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①闻臭味。燃气泄漏会有类似“臭鸡蛋”的味道,发现燃气泄漏应保持冷静,迅速疏散家人、邻居。②涂抹洗洁精。用洗洁精涂抹在燃气表、燃气管道、阀门等各连接处,如有气泡证明有漏气现象。③观察燃气表。关闭家中燃气具,在不用气的情况下,燃气表的指针仍在移动,可判断燃气有泄漏。
2.问:燃气泄漏如何应对?
答:①异味明显,关闭气源,开窗通风。②杜绝明火,不开关电源、电气设备。③迅速撤离,阻止无关人员靠近。④撤离至安全区域后,报警抢险抢修。
3.问:如何应对极端天气?
4.问:电梯发生故障时应该怎么办?
5.问:居家安全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①节日期间要牢记安全用电,不超负荷用电,不乱接电线。②外出时要做到“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气源、关电源。③使用燃气后,应关好灶具开关、灶前阀,防止燃气泄漏。
6.问:如何正确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7.问: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履行哪些消防工作职责?
答:①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根据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等志愿消防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②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做好火灾扑救、现场保护、火灾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③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村庄规划,与村容村貌治理改造和乡村建设同步实施;④建立并落实对无人扶养、赡养或者监护的孤儿、老年人、残疾人和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的消防安全登记、救助制度;⑤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
8.问:公民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安全义务?
答:①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②学习消防常识,掌握相应的防火、报警、灭火和逃生救生方法;③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④爱护公共消防设施;⑤不乱堆、乱放可燃物,不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等公共通道;⑥装修住宅符合防火要求;⑦对未成年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⑧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义务。
9.问:交通出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①假期聚会聚餐时,应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酒后驾车。②自驾出行前检查好车况,行驶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切勿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行驶。③雨天、雾天或在湿滑路面行车时,要降低车速,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车辆侧滑发生危险。④搭乘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烟花爆竹、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⑤遇有车辆故障或紧急情况时,要按规定放置警示牌,牢记车靠边,人撤离至安全地带。
10.问:发生车祸时如何处理?
三险政策篇
11.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如何共济给家人?
12.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3.问:参保人如何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
14.问:参保人发生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答: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在省内、北京、天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备案可在医院直接结算报销,省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住院前做备案手续后可在医院直接结算报销,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可先行自费,待出院后携带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或出院记录、身份证及银行卡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如有疑问拨打0316-3210519咨询市医保中心。
15.问:居民如何缴纳医保?
16.问:新生儿如何参保
答: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按规定报销。
17.问:低收入人口在参保缴费方面享受哪些资助政策
答:①特困人员(含脱贫人口中的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②低保对象(含脱贫人口中的低保对象)、防贫监测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③其他脱贫人口参保资助标准2024年度70%、2025年度60%,2026年度起不再进行资助。④我市自定全额资助人员包括:持证残疾人(1-4级)、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孤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和参核退役人员。
18.问:如何享受“一站式”即时结报?
答: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医疗费,在河北省内及京津地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办理转诊和备案手续,跨省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的,可持社保卡、电子医保凭证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患者出院时只缴纳个人自付部分。
19.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有哪些?
答:①中国境内各类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编制外人员)。③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④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0.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统一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核定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当年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当年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统一执行国家核准的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20%。
21.问:员工在试用期内,单位是否应该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22.问:合同到期后,不打算续签合同了,如果暂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单位,该如何缴纳养老保险?
答:参保人员再次就业前,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3.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存在中断,能补缴吗?
24.问:养老保险只要缴满15年,就没必要再缴了吗?
答:缴费满15年是领取养老待遇最基本的条件之一,缴费年限的长短会直接决定退休待遇的高低。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水平越高,以后领到的养老金就越高。
25.问: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怎么办?
答:①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如本人自愿,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②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办理退休手续。③本人不愿继续缴满15年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申请终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退付个人账户。
26.问:如何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缴费?
27.问: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8.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什么标准缴纳保险费?
答:2019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设置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7个档次,按年缴费,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重度残疾人、贫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仍按100元档次缴费(由政府代缴)。
29.问:个人账户资金是否可以提前支取?
答: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不能提前支取。但下列情形除外:参保人死亡、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保险关系转出或己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个人账户余额可以退还。
30.问: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的条件是?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直接领取,不足15年的,逐年缴费即可领取。
31.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加,支付终身。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223元,各县(市、区)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补贴,在此基础上叠加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32.问:法定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从2025年1月1日起,原法定退休年龄为六十周岁的男性按照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性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三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性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八周岁。
33.问:从哪些渠道查询法定退休年龄?
34.问:最低缴费年限是否有调整?
答:目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是十五年,从2030年1月1日起,每年提高六个月,将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
35.问: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有哪些?
答: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芳动合同到期、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6.问: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限是多长?
37.问:失业保险金申领途径有哪些?
答:通过“河北人社”APP;河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失业保险待遇统一申请入口自助申领;如不熟悉手机操作,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38.问: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该怎么办?
答: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9.问:职工认定为工伤后,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答: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0.问: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几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几个月?
答: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1.问: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怎么办?
答: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42.问:对初次或复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答: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43.问: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有哪些工伤待遇?
答:①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②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③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44.问:五至六级伤残职工有哪些工伤待遇?
答:①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②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5.问:七至十级伤残职工有哪些工伤待遇?
答:①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②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6.问:职工因工死亡有哪些待遇?
科教文卫篇
47.问:三河市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有哪些?
答:三河市文化中心是一个集合大剧院、中式戏楼、文化馆、图书馆、规划馆、档案馆、博物馆、浩然文学馆、体育功能区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楼宇,能同时接纳近万人活动。其中,图书馆、文化馆为国家一级馆,博物馆为国家三级馆,均全年免费开放。三河市图书馆在燕郊增设3座燕潮城市书房24小时自助图书馆,分别位于燕郊富地广场肯德基东50米、燕郊汉王路河北银行旁、燕郊方舟购物广场附近,书房内配备自助办证机、自助还书柜,每座书房入藏社科类、文学类、自然科学类等中文图书约1000余册,全天24小时开放。
48.问:三河市东部矿区有哪些旅游景点?
49.问:外来务工及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50.问: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如何参加高考?
51.问:学生遭遇校园欺凌,家长怎么办
52.问:什么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53.问: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怎么排查?
答:①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就诊的疑似患者应明确诊断。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合政法、公安等部门,每季度开展疑似患者筛查。③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政法、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疑似患者及时与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信息交换共享。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心理援助热线或网络平台、监管场所内发现疑似患者应当建议其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诊断。
54.问:河北省心理援助热线是做什么的?
55.问:如何办理门诊慢特病
56.问:什么样学生能符合入团?学生入团都需要什么步骤?
答:根据团中央文件指示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列为发展对象考虑因素,杜绝唯成绩论。学校通过调查和了解,把思想积极进步、现实表现优秀的学生列入发展对象。三河市团员发展,具体为团前教育、申请入团、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确定团的发展对象、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团市委盖章、录入智慧团建系统8个步骤。
关爱帮扶篇
57.问:老人如何申请高龄补贴?
答:凡是具有三河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在年满80周岁前一个月起,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58.问:特困供养人员(五保)申请流程?
答:凡具有三河市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符合我市特困人员救助认定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居民,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特困对象。①准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残疾或疾病证明(如有)等。②前往申请:携带材料至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填写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表。③审核公示:社区或村委会初审,通过后上报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④审批决定:市民政局对乡镇上报材料进行审批,确定救助供养资格和标准。⑤发放救助:通过银行发放救助金,或提供集中供养、照料服务。
59.问:残疾人证怎么办理?
60.问:如何办理老年卡?
答: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本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到IC卡中心办理老年卡;外埠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本人持身份证、居住证到IC卡中心办理老年卡。
61.问:哪类群体可以享受乘车优惠政策?
答:三河市高中及以下学生、二级及以上残疾人、盲人、廊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本市和外埠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持卡免费乘车。1.2米以下儿童、重点优抚对象及进藏退役人员、残疾消防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也享受持卡免费乘车。
62.问:政策性农房保险该怎么出险?
答:政策性农房保险该由财政统一投保,为全市农房提供灾害保险。出险后办理流程:①直接向太平洋保险公司全国统一理赔热线(95500)报险申请理赔。②如遇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所居住农房发生灾害向村委会报告,由村委会与保险公司或与本属地(乡镇、街道)联系报险申请理赔。
63.问:农村治安保险如何理赔?
64.问: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及程序?
答:①申请人在我市实际居住;②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③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我市无自有产权商品住宅、商业门店;④申请人申请时在我市正常缴纳企事业养老保险,取得资格后仍需正常缴纳;⑤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65.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适用条件及补贴标准?
答:自2024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三河市购买本市范围内开发建设的新建商品住房,办理商品住房网签,完成合同备案,于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取得全款购房发票的个人,可享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分段定额补贴。
补贴标准: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住房的补贴5000元/套;购买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住房的补贴10000元/套;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住房的补贴15000元/套。
证件办理篇
66.问:外地人如何落户?
67.问: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68.问: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69.问:流动人口如何办理居住证?
答:①普通申领: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在流管平台中办理居住登记已满180天;二是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②绿色通道申领:对没有办理居住登记或办理居住登记不满180天,能够提供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满180天以上证明材料之一的,可以通过“绿色通道”业务直接申领居住证。
70.问:居住证可以代办吗?
71.问:办理护照需什么材料?
答:①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②户口薄、监护证明(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③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④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72.问:办理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需要什么材料?
73.问: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需要什么材料?
答:①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不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交验军人身份证明);②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③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74.问: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方式有哪些?
75.问:公交IC卡遗失、失效、损坏时,怎么办?
77.问:怎样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
答:退役军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即可。
78.问:办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基本流程是什么?
答:①食品小作坊开办者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提出办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申请;②当地镇政府、街道办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③申请受理后,由镇政府、街道办组织对申办者的生产加工条件进行现场核查;④符合条件的,发放《准予食品小作坊登记决定书》和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不符合条件的,发放《不予食品小作坊登记决定书》。
监督投诉篇
79.问:哪些组织属于非法社会组织,如何有效识别?
答:非法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这是最常见的类型;二是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三是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
80.问:网民如何举报和处理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
81.问:发现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和服务方面的问题如何处置?
82.问:在河道及其管理范围内发现非法采砂、取土、倾倒垃圾、违法建筑等怎么办?
83.问:物业服务不规范怎么办?
84.问:遇到市区路面破损、下水井盖丢失怎么办?
85.问:网上购买产品遇到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政策提示篇
86.问:“冀时办”是河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手机端服务窗口,那么如何使用“冀时办”,便捷群众的生活呢?
87.问:应征入伍报名流程有哪些?
88.问:亲人过世后丧葬流程?
89.问:三河市农村宅基地翻建房审批流程是什么?
答:详情请看图
90.问:“商转公”贷款的申请条件
答: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②申请人是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且是所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产权共有人之间须是夫妻关系。③申请人原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处于正常还款状态。④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申请人办理“商转公”贷款手续并提前结清全部商业贷款。⑤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5年内正常还款未出现不良和逾期等现象。⑥所购住房能够提供抵押担保,除原商业贷款设定的抵押登记外,无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权设定等权利限制情形。⑦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稳定的收入,有按规定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91.问:公民变更民族成份有哪些情况?
奖励先进篇
92.问:见义勇为的认定条件及审批程序?
答: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有以下行为之一:制止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妨害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侵害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主动抓获或者协助有关国家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罪犯,并作出重要贡献;在抢险、救灾、救人活动中表现突出;其他符合《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
推荐方法包括个人自荐、受益人主动申请和单位推荐。各基层组织、单位或个人在发现或上报见义勇为行为后,进行初步筛选和核实,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辖区党委、政府同意。市委政法委将负责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被认定为“三河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予以嘉奖。
93.问:三河市道德模范的评选标准及推荐方式?
答:三河市道德模范的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道德模范评选分为“敬业奉献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和“见义勇为模范”五类。
法律法规篇
94.问:应该到哪个部门申请法律援助,有哪些援助方式?
答:有法律服务需求可以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申请。援助方式包括:①法律咨询。②代拟法律文书。③刑事辩护与代理。④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⑤值班律师法律帮助。⑥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95.问: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严令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答:①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②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③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④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⑤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⑥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96.问:什么是诈骗?
97.问:遇到电信诈骗怎么办
98.问:法院立案方式有哪些?
答:①现场立案是指群众携带立案材料到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立案。②网上立案是指群众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律师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提交立案材料。③邮寄立案是指群众可通过EMS、顺丰等快递将立案材料邮寄至市法院立案庭。
99.问:如何申请案件执行?
答:法院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置执行案件接待窗口,派专人值班,主要负责执行案件接待、联络执行案件承办法官(或承办人),负责执行案件查询及进展情况。
100.问:执行案款如何管理?
答:在执行立案阶段提前采集并与申请执行人书面确认接收案款的银行账户,严格实行“一案一账号”工作制度,对执行款进出账全程留痕、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