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要知道如下:一、怎么做前期准备工作?二、怎样去申请仲裁?三、怎样准备证据?四、怎样协商调解?五、开庭时需要注意什么?六、裁决后怎么办?
一、前期准备工作:
2、确定管辖的仲裁机构。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即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实际工作地或公司注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争议的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优先管辖。一般而言,劳动仲裁机构分为市、区两级,市级劳动仲裁机构一般管辖重大、复杂或涉及面广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怎样去申请劳动仲裁?
1、准备《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争议纠纷是去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一般而言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劳动仲裁窗口提交材料。
一般都有相应的劳动仲裁申请书的模板,供劳动者现场填写,但是临场填写毕竟效果不佳,建议大家立案前先认真梳理案件情况,提前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关于劳动仲裁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双方的主体信息,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其次是仲裁请求,因劳动纠纷类型多种多样,仲裁请求也不尽相同,例如: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请求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请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最后是事实理由,一般写明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建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着重列明被申请人违法的事实。
三、怎样准备证据?
整理完证据后,需制作相应的《证据清单》,列明证据的名称,证明的内容、份数及页码等。
四、怎样协商调解?
大部分劳动纠纷案件,劳动者提交劳动仲裁材料时,仲裁委都会要求填写一份案前调解申请书,由仲裁委的调解员先进行案前调解,期限一般是15天,调解不成的再转入立案程序,如果双方有调解意向的在该阶段可以积极协商,争取早日解决拿到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五、开庭需要注意什么?
2、劳动仲裁开庭的程序:
(一)图中中间三个座位的位置坐的是仲裁员,仲裁员就是负责审理案件的人,一般是一个人。仲裁员前面是书记员,他负责庭审的记录工作,同时也是仲裁员的助手,开庭时说的绝大部分话他都会记下来,开庭结束后会让你签字。
左边是申诉人,右边被申诉人,很多座位的是旁听人员,我们称之为旁听席,旁听席面对仲裁员。
(二)庭前准备:劳动仲裁开庭之前一般书记员会比仲裁员提前到,并会将一些程序性工作先完成,比如宣读庭审纪律、核实当事人身份。
(1)书记员宣读庭审纪律,有的仲裁委也会直接播放事先录好的录音。
书记员:我宣读一下庭审纪律:a.仲裁庭内要保持肃静,开庭时不准随便走动,不准喧哗、鼓掌、吵闹,不得使用无线电寻呼机、手机或进行其他妨碍仲裁的活动;b.未经仲裁庭首席仲裁员许可,不得发言、提问;c.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拍照、录音、录像;d.仲裁庭内禁止吸烟;e.当事人双方在进行辩论中,不准用讽刺、污辱的语言攻击对方;f.首席仲裁员根据案件情况,开庭时临时规定的其他纪律;g.对违反仲裁庭纪律的,由首席仲裁员劝告制止,不听劝告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训戒或责令退出仲裁庭。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2)、核对当事人身份:
仲裁员/书记员: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请申请人说明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上的信息);请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说明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委托权限。
3、宣布开庭
(1)宣布开庭
仲裁员:现在开庭,XX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在开庭审理XXX与XXX劳动人事争议一案。
(2)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
仲裁员:现在宣布仲裁庭组成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庭由仲裁员XX(独任/合议)审理,由许XX担任书记员。
(3)确认身份信息
仲裁员:开庭前本庭已就开庭人员的身份进行了核实,现在不再重复。
(4)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仲裁员: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如下权利: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的权利,有申诉、申辩、质询、质证对权利,有请求调解、自行和解、要求裁决的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申请人有放弃、变更、撤回仲裁请求的权利,被申请人有反驳、承认申请人仲裁请求的权利。
仲裁员: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承担如下义务:有遵守仲裁庭程序和仲裁庭纪律的义务,有如实陈述案情、回答仲裁员提问的义务,有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的义务,有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的义务,有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裁决文书的义务。
仲裁员:当事人听清楚了吗?
申请人:听清楚了。
(5)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仲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的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认为本庭组成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本庭组成人员回避。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申请人:这是个程序性的问话,一般都回答听不申请回避。
(四)仲裁庭调查
仲裁员:现在开始进行仲裁庭调查,请申请人宣读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仲裁申请书读一遍即可,或者说与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书一致。
仲裁员:申请人有无补充和变更的仲裁请求?
申请人:如果有变更或者增加,就陈述变更或增加的内容,如果没有就回答没有。
仲裁员:请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请求进行答辩。
在你宣读完申请书之后,就该被申请人答辩了,这时申请人会进行答辩,也就是针对你的请求发表自己的看法。
仲裁员:请申请人回答本庭提出的问题;请被申请人回答本庭提出的问题。
在申请人读完申请书,被申请人陈述完答辩意见之后,仲裁员可能会进行提问,这时候作为申请人据实回答即可。
(五)举证与质证
仲裁员:现在开始举证与质证,根据举证规则的规定,请双方向本庭依次提交证据,说明证据的名称、内容、证明对象。首先请申请人举证。
这时你把你准备的证据一项一项的陈述、出示。你举证之后会请被申请人进行质证。
仲裁员:下面请被申请人举证。
被申请人也会像你一样把每项证据进行陈述、出示。然后仲裁员会要求你进行质证,质证一般从三个方面进行,证据是否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六)仲裁庭辩论
仲裁员:下面进行仲裁庭辩论,争议焦点是XXXXX。请双方发言。
申请人:这时候你要是有之前想说没说的话现在就可以说了,有对方说的话你想反驳的也可以说,也可以就仲裁员归纳的争议焦点说你自己的想法。
你发言之后仲裁员会让被申请人发言,被申请人发言之后你还可以请求发言,注意不要将无关紧要的东西和之前已经讲过的东西,不然可能会被仲裁员制止。
(七)最后陈述
法庭辩论结束之后仲裁员会让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表最后意见,如果没有别的想说的,就只说请仲裁庭支持你的仲裁请求即可。
(八)调解与裁决
法庭辩论结束后整个仲裁开庭已经接近尾声,这时候仲裁员可能问双方是否进行调解,只有在双方都同意进行调解的情况下,仲裁庭才会组织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仲裁庭会出具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委就会择日作出裁决。
仲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现在,征询当事人意见,双方是否愿意在本庭主持下进行调解?同意调解的,说出具体调解方案。请申请人先发表意见。
申请人: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回答,同意调解就回答同意,并提出你的调解方案。如果不同意就说不同意。
如果没有调解成功,仲裁员就会说下面这段话:在本庭主持下,经过调解,由于当事人未能就调解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调解不成的,由仲裁庭作出裁决。本庭将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从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对本案作出裁决。
(九)闭庭
上面的程序都走完之后仲裁员会宣布闭庭。这时候书记员会把庭审的笔录打出来让你签字,你可以看一下笔录记载的内容是不是和你说的一致,你只需要看你说的话即可,如果不一致的你可以直接修改签字。如果没有意见逐页签字,最后一页签字后写上日期。
六、裁决后怎么办?
收到仲裁裁决后,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想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在仲裁庭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送达仲裁文书后,可以向仲裁庭要求拿送达回证,一份显示是劳动者的,一份是显示用人单位,两份都需要要求仲裁庭提供给你。
准备好起诉状,特别是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部分要写明,然后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或当地诉讼服务网站提交起诉立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