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知法”到“理解法”

“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法律和百姓的情感不是无关的、更不是对立的,“法律的权威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应该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贯穿到工作和执法行为中,这就要求公职人员必须热爱人民、贴近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建设,特别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执法司法人员在执法、司法过程中要心怀对百姓深厚的感情,对法律和职责充满敬畏,多站在百姓的角度,以朴素的正义观念衡量矛盾的化解过程。同时,执法者还应该打破固化的思维,增强创新意识,勤于调查研究和认真思考,锐意改革创新,善于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和破解矛盾。只要领导干部坚持以上率下、带动示范,把对法律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只要每一个司法、执法者心怀维护公平正义,心怀亲民爱民,敢于斗争、勇于改革创新,人民群众的满意感、获得感、幸福感就会就一定会越来越强,对法治的理解会越来越深刻,法治的运行就会越来越顺畅,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就一定能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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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则编织百条守护之律一、法则之源:法律的起源与发展 法律,作为社会秩序和行为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起源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从原始部落的习俗到现代国家的立法体系,法律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演变过程。在这一百条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下的法律特点。 二、守护之律https://www.b9yemu9l.com/jun-lei-yang-sheng/462186.html
2.高其才:作为当代中国正式法律渊源的习惯法︱中法评我们应当尊重习惯的客观存在,理性认识国家制定法与习惯法的关系,重视作为当代中国正式法律渊源习惯法的功能和价值。 在观念上,我们需要恰当对待法律移植与法律继承的关系,既积极借鉴域外的优秀法律文明成果,也必须重视总结我国固有的法律文化,进行适合我国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MzMzNTU5Mg==&mid=2650483866&idx=2&sn=9d1f8f7e9ece9d8b1bb2bc9ba255116d&chksm=871f1addb06893cb1c89113126b358fa96d835ec954be341f12bb460748b525ffd01dea514c1&scene=27
3.“法律与金融”交叉研究漫谈(上)案例研究最早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产生于商学院,直到现在都一直应用于法律研究,它是衡量法律与监管变革效应的不可或缺的工具。你也必须了解现代证券理论、资产定价模型和风险性质。风险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直觉性概念。你也必须知道有效资本市场假说的内容与局限性。有时,这是贯穿于整个法律的,我们必须研究它。你们还https://www.finlaw.pku.edu.cn/jrfy/gk/2008_jrfy/2008nzd76j/240147.htm
4.什么是疑罪从无?疑罪从无有什么法律后果?疑罪从无原则的由来与存老师微信:15037178970(手机微信同号,点击复制微信号后,扫码添加咨询。) ,有不时之需时候(找律师、咨询法律),心里更有底气!广告 什么是疑罪从无 疑罪从无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确定的原则,也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刑事诉讼原则之一。在我国司法理论和实践中对此问题的理解与应用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本文通过对疑罪从无原则https://henan.china.com/falv/2023/0517/2530464538.html
5.备案审查中的法律解释:权力配置解释方法与实践效果“合宪”与“合法”是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对于争议的规范性文件需要在法规范层面进行判断时,采用法律适用优先原则,首先适用法律对其进行判断,当没有法律或者适用法律无法作出判断时,才适用宪法进行判断,激活合宪性审查制度。[12]原则上,具有解释法律权力的国家机关可以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法律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与法律保http://www.calaw.cn/article/default.asp?id=15277
6.《法律的概念》读书笔记(一至六章)(法律的概念)书评其二是关于主权者在法律上是否拥有一种没有限制(unlimited)或不可限制(illimitable)的地位。(1)服从习惯与法律的连续性哈特举了雷克斯国王的情境来说明“服从习惯”的概念。借助这个情形,哈特似乎区分了三种意义上的“习惯”:①习惯仅仅意味着规律性的行动(对雷克斯的服从即属此类,即使不愿纳税,但民众最终还是规律地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3801313/
7.法律的不法与超法律的法因为我们只能把法,也包括实在法,定义为不过是这样一种制度和规定,即依其本义,它们注定是要为正义服务的。按照这个标准衡量,纳粹法的所有部分都从来没有达到过有效法的庄严 在直接经历了那(希特勒统治)12年之后,应当承认:"法律的不法"概念,由于自身带有对实在法之法本性的否定,它可能对法的安定性带来多么可怕的http://www.iolaw.org.cn/global/en/new.aspx?id=4695
8.论“补正”与“合理解释”来源:《中国刑事法杂志》(京)2015年第20151期 作者简介:孙远,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内容提要: “瑕疵治愈说”针对“补正”与“合理解释”的界定混淆了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界限,强化了“侦查中心主义”倾向,而且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真正建立事实上产生阻碍效果。应当从法规范目的出发,重新界定“补正”与“合理解释”之含http://www.ahxb.cn/c/3/2017-11-10/4678.html
9.文摘参考20102在“人民警察依法行使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力保护的之间的关系平衡”“人民警察依法使用武力的基本原则”“犯罪行为的等级区分与人民警察武力使用的等级区分”“人民警察使用武力的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科学系统的研究,为国家修订以上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坚实的依据,实现人民警察在执法行动中使用武器警械的合法、适度、易https://www.xjpcedu.cn/info/1160/4078.htm
10.会计视野法规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小型被审计单位财务业绩的衡量和评价情况,考虑这种压力是否可能导致管理层采取行动,以至于增加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 在了解小型被审计单位财务业绩衡量和评价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下列信息:(1)关键业绩指标;(2)业绩趋势;(3)预测、预算和差异分析;(4)管理层和员工业绩考核与激励性报酬政https://law.esnai.com/mview/33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