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刘小乐

刘小乐,男,50岁,河南郑州人,中等身材,黝黑的皮肤,一张爱笑的脸,从事专职律师业务近10年。他积极响应司法部号召,报名参加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2019年起连续三年在巴彦淖尔市进行志愿服务。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后他克服语言和生活习惯不同等困难,秉持“热情、依法、奉献、敬业”的精神,将“1+1”法律援助的光和热洒满了边疆草原,践行了“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服务西部的大爱情怀。

自2021年7月来到乌拉特后旗法律援助中心后,刘小乐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及认罪认罚案件共145件,办结136件;接待法律咨询(来访、来电)96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00余份;协调化解邻里、劳动用工等矛盾纠纷20余件。

上门开展法律援助,为特殊群体排忧解难

马某某2020年10月中旬因交通事故造成五级伤残,术后一直在医院治疗、康复,所需医疗费数额大但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侵权人只投保了交强险,不愿再支付任何费用,保险公司也不同意先支付交强险应赔款项,其家属无奈向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刘小乐律师了解情况后,与同事一起到杭锦后旗医院看望了马某某,并在医院为马某某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代理马某某向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立案后,刘小乐律师根据受援人的实际经济条件及继续治疗康复的必要性,向乌拉特后旗法院承办法官递交了先予执行申请书,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20万元保险范围内先予执行。经过与承办法官、保险公司多次沟通交流,保险公司很快向受援人支付了198000元费用,使受援人的康复治疗得以维系。本案经一审、二审程序后,最终为受援人争取到共计近45万元的赔付款项,马某某的家属用颤抖的手紧握着刘小乐律师双手,连声说,“太谢谢刘律师了!”

2021年9月13日一早,法律援助大厅就有两人来找刘小乐律师寻求帮助,刘小乐律师了解到,郭某因工致残二级,停工留薪期11个月;刘某因工致残二级,停工留薪期8个月。经核实,用人单位只愿意支付每人5万元。刘小乐律师决定对二人一援到底,从劳动仲裁阶段到法院一审、二审阶段,刘小乐律师全程参与,多次往返、协调,最终帮助郭某、刘某进分别获得工伤赔偿款37万余元、35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像这样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援助、全力帮助特殊群体的例子很多很多,当事人一声“谢谢”,是对他倾心竭力为老弱病残群众服务的肯定和好评。

心系基层群众,维护合法权益

2021年8月16日,以杨某某为代表的乌拉特后旗巴音镇友联一社的49户农民来到乌拉特后旗法律援助中心,就与某公司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一案寻求法律援助。乌拉特后旗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审查批准同意法律援助后,将此案交由刘小乐律师办理。

情系第二故乡,彰显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情怀

在做好法律援助的同时,刘小乐律师按照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多次深入农村、牧区开展法治宣传、普法讲座、法治体检等一系列的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同时,还参加了乌拉特后旗公益法律服务团,积极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农村、牧区、社区、企业都有他忙碌的身影,有他普及法律常识的场景。

刘小乐律师以良好的态度、精湛的专业水平、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和尊重,提升了“1+1”中国法律援助者行动的影响力,树立了良好的志愿律师形象,深受当地群众、司法局同事及有关单位的信赖和肯定,也得到了当地公检法部门的赞誉。

有人说,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律师,一定是对工作和生活充满希望、充满热情的人;也有人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律师们是有“情怀”的律师。刘小乐律师笑呵呵地说:“虽然在服务期内不能陪伴在家人身边,但家人的理解与支持,是我最大动力。舍“小家”为“大家”,越是需要自己的地方,越能体现自身的价值,成为法律援助志愿者的经历将会是自己一生中极为宝贵的财富,我也深爱着这份事业,深爱着边疆草原的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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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川区政府信息公开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http://www.ynjc.gov.cn/jcqzfxxgk/zcwj2023/20241128/1570464.html
2.包头市司法局:创新工作思路举措提升法律援助能力1-10月全市办理“援调对接”案件86件,其中法律援助转人民调解案件47件,人民调解转法律援助案件39件,挽回经济损失约89万元。http://zcfg110.org.cn/show-109341.html
3.1+1法律援助路上的温暖守护者本网原创宋照伟,出生在陕西北部一个贫困的小山村,自幼便对法律怀有满腔热忱与敬畏之心。其在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由北京某国家级媒体高管的岗位转为一名律师。当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举办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消息传来,他毅然舍弃高薪厚禄,从陕北榆林奔赴海南屯昌,凭借自身专业知识,https://www.ishaanxi.com/c/2024/1016/3269176.shtml
4.《今日说法》20211230《法律援助在行动》系列节目法律援助“1+0:00 网络开小差了,请稍后再试 《今日说法》 20211230 《法律援助在行动》系列节目 法律援助“1+1” 选集 更多 《今日说法》 20241204 守护珠江·船舶污染之治 《今日说法》 20241203 可疑的事故 《今日说法》 20241202 “全国交通安全日”三集系列策划 夺目的光束 http://m.app.cctv.com/vsetv/detail/C10328/d913c395d29f4c27ba97f1dab2f49b42/index.shtml
5.2021年度四川“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启动7月17日,2021年度四川“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启动仪式在成都举行。5名律师志愿者以及5名大学生志愿者,将奔赴乐山峨边,凉山州甘洛、木里,攀枝花盐边,甘孜州新龙等地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地服务。 据悉,“1+1” 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由司法部所属的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同https://m.kangyanghongya.com/news_details.html?from=web&id=680494
6.“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23年度派遣会召开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9月13日,省司法厅召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23年度派遣会。各服务地司法局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2023年度志愿者律师及大学生志愿者、2022年度志愿者律师代表等70余人参加,部分与会人员作交流发言。 “1+1”行动自2009年实施以来,司法部先后为我省派遣202名志愿者律师https://m.yunnan.cn/system/2023/09/15/032757742.shtml
7.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以下简称“1+1”行动)的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1+1”行动是指由司法部、团中央发起,每年向全国无律师县及中西部律师人才短缺的地、市、县派遣一名律师和一名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当地法律援助工作的志愿行动。 http://www.szlawyers.com/info/15bfdcba3418adb56752c36d843e27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