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多嘴问了一句家人,四川泸州的祝先生或许还不知道,多年前注销的手机号被新机主使用后,如今正在通过网上购物平台刷着自己的信用卡。5月14日,祝先生通过封面新闻云投诉平台反映,在手机卡、银行卡和购物平台均是实名制的情况下,他3年前注销的手机号,竟能被他人通过网购平台使用自己的银行卡付款。
对此,律师表示,该案中的侵权主体应为通过网购平台的购买者。同时,储户、用户与银行、网购平台还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因此应用平台负有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确保支付过程的安全性和用户的信息保护等义务。
莫名其妙:未消费银行卡却有两笔付款流向网购平台
今年4月下旬,祝先生收到了名下一银行信用卡两条付款消息,一笔是4月19日的付款88.98元,另一笔是4月22日的付款25.11元,两笔款均流向了某网购平台。
祝先生名下银行信用卡两笔“莫名”的付款消息,一笔是4月19日的付款88.98元,另一笔是4月22日的付款25.11元,两笔款均流向了某网购平台。
家人没有买,自己也没有买,那平台这两笔扣款是为何?
祝先生联系上网购平台客服“讨要说法”,客服人员回复祝先生称:这是某手机号绑定的该平台账户进行的消费,而该账户绑定的银行卡,正是祝先生的银行信用卡,平台是根据用户下的订单进行扣费。
“我还联系了原手机号的新机主,对方否认在这个平台消费过”。祝先生称,自己尝试过报警,但警方根据自己讲述称无法判定对方为“盗刷”,因此无法立案。
并非个例:媒体已报道多起工信部已推出“一证通查”功能
同时,储户、用户与银行、网购平台还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因此应用平台负有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确保支付过程的安全性和用户的信息保护等义务。
四川时代永嘉律师事务所唐兆律师也表示,如银行确已依照祝先生的申请将信用卡绑定手机号码进行了变更,但其未及时发现案涉交易时二者实名不一致,未采取合理的技术保障措施阻止交易,则可认定银行未尽到审慎审核义务,存在过错;若网购平台未尽到对于手机号码持有人与信用卡账户之间关联性的审核验证义务,亦存在过错。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越来越多的App都要求用户绑定手机号码。”在张柄尧看来,这就要求用户注销手机号码的同时,还应对之前手机号码所绑定的应用进行解绑,以此确保信息安全。而实际上,大多数用户其实无法记清楚绑定应用数据,工信部推出的“一证通查”服务,目前仅十多家头部App接入,其他众多App注册账号信息尚无法查询。
工信部推出的“一证通查”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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