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援助工作现状及对策建议
袁金年
摘要: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是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重要举措,是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对于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来访事项的办理,积极推动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全州退役军人反映的合法诉求解决有渠道、服务有保障、援助有力量,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创新治理方式,完善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重视退役军人反映的每件问题,认真梳理、查找根源,多管齐下,有效化解矛盾,真正做到为退役军人排忧解难,着力构建法律援助服务机制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运行,达到帮扶解困退役军人目的。
关键词:退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帮扶解困
黔西南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州广大退役军人实际需要,依法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确保退役军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合法权益需要维护时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
一、法律援助机构基本情况
全州所有乡镇(街道)、村(居),明确了建设内容、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等工作要求,黔西南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于2020年2月26日在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揭牌运行,州县两级建立了远程视频咨询室,签订了法律顾问、制定了工作职责和咨询接待制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目标责任体系
(一)组织领导保障有力。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坚持把强化目标责任摆在首要位置。工作中,注重抓督导落实,确保信访积案能够得到有效的法律援助。州、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信访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律援助帮扶工作,排查风险隐患,化解矛盾纠纷,包案处理重大来访问题。
三、完善服务机制,强化服务规范运行
(一)首问责任制。对来电、来访办理法律援助的申请人或咨询者的询问,作为首次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履行必要的介绍、答疑、指引等职责,两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时,职位高者为首问人,职务相同时,所有在场人均为共同首问责任人。
(二)一次性告知制。申请人前来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因手续、材料不完备等原因不能做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的,应书面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交的手续或材料,受理后应告知受援人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告知不予受理理由。
(三)服务承诺制。法律援助机构应将法律援助条件、程序、依据以及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公开并做出服务承诺。
(五)重大疑难案件报告制度。对重大和疑难案件快速反应、迅速调处,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六)案件归档制度。案件档案应“一人一档”、完整、准确、系统,并进行分类管理和保存。
四、援助事项分门别类,明确援助办理程序
(一)简易事项及时办理。简易事项按以下程序办理:来访对象向来访接待窗口提出申请。
对申报材料齐全的即办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应即收即办,当场办结,对不符合要求超出退役军人事务职权的事项,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理由依据,告知来访对象受理部门。
来访对象申报材料不全而影响办理的即办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明确告知补办材料,并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补正材料通知单》一式两联,第一联存窗口,第二联交来访对象。待服来访对象补齐材料后按要求直接办结。(二)一般事项分步办理。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来访对象向来访接待窗口提出申请。
窗口受理申请,并当场初审申报材料,凡申报材料齐全的,应出具《收到材料告知单》一式三份,其中第一份存窗口,第二份报主管部门,第三份交来访对象。
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明确告知来访对象办理时限。窗口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组织审核或现场协调,并作出处理决定,按时办结。
近三年黔西南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现状
(2019—2021年)
五、存在问题
(一)法律援助队伍力量薄弱,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导致援助质量不高。应注重挑选对退役军人工作有深厚感情、熟悉涉及退役军人法律和政策、擅长办理同类案件的法律援助人员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提高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和质量。
(二)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援助事项日益复杂化,呈现以多领域、多层级、多维度、综合性为特征的各类援助事项。比如:涉及债务纠纷、经济诈骗、社会治安、交通事故、非法营运、劳动仲裁、殡葬丧葬、涉法涉诉、民间借贷、养老保险、住房保障、征地拆迁安置等案件,各种问题交织在一起,需满足要求过高,导致服务难度极大。仅仅凭借自身法律援助力量较难满足全州退役军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法律援助需求,不能较好适应新形势下全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需求。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拓宽法律援助渠道,规范法律援助事项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办理,实行“一人一档,登记造册”。
六、对策建议
作者信息:袁金年,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法规(规划财务)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