,作为记帐凭证附件。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该项目发包无效:①按规定必须签订经济合同而没有签订的;②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因负责人失职、渎职或其他行为导致没有执行本管理制度的;③没有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的;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第六十条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镇司法所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

第十二章会计机构和财会人员管理制度

第六十一条镇设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配备专职会计员;村应配备村报帐员(开单员)和出纳员、组会计员和出纳员,村报帐员(开单员)和组会计员可兼任,村出纳员和组出纳员也可兼任。

第六十二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会计委托制,委托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记帐、核算。

第六十三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职责是:组织、协调和指导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做好村级核算单位合同的监管工作;开展对村组核算单位的财务检查、分析和评估;做好对村组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岗位职责测评和考核;村组财务人员的其它管理工作。

第六十四条村组负责人担任财经主管,负责管理本集体经济组织及下属单位的财经工作,对本组织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负责。

第六十五条会计员职责: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落实岗位责任制;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统计和会计信息的上传下达;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资料管理和合同管理;负责做好系统软件和数据的维护管理,做好本中心电算化硬件设备保养;做好系统的数据备份和保密工作,负责保管计算机的移动硬盘、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负责办理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查阅等具体工作;及时做好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检查工作。

第六十六条报帐员(开单员)工作职责:负责本单位收支单据的开单工作;负责本单位各项收支报帐工作,每月或每半个月报帐一次;负责申领、保管本单位的收付专用凭证等票据和保管本单位财务专用章;负责将本单位每月所开立的各项收支报销单据明细,月底与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核对;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统计和会计信息的上传下达;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料管理和合同管理。

第六十七条出纳员职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不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号,管理好银行帐户,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审核收付款原始凭证,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保管空白支票;每月与会计盘点清查现金和银行存款。

第六十八条会计(报帐员)、出纳分别由不同人员担任,不得兼任。村两委干部不能兼任会计、出纳,村干部直系亲属不能在同一组织担任财务人员。

第六十九条会计(报帐员)、出纳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有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考核合格的上岗证书。

第七十条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先向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报告,由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派人监交。

第七十一条村组会计人员的任免、调整、处分必须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七十二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每年组织对村组会计人员考核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作不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组会计人员的连任、解聘、调岗、奖励和处分的条件之一。

第七十三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聘请的会计人员的任免、调整、处分、工作考核和报酬按照镇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十四条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镇档案综合管理办法》中<会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以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档案包括农业承包合同及其它经济合同或协议,各项财务计划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会计人员交接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等材料。会计档案不得借出。不接受个人或外单位的查阅或复制。但如有特殊需要,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七十五条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整理暂时保管。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编造清册移交村档案室,由村档案管理人员按照归档有关规定和要求立卷归档保管。采用移动硬盘、光盘保存的会计档案,由村系统管理员保管,其中光盘保存的会计档案须一式二份,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地点。

第七十六条会计人员调离岗位,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移交人先制好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由接收人逐项清点无误后,移交人、接收人和监督移交人三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第七十七条会计档案资料保管期限按<**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执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七十八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下列程序进行销毁:

2、保管期限已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3、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4、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会计机构会同审计机构共同监销。

5、销毁档案的其它有关要求及程序按照《**镇档案综合管理办法》中<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执行。

第十四章监事会工作制度

第七十九条集体经济组织应成立监事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下同)。监事会由3-7人组成,负责民主理财及村务财务公开监督工作。监事会每三年改选一次,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可连选连任。监事会成员应在党员、成员(股东)代表中推荐,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懂基本的财会知识。

2、非村、组主要领导干部及其直系亲属。

3、有群众威信、秉公办事、作风正派。

监事会必须由成员(股东)大会或成员(股东)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监事会成员的报酬,采用误工补助的办法,补助标准由各村、组确定,按实际参加工作天数计发,不得巧立名目擅自发补贴,报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备案。

第八十条监事会成员的工作是代表成员(股东)参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经济事务,村两委成员或理事会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如实解答监事会提出的问题,在理财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事会有权督促理事会(村委会)成员及时纠正。

1、有权对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实物进行逐单、逐项审核、签字。

2、有权对财务公开、财务制度、经济合同、财务预算、决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3、有权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物资、固定资产存量等进行不定期的盘查、核实。

4、有权监督张榜公布的财务、资产内容是否及时、真实、完整。未经民主理财监督机构审核盖章或成员共同签字的财务公布表不得上墙公布。

5、有权要求集体经济组织纠正审核中发现或财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有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提出处理建议。

6、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村党支部的领导,处理事情公平、公正。听取和反映成员(股东)对集体财务及会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定期向成员(股东)汇报民主理财工作及集体经济情况。

7、依照第四章、第八章的有关规定参与工程投标、验收。

8、参与土地转让底价的确定、土地面积的丈量。

9、参与监督本组织的土地基金开支使用。

10、参与本组织投资项目的研究和重大经济活动。

第八十二条因监事会成员没有履行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财务收支凭证、财务公布资料等没有监事会成员签字的,由村两委会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允许入帐及张榜公布。监事会成员连续三次不参加民主理财活动的,其监事会成员资格自动撤消,并由村委会重新组织补选或根据当届监事会成员选举得票情况由高至低顺序确定新任监事会成员,变更监事会成员的原因、程序、结果等情况要张榜公布。

第八十三条集体经济组织要设立财务公布栏及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财务公布要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并通过公布栏、各类型会议等形式向成员(股东)公布。

第十五章罚则

第八十五条村组干部、财务人员及有关人员违反本财务管理制度,视其情节轻重及造成危害的大小,给予以下处罚:

1、情节较轻,没有造成村组集体经济损失的,由村委会及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情节较重,并给村组集体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村委会及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农办)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并追究当事人的直接经济责任。

3、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章附则

第八十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小组的集体经济组织适用本制度。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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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吴岸其他(撰写的书籍、论文、兼任的社会职务): 曾参与司法部项目“死因裁判制度研究”的撰写; 曾参与上海市法学会“法律援助制度研究”的撰写; 曾主持华东政法大学创新项目“刑事二审改判的思考”的撰写。 教育背景: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学士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法律硕士 http://www.jinglinsh.cn/1413779-1413779_1118035.html
16.司法工作总结13篇我局坚持将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及时地解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深化认识,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实行定点联系制度,专门设立县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维权工作站,随时收集全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以便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我们编印了《县法律援助服务站工作手册》,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https://www.liuxue86.com/a/4834989.html
17.武汉市法学会介绍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结合“六五”“七五”“八五”普法活动,举办法治讲座、“法律六进”巡回宣讲、法治文艺巡回演出、公务员无纸化法律知识竞赛、开展12355青少年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等活动,创建“法治故事会”“社区法治讲堂”“阳光工作室”等特色品牌活动,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http://www.whfxh.cn/zcxhjj/568.jhtml
18.TowardsDataScience博客中文翻译2022(一百四十一)现在,最大似然模型不仅经常用于地球科学中的业务预测(Ashouri 等人,2021 年),还用于统计推断;没有与自然过程的物理模型模拟相关的传统不确定性(King 等人,2022)。 问题是 降雪是全球水循环和能量循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区域淡水可用性有重大影响(Musselman 等人,2021;Gray 和 Landine,2011 年。事实上,每年有https://blog.csdn.net/wizardforcel/article/details/143086787
19.维护职工权益!今年南京劳动纠纷援助案件呈下降趋势活动现场悬挂横幅,摆放《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典型案例等宣传展板,展板内容丰富,吸引众多职工群众驻足观看。据了解,本次活动是南京市总工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 省、市、区三级工会组织法律援助律师,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向市民传播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惑。"如https://www.xdkb.net/m1/1800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