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会议在京召开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会议在京召开

7月11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总结派遣工作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顾秀莲,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李兆焯,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副部长赵大程,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周长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副理事长姜兴长、祝春林、刘长琨、秦怀保等同志出席会议。顾秀莲名誉理事长、赵大程副部长、岳宣义理事长,发表了讲话。

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和团中央有关司局,各省(区、市)律师管理处和律师协会,“1+1”行动各服务省(区、市)法律援助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总公司、国家电网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烟草专卖局等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300余名“1+1”行动的志愿者参加了会议。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副理事长姜兴长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举行了隆重的捐赠仪式。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和四川文华企业集团等基金会的央企、民企理事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华电集团、辽宁惠诚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等一批并非基金会理事单位的央企、民企,为法律援助事业捐赠善款3000余万元。他们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爱心浩荡,在关键时期,用关键行动,彰显了保障改善民生、追求公平正义的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用实际行动驱散了公益慈善危机的阴霾。他们的大爱之心,将在中国法律援助发展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的大爱之举,将在中国法律援助志愿道路上,竖起一座催人奋进的丰碑。

会上,马兰等114名优秀志愿者,喜获“1+1”行动2013年度“百姓心中最满意的模范志愿律师”、“服务地党委政府的模范法律顾问”、“守护边疆促进民族团结的模范志愿律师”荣誉称号;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等56家单位,喜获“1+1”行动2013年度“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他们是志愿精神的标杆,是志愿道路的引领;他们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风采,深深地镌刻在法律援助的旗帜上,把民生民意、正义公平,真实地传送到人民群众心中。正是他们的辛勤努力和无私付出,“1+1”行动才有了承载,才有了辉煌。正所谓:一年苦辣与酸甜,都为苍生绽笑颜。利禄功名何所有,消愁天下铸平安。

顾秀莲原副委员长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1+1”志愿者行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方面,所承担的重大使命和历史重任。她指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到今天,凝聚着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饱含着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亲切关怀。她要求:作为法律援助事业生力军的“1+1”志愿行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凝聚政治智慧,凝聚慈善力量,凝聚法治精神,顽强拼搏,创新发展,以“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的胸怀和气度,始终不渝地推进法律援助志愿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以扎实的志愿援助实效,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

顾副委员长强调: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到今天,承载着时代的要求,承载着人民的希望。法律援助事业作为新时期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的重要载体,作为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实现形式,地位重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1+1”志愿行动作为法律援助事业的先遣队和排头兵,要以民之所忧,我之所行的历史担当,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作为志愿工作的灵魂和永恒,以民为本,去民之患,时刻把困难群众的法治缺失和安危冷暖挂在心上。通过“1+1”志愿者行动,使法治的精神,使党、政府、社会的关心,使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得到的殷实。

岳理事长要求:“1+1”行动,要盯住法治民生工程不动摇,拿出愚公移山的韧劲抓落实。时刻铭记民生,服务民生,发展民生,勇敢地担负起时代、人民、法治赋予“1+1”行动的责任。要盯住强基固本工程不懈怠,拿出铁杵成针的精神抓成效。不断探索,寻找规律;盯住目标,持之以恒;因地制宜,深化实施。要盯住爱心奉献工程不放松,拿出肝胆相照的赤诚抓实践。坚定信心,弘扬志愿精神;和衷共济,推动合作上水平;勇于担当,增强使命感。岳理事长特别强调: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武装头脑,在更高的起点上全面推进“1+1”志愿者行动。“1+1”行动作为司法行政工作所辖,致力于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1+1”行动和“1+1”志愿者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抓紧抓好抓实。我们要以更高的起点,更昂扬的姿态,要凝聚政治智慧,凝聚慈善力量,凝聚法治精神,顽强拼搏,创新发展,全面推进“1+1”行动取得新的进展,把“官府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旧社会司法病态,变成“法援大门朝难开,有理无钱请进来”的新社会法治美景。

岳理事长最后号召:项目各关联单位,要热情服务,助推“1+1”行动破浪远航。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和心理上等各个方面,帮助志愿者安心履职,服务人民,放飞梦想,实现人生价值;在推进工作上直面矛盾解决问题,为志愿者创造奉献的环境和条件;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注意发现问题,适时提出改进措施,相应制定有关制度。广大“1+1”志愿者,要敬畏志愿称谓,写正刻好“志愿”二字。即将出征的“1+1”志愿者们,要认真梳理自己,做好政治准备,做好法律准备,做好心理准备,做好工作准备,做好生活准备。希望每一位志愿者都以志愿为信条,扎扎实实干事,踏踏实实做人,用心用力写正刻好“志愿”二字。

THE END
1.江川区政府信息公开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http://www.ynjc.gov.cn/jcqzfxxgk/zcwj2023/20241128/1570464.html
2.包头市司法局:创新工作思路举措提升法律援助能力1-10月全市办理“援调对接”案件86件,其中法律援助转人民调解案件47件,人民调解转法律援助案件39件,挽回经济损失约89万元。http://zcfg110.org.cn/show-109341.html
3.1+1法律援助路上的温暖守护者本网原创宋照伟,出生在陕西北部一个贫困的小山村,自幼便对法律怀有满腔热忱与敬畏之心。其在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由北京某国家级媒体高管的岗位转为一名律师。当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举办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消息传来,他毅然舍弃高薪厚禄,从陕北榆林奔赴海南屯昌,凭借自身专业知识,https://www.ishaanxi.com/c/2024/1016/3269176.shtml
4.《今日说法》20211230《法律援助在行动》系列节目法律援助“1+0:00 网络开小差了,请稍后再试 《今日说法》 20211230 《法律援助在行动》系列节目 法律援助“1+1” 选集 更多 《今日说法》 20241204 守护珠江·船舶污染之治 《今日说法》 20241203 可疑的事故 《今日说法》 20241202 “全国交通安全日”三集系列策划 夺目的光束 http://m.app.cctv.com/vsetv/detail/C10328/d913c395d29f4c27ba97f1dab2f49b42/index.shtml
5.2021年度四川“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启动7月17日,2021年度四川“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启动仪式在成都举行。5名律师志愿者以及5名大学生志愿者,将奔赴乐山峨边,凉山州甘洛、木里,攀枝花盐边,甘孜州新龙等地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地服务。 据悉,“1+1” 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由司法部所属的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同https://m.kangyanghongya.com/news_details.html?from=web&id=680494
6.“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23年度派遣会召开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9月13日,省司法厅召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23年度派遣会。各服务地司法局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2023年度志愿者律师及大学生志愿者、2022年度志愿者律师代表等70余人参加,部分与会人员作交流发言。 “1+1”行动自2009年实施以来,司法部先后为我省派遣202名志愿者律师https://m.yunnan.cn/system/2023/09/15/032757742.shtml
7.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以下简称“1+1”行动)的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1+1”行动是指由司法部、团中央发起,每年向全国无律师县及中西部律师人才短缺的地、市、县派遣一名律师和一名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当地法律援助工作的志愿行动。 http://www.szlawyers.com/info/15bfdcba3418adb56752c36d843e27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