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农民工讨薪、支持被家暴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助孩子家长向培训机构讨要退费……检察机关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为弱势群体“撑腰”。11月20日,怀柔区检察院联合怀柔区法院向社会通报支持起诉工作成效,通过检法联动,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因诉讼能力欠缺导致的“不会打官司、打不了官司”的难题。
去年12月,怀柔区检察院接到12345热线转来的线索,孙某等3人通过网络招工,为怀柔区一民房做吊顶。雇主口头承诺完工后结清劳务费,但事后分文未付,人也消失无踪。检察官联系孙某得知,三人累计务工21天,劳务费合计9600余元,包工头真实身份不详,仅知道施工地点为怀柔区渤海所村。
为核实欠薪人的真实身份,办案人员驱车前往渤海所村找到民房房主,又辗转通过总包人查到欠薪方为分包人王某。王某的手机号归属地为河北廊坊,经向电信部门发函调查,方才确定王某的真实身份为王某峰。
办案人员联系上王某峰后,他认可拖欠劳务费,但称工程完工后发生了交通事故,暂时无力支付。因涉案金额不大,检察官督促他出具欠条并拿出切实可行的分期支付方案,争取双方和解。但王某峰拖了一个多月也没有给出具体方案,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今年3月28日,检察官协助孙某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检察院同时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经过法院调解,如今原被告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
怀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袁海云介绍,司法实践中,相当多的弱势群体因诉讼能力欠缺、诉讼证据取得困难、诉讼主体不确定等原因,不符合法院的立案受理规定,导致诉讼维权困难。其中以农民工讨薪案件、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占比突出。
为保障弱势群体正常行使诉讼权利,怀柔区检察院与区法院立案庭积极对接,于去年2月15日联合揭牌成立了支持起诉服务站。支持起诉服务站对标追偿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追索抚养费赡养费等案件的老幼病残及讨薪农民工弱势群体,检法联动,由法院移送线索、检察院支持起诉,包括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证据收集、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协调提供法律援助、出庭宣读支持起诉意见书等协助。法院立案庭设立专人专岗,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审理,避免弱势群体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导致诉权履行不能。
在一起家暴案件中,丈夫阮某酗酒成性,时常对妻子田某以扭胳膊、拽头发、掐脖子等方式进行殴打并言语恐吓,还向村民和亲朋好友炫耀。田某受伤后曾进行过报警处理。去年7月,阮某为了恐吓田某,将田某饲养的家禽全部杀死,并拍照给田某看。田某惊恐之下只身前往怀柔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于证据欠缺,法院当即启动支持起诉服务站,由检察院协助田某收集报警证据。后法院结合检察院的支持起诉意见书及卷宗材料、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于48小时内出具了人身安全保护禁令。
“去年以来,怀柔区检察院在妇女权益保护和婴幼儿早教纠纷两个领域也进行了探索,一方面是支持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另一方面支持陷入早教纠纷中的家长主张退费。”怀柔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白冰说,未来该院还将在医疗美容纠纷、老年人权益保护等领域积极开展实践。
记者了解到,支持起诉服务站设立至今,怀柔区法检两院已为350名农民工、2名幼儿家长挽回务工、教育培训预付款等损失228万余元,支持2名妇女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帮助弱势群体立案21件,移送起诉线索40条。
链接:人民群众哪些情形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根据最高检下发的《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第九条明确了可以申请支持起诉的情形:一是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二是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三是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四是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五是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