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每位律师都写过律师函,也接触过很多律师函。但律师函的形式不同、目的不一、风格各异,受函人对待律师函的态度也不一样。
有的律师函说理清晰、娓娓道来,专业而有力量,让人有解决问题的自觉冲动;有的律师函胡搅蛮缠、充满敌意,有点像江湖通牒,令人生厌,最后大部分会被人弃之于纸篓,不但不利于纠纷的解决,还会引起新的不愉快,进一步撕裂社会关系。
怎样才能写出一份合格的律师函呢,见仁见智,但其基本逻辑和思路是共同的,我根据自身的执业体会,写下一些想法,和青年律师一起探讨。
律师函的本质与功能
第二,心理底线预警功能。律师将事实和法律评价润色加工后函告对方,能够让对方迫于法律后果和情理劝导而产生自我威胁,不得不正面重视问题的解决。
律师函的“三大纪律”
纪律一:必须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和委托书
律师函是律师的执业行为,律师在委托人和律所签订代理协议后,受律所指派,受托进行意思表示,其委托手续同于其他法律事务。
实务中,有部分律师不但不签订协议,连委托书都没有,甚至不收费,即使收费,也是一个红包自己收着了事。心想,反正就是几句话,一页纸,自己盖个章,快递出去完事。这是极其不规范的,有极大的法律风险。律师不看重自己,就别想让客户看高我们。
当然,在已有委托诉讼或仲裁事项中,为了解决案件中的某个问题,或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委托事项,一般不需要专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不过,委托书还是要有的。
常见的律师函,大都是一些不大不小的事项,委托人认为一个函就能解决问题,效果好、速度快、成本低。
其实,对于律师来说不是这样的,可以说,写出一份合格的律师函,这个诉讼案件的一大半的事情已经做完了,我们要详细了解事实、研读证据材料、必要的调查取证、起草并寄送律师函、意见反馈、函后沟通,一个律师函,相当于一个诉讼案件的非诉讼解决途径,如果只收费5000元钱,那是相当不划算的,律师的作用被极大的低估,没有做到律师价值和价格的匹配。
所以,如果是以解决争议为目的的律师函,我们就将律师函作为解决争议的一个步骤,而不是委托人所说的,发个函试一试。直接签订非诉和诉讼两种合作方式的一揽子协议,如果非诉方式(包括律师函)解决的,怎么收费,如果非诉方式未能解决的,再启动诉讼方式,前期非诉方式的律师费可以折抵后面诉讼的律师费,这样做的好处有三:
1.以追求彻底解决争议为目标,律师函会非常到位,不会是那种收一点点费或干脆免费的律师函,不疼不痒,符合律师的投入和产出,公平;
2.如果能通过律师函解决问题,那委托人也划算,花钱少、见效快、不彻底得罪对方;
3.免得重复办理委托手续,节省程序成本。
我们要让客户明白,律师函是律师熟知了案件后,根据丰富的经验写出的重要法律文件,不是做填空题。所以,我的建议是:
我们要让受函人认为我们是懂道理、讲道理的。
“明是非,知好歹,通人情,梳矛盾”是律师的基本素养。
律师函的“八项要注意”
希望我们的青年律师不放过任何一个起草函件的机会,高标准要求自己,一定大有裨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