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上半年司法工作总结(精选11篇)

上半年,我局按照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精心部署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扎实抓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半年度工作目标。现将我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法律宣传工作

二、人民调解工作

借助于基层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警司调解民事纠纷联调机制,通过及时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优势,积极预防和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上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N件,成功调解N件。其中,婚姻家庭N件,邻里N件,赔偿N件,劳动N件,房屋宅基地N件,其他N件,调解成功率为N%。

三、社区矫正与刑释解教工作

工作中,我单位坚持搞好“五送”活动。即:安置帮教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的送法律活动;安置帮教与解决就业相结合的送技术活动;安置帮教与政策支持相结合的送项目活动;安置帮教与扶贫帮困相结合的送温暖活动;安置帮教与法律援助相结合的送保障活动。日前,我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50人,社区矫正人员31人,生活稳定,没有重新犯罪迹象。

四、法律援助工作

挖掘基层法律援助资源和力量,用有限的资源力量援助最需要援助的困难群众。上半年,接受法律援助咨询服务30起;接受法律援助案件6起,部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以“六五”普法为先导,不断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抓好各领域、行业、基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开展一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活动;组织一次涉农法律巡回宣讲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组织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好民间纠纷排查治理工作;集中组织培训,提高广大调解员的业务水平;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六进”工作。在巩固和健全已有的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新型人民调解组织。

(三)以全面规范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四)以法律超市为抓手,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法律超市为平台,努力为辖区内各镇办、企业、村委和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诉讼评估、合同审查修订、及矛盾纠纷调处等服务。并不定期为各村镇、企业、学校开展法律宣讲,提高全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全区开展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以提供法律援助为手段,继续做好弱势群体帮扶工作。

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落实便民服务措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畅通法律服务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

20xx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历久弥坚。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五五”终期验收

“五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

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

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

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

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

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

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六)加强公证律师队伍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公证律师队伍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经济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巩固这个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还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强教育整顿和规范化建设,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坚持司法行政机关督导与自查自省相结合、坚持纠违查错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第二探索建立公证律师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化管理模式,实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公证律师的行业管理和处所内部的自律性管理的有机统一。第三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公证律师业务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形成监督合力。第四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公证律师队伍建设中的政治保障作用,不断提高公证律师队伍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使公证律师各项工作在稳步高效的基础上,在科学规范的管理下,有条不紊地开展下去,为群众提供更完善、更人文化的服务。

半年来,我乡司法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领导的指导以及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积极配合下,把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实处,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为保障。我乡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发展做好积极的法律服务工作,现将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做好全乡中心工作的前提条件。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的副乡长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武装部、财政所、国土分局、农机站、林业站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安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兼任普法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农村经济的发展

充分利用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和村民小组法制宣传信息员,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各类纠纷隐患,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各种产业培植的不断发展,农村山林水土等各种矛盾纠纷也增多,交织复杂,但结合实际,针对纠纷提出对策和防范措施,力求做到每月小排查,每年集中排查,随时掌握各村寨的纠纷发生情况。半年内共调处纠纷68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88%。其中土地纠纷22件、征地纠纷16件、赔偿纠纷12件、婚姻纠纷3件、水利纠纷4件,其他纠纷11件。收取法律服务费300元,法律援助15件。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就必须高度重视人民调解的队伍建设和业务素质培训,我乡以会代顺的方式对基层人民调解做了一次培训,使人民调解工作适应了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需求,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做到了小事不出村民小组,大事不出村委会的工作原则。

四、矫正工作、

半年内共接收矫正对象21名,其中保外就医2名,假释11名,缓刑8名,其中男20名,女1名。2010年6月30日矫正期满宣告3名,现有矫正对象18名。

五、存在的问题

半年来我乡司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临的形势还不容乐观,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影响社会稳定问题仍然很多:山林、水土、产业培植、二轮承包合同等方面的纠纷也增多,维稳工作和信访工作压力比较大。二是乡司法所是三块牌子一套人马,人员少工作量大,但除了人头经费外没有什么工作经费,工作难于开展。

六、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针对面临的形势,立足大局、立足服务、立足人民满意,加大宣传力度,减少各种矛盾纠纷。

(二)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对排处出来的纠纷直至化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遏制群体性实践发生。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农村普法力度,不断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大胆创新,认真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牢固树立强本固基的思想,进一步把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夯实打牢

1、积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去年底,我市司法所已全部恢复建制。今年初,根据省委办公厅会议纪要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并将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下发了《芜湖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快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如何解决撤乡并镇后司法所建设问题,在总结、调研南陵县撤乡并镇后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司法所经验的基础上,于今年三月四日在南陵县何湾镇召开了全市司法所建设现场会。会上南陵县及何湾镇介绍了司法所建设的经验。省厅、市委领导也就司法所建设问题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县区纷纷行动起来,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繁昌、新芜等县区还组织去南陵参观学习。南陵经验受到省厅领导好评。省厅专门派调研组来南陵调研,所撰写调研报告在《安徽司法简报》上刊登,在全省召开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目前南陵县八镇司法所已向省厅上报要求进行规范化司法所验收报告。

3、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首先,为提高法律工作者水平,4月2日分四片对全市242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业务考试,202人经省厅注册;其次,针对三县撤乡并镇,及时对三县法律服务所机构进行重新年检,对已撤销、合并的所进行重新登记。

4、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为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市局与市电视台联系,分别对马塘区双环机械厂、芜湖县方村镇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也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刊登,扩大了影响。最近市局配合好监狱对四区一县的宿州女子监狱16名刑释人员改造质量进行了跟踪调查。

二、继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律师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1、律师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一是继续重视刑事辩护质量,为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市局、市律协都组织律师进行集体讨论。年初,针对我市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的问题及时下发了《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对律师

承办涉及到群体性案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行重大案件抄告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以国企改制为中心,为经济建设大局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及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质量明显提高,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三是坚持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服务,全市广大律师积极在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提供了大量、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全市有80多名律师志愿者参加了省律协组织的为追欠农民工工资志愿团。并义务承办了多起案件,受到农民工好评。四是努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提供法律服务。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广大律师积极在个体私营经济的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规模,提高档次以及开拓市场,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其健康发展;五是市属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市长接待日活动。统一安排市属各律师事务所律师轮流参与市政府每周三的市长接待日活动,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一是加强了对实习律师的管理。今年我市对符合条件的26名人员发放了实习律师证,强化了对非执业律师人员的管理;二是认真完成了XX年度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坚持对律师事务所实行严格的财务审计,坚持了对投诉未查清的律师暂不予年检注册。通过年检注册,做到了严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关。律师注册前,要求各县司法局对县属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市局分两批对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培训。XX年,全市共有34家律师执业机构通过年检(含四家法援中心),300名律师获准注册;三是对市属律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考核。年初,市局成立考评组对市属18家律师事务所XX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并对考评结果进行了

通报。为规范市属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市局与市档案局共同下发了市属律师事务所档案升级达标工作的通知,并举办了档案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促进了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

3、律师法律进社区工作进一步深入。根据《芜湖市开展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转入正常工作。市属各律师事务所按照与街道办事处分别签订的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每月都安排律师进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在3月份综治宣传月活动中,市属宇浩、铭诚、盛国、安然、江声、平衡、法援中心等七个单位与其对口联系的七个安全文明社区联系开展了以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义务咨询日活动,还分别向对口联系的社区赠送法律书籍500余册,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广泛赞誉。

4、加强律师队伍建设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实施方案》于6月19日召开了动员大会,进行了全面部署。全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按照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查处建章立制、总结验收五个阶段进行。目前,已转入自查自纠阶段,整个活动在今年底结束。

三、公证工作有新的起色

今年以来,全市公证工作发挥了服务、沟通、公正、监督职能作用,公证人员克服困难,积极进取,公证工作有新的起色,各项业务呈现了上升的趋势。上半年,全市五个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178件(其中国内公证事项3573件,涉外及涉港澳台605件),业务收费66万元。

1、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为贯彻落实省政批转省司法厅关于公证体制改革的意见,积极推动我市公证体制改革,市局及时将省司法厅领导批转的有关公证改制文件转呈市委、市政府领导阅示,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作了批示。市属公证处改制问题有望近期批准。

此外,律协工作卓有成效。年初,

四、法律援助工作稳步发展

近年来,我市法援工作发展较快。今年,市法援中心突出工作重点,抓工作指导,抓条例宣传,抓服务质量,各项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半年来,市法援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96件,其中刑事16件,民事80件。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指导县区工作到位。加强了与县区法援部门的沟通;二是宣传到位,发挥基层法援组织作用,广泛宣传法援条例。先后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六次,讲座三次,以会代训培训了200多名基层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在市经广台“司法为民”节目中开展了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活动,在市广播电视报上开辟了“法律援助在身边”专栏,以及与电视台开展了“直击现场”栏目。三是法援工作任务完成到位。完成了局领导交办的各项法援工作任务,建立了市残疾人联合会法援工作站,积极办理了市长接待日交办的法援案件。

五、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认真做好市人大对“四五”普法决议和条例贯彻情况检查的准备工作。年初,召开了全市法宣办主任会议,对迎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县区认真组织,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搞好补缺补差,对“四五”普法各种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四月中旬,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要求,市法宣办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对迎检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四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组成高规格检查团。对我市《关于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我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团分五个检查组对各县区、市直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新闻媒体以及部分中小学、企业进行了检查。对我市“四五”普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2、继续抓好学习培训工作。今年上半年,市法宣办将宪法和行政许可法作为“四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市不断掀起高潮。市委办公室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公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了宪法骨干培训班,全市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法宣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并进行了宪法知识测试。《行政许可法》实施之际,全市各县区抓住契机,开展了一系列、多层次的《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重点对从事行政许可人员进

行培训,培训场次达一百五十余场。同时各行政管理部门还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把握审批与管理关系,依法公布许可事项,为该法的实施和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法制政府奠定了良好基础。

3、不断活跃普法形式,拓展普法工作深度和广度。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送法进社区”,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繁昌县开展了社区法制文艺演出;新芜区开展了社区家庭法律知识测试,参加家庭达5千余户;镜湖区在街道成立社区居民法制学校、法官及交警走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解答居民咨询等活动深受社区居民喜爱,对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社区起到了积极作用。积极协助、配合市有线电视台开办了我市第一个专题电视法制节目——《直击现场》。南陵县司法局与县电视台联合开办了法制栏目——《与法同行》。市法宣办创办的《通讯》每期都发送到互联网,普法依法治理信息直接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并多次在省、市有关媒体上发表。

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更加扎实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全县各级调解人员,深入乡村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司法局副局长、政治处主任任副组长,基层股股长、宣教股股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公证处主任季文明任组员。具体负责矛盾纠纷的日常排查调处工作。并明确规定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处处见成效。

2、制定方案

为贯彻落实“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坚持统筹安排、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县司法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村(居)两委班子换届,调整村(居)委人民调解组织并上报了调解组织名单和十户信息员名单。

3、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目前,全县共有调委会314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7个,居委调委会11个,村委调委会279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6个,交通事故调委会1个。共有调解人员1080名,结合村(居)两委班子换届,调整了158个村、300余人的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扩大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

4、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构建“和谐怀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服务,我县各司法所举办了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对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人员、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调解员进行了培训。使全体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了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为村(居)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得推进作用。

5、矛盾纠纷排查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按照“发现在先、控制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加大对各类有针对性的解决矛盾化解矛盾,着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共排查矛盾纠纷6次,调解矛盾纠纷112件,成功110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3件、邻里纠纷43件、房屋宅基地纠纷4件、损害赔偿纠纷19件、村务管理纠纷1件、山林土地纠纷1件、其它纠纷19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8%,没有因调解不及时,调解不当而引发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无重大矛盾纠纷。

二、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1、基本情况

我县社区矫正人员在册人数124名,今年以来新接收19名,解除38名。累计接收560名,累计解除436名。对于这些人,我们按照上级要求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了个人档案,成立了帮教小组,使社区矫正人员与社区矫正志愿者建立一对一的帮教关系,为社区矫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日常管理

(1)建立档案分级管理

(2)定期家访手机定位了解动态

(3)法律教育及公益劳动

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和要求,我们每个月对矫正对象进行一次法律教育,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新意识,以矫正其不良的思想和行为。我们着力实施个性化矫正,分类施教、因人施教。

我们每月不定期的组织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让他们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存在的社会价值,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通过公益劳动,使矫正对象更好地接受矫正,早日回归社会。

3、增强队伍素质开拓创新工作

4、严格管理恪守职责

社区矫正工作面对的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既是罪犯,又与在监狱中服刑的罪犯不同,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为了保证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我们一方面坚持人性化管理,使社区矫正人员更好的回归社会,一方面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5、创新管理积极探索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为此,我们更要加重实践,积极探索新的科学的管理方法,有效的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

(1)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作用。

(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硬件建设,提高矫正质量和效果。

(3)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和联系,如公检法等部门。

(4)强化监督教育管理工作,确保矫正工作制度的规范化、矫正方法的人性化、确保没有重新犯罪的产生,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的深入开展。

三、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目前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8人,以来全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90人,我们对这些人员做到情况明,底数清,都建立了台帐和档案,落实了帮教组织和措施,并帮助他们落实安置和就业,使他们安心生活,重新回归社会。在重点时期,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管控,落实了由司法所、所在单位和街村、家属亲属共同监管措施,明确了责任人,随时掌握其动向,做到不脱管、不漏管,不发生重新犯罪。

半年来,东山司法所坚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特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为党政分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

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依托乡、村两级调委会组织网络,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每月组织二次排查、分析,每月组织一次汇报、突出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和有越级上访苗头隐患的矛盾纠纷、历史遗留的疑难积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案按照《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的具体要求核实情况,做好登记。同时,排查和调处原则上同步进行,力求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半年来排查矛盾纠纷75起,调处75起,调解成功75起,乡调解重大疑难纠纷12起,确保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

二.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抓好服刑人员入矫环节。对前来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严格的入矫教育,使他们认识到社区矫正同样是刑罚执行过程,以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明确自己的在刑身份,找准自己的定位,端正态度,积极改造。

三、认真抓好法制宣传工作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规划迎接检查验收之年,是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关键的一年。法制宣传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乡规划的总体要求,着力打造改革发展的法治氛围。

2、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法制培训、学法笔记、普法考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继续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

四.推进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法优质律服务

法律援助工作方式从“等上门”变为“走下去”,依托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以充分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使广大群众,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了解法律援助,懂得利用法律援助来解决涉法问题,争取把“法律援助”打造成民心工程。

今年上半年社区矫正中心新建,各功能室齐全,硬件设施完备,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上半年社区矫正科工作总结

(一)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监管,集中点验,1月份,在局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12个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新春集中点验,确保无一人脱管漏管;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和文书格式,下发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表、心理咨询测验表、社区服刑人员考试题至各司法所,严格要求日常管理;三是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制定《龙泉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进一步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四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建立视频点验系统,延伸至各司法所,不定期对司法所集中教育和个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即时点验,确保有效管控;五是加强手机定位监管,不定期抽点社区服刑人员;六是按照省厅和市局的要求,连接电子政务外网,正式运行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陆续录入社区服刑人员数据,逐步实现电子档案和网上办公。七是经局党组同意,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配备制式服装并下发,提高了社区矫正执法严肃性。八是印刷入矫须知、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知识问答等社区矫正读本,并发放至各司法所,全部摆放在醒目位置,加大社区矫正有关知识宣传,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认真守法、严格执法。

根据《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规定,积极配合区公安分局完成对1名社区服刑人员的.收监执行。

接受法院、监狱的委托,指导针对依法可适用非监禁刑罚人员的审(裁)前社区调查评估。

(三)与司法行政系统之间的交流学习

(四)社区矫正志愿者工作

20xx年5月初,社区矫正科组织各司法所开展全体社区矫正志愿者业务培训,提升了业务水平,提高了社区矫正质量。

二、20xx年下半年计划

一是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继续坚持各司法所每月一次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和思想汇报制度,进一步开展好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扶教育工作。强化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管控,针对元旦、春节和重要维稳时段,提前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维稳管控工作。

二是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为契机,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质量,更加规范社区矫正,加强矫正执法工作,稳步推进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是组织开展下半年社区矫正志愿者业务培训会,提升志愿者业务技能,力促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地开展。

四是配合区检察院开展一年2次的社区矫正专项检查,督促社区矫正工作持续规范化。

五是补发社区矫正制式服装,与局办公室协调,补充采购社区矫正制式服装。

六是完善社区矫正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按照市局《XX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标准》的要求,更加合理的设置功能用房,充分发挥各功能室作用。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司法所在市司法局、龙泉街道党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围绕党委办事处中心工作,全面开展了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人民调解,筑牢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①继续加大矛盾排查调处力度。1-6月份以来,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6起,成功调处矛盾纠纷34起,调处成功率96%。

②集中精力化解重大社会矛盾纠纷。

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司法所始终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面对辖区范围内突发事件和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今年1-6月份,成功调处了因讨要工资的民工群体信访案、鲁南美食城“东来顺”火锅店员工孔某下班途中非正常死亡案、贺庄香料厂火灾引发民事赔偿案、伦达商贸城物业保安人员非正常死亡案、城郊建安公司工地人员彭某非正常死亡案、远航国际工地工人郭某非正常死亡案、滕州市工人医院刘某猝死引发租赁房屋纠纷案、学院东路加油站勤务人员非正常死亡案,木石镇回民村预约集中闹事案等12起重大矛盾纠纷案。

二是全面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司法形象。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在街道党委办事处的关心支持下,投资7.6万元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装饰装修,设立了便民接待室,重新布局了调解室及办公设施,规范了工作流程,提升了司法形象。

②积极参与“三夏”防火任务。为确保“三夏”防火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司法干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人休车不停,车停人不休”。据统计今年三夏共出动警车80余次,干警110余人次。

③积极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龙泉中小机床工业园建设项目、刁庄龙腾水街项目、油改器机械加工制造项目等活动。

④依法处理涉法涉诉案件。1-6月份,为办事处代理行政案件1起、民事案件2起,涉诉案件金额达500余万元。其中,仅龙泉街道大庙小学人身损害赔偿案、龙泉街道董村实业公司占地补偿案涉案金额就达260余万元。

三是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刑法修正案明确了社区矫正法律制度,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我们及时建立了工作制度;逐一对矫正对象进行了分析;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目前,共接受177余名矫正对象,在管63人,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同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序开展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教育工作。目前,辖区共接管刑满释放人员190余人,有效预防了归正人员重新犯罪。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是继续围绕党委办事处中心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并全面、及时完成党委办事处临时交办的任务。

二是配合职能部门做好特殊人群管理试点工作。

今年,梨树院司法警察工作,在市院法警支队和我院党组、政工科的领导下,在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下,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和“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严格按照最高检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的要求,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完成了全年的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上半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我院法警执行看管任务33人次,执行提解17人次,执行送达15人次,维护上访场所秩序6次,完成领导交办任务3次。

二、主要做法

1、突出重点,强化履行职能

今年我院党组针对司法警察的实际情况,把司法警察工作定为突出一条主线,即全面履行职责,探索一条检警配合的新工作思路。为此,我们专项学习了《司法警察条例》,重点研究了在参与、配合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中,如何充分发挥法警作用的课题。我们主要是针对办案的不同阶段,强化了法警履行职责的作用。

首先,是在案前,办案单位要填写出警审批表,由主管检察长签发,特殊情况除外,让干警做到有章必遵,使用警力合理化、规范化。

其次是在案中,给办案单位每个案件派配2名司法警察,法警签订责任状,充分保证办案安全。在实践中锻炼了队伍。

第三是在案后,我院要求参与办案的司法警察,在案件办理结束后,有针对性地总结配合办案的心得,把在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教训,运用到办案实践中来。

2、以人为本,提升法警素质

今年以来,我院法警队根据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活动和“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大力开展提升法警素质活动,使我院司法警察在执法素质和政治素质两个方面得到较大提升。

3、加大投入,树立司法警察工作安全化

4、整章建制,规范司法警察工作

今年,我院认真贯彻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以及高检院、省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一支正规化的司法警察队伍,是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的需要,是依法治国战略的需要,明确了司法警察依法担任传唤、送达、参与搜查、拘传、押解等职责。根据上述职责,我们制定了《司法警察工作职责》、《司法警察工作流程》、《考勤及内务管理规定》、《警务区使用管理规定》、《警务区值班制度》、《警械使用管理制度》等近20项司法警察的规章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回顾20XX年上半年,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

1、由于人员少,业务工作开展的不平衡。

2、法警的综合执法水平和执法技能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3、法警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4、按上级院对法警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们按照20xx高亭乡的,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在依法治乡中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调动辖区内一切积极因素,坚持每月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并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努力促进依法治理水平和全乡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确保我乡政治、经济、社会的繁荣与稳定。

一、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力度,确保一方稳定

高亭乡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十分重视,要求司法所将人民调解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力度,确保一方稳定。

1、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了乡司法所的建设,规范了内务管理,各村成立了调解委会,成立乡级义务调解员,配备了纠纷信息员、联户长,积极为社区居民开展了法律服务和调解工作。

2、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预防和调处各类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坚持“大的纠纷不出居,小的纠纷不出组”。努力适应纠纷在新时期下,出现的构成复杂化,领域扩大化,表现形式多样化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类纠纷和矛盾,减少“民转刑”和群体性上访发生,纠纷调解达到100%,成功率98%以上。全年接待来信、来访、来电38件,100多人次,各居委会、企业调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信息反馈制度,今年对民间纠纷排查调处38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各社区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调解文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水平和公信力。

4、加大各村调解员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素质,针对各社区、各企业纠纷的特点,分别于5月和8月利用综治例会,有针对性地重点以调解文书的制作、调解技巧和新的《信访条例》。并与乡司法所签定了“法律援助进社区”协议书。至今已帮助5人进行了法律援助。

5、加强和完善调解组织的网络建设,巩固和加强各社区调解组织,调动发挥信息员、调解员的积极性,使各类纠纷能够及时发现并调处。乡党委、政府拿出资金3万余元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经费保障,稳定调解队伍,做好调解工作,做到了经费落实。

二、认真调查摸底,开拓思路

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今年我乡安置帮教对象12人,安置帮教对象回归社会后出现了多种情况,大多数人能够正视现实生活,思想稳定,但仍有部分人社会交往复杂,思想、生活不稳定,有80%的安置帮教对象生活水平低,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我市最低生活标准,可能导致重新犯罪。特别是那些人户分离的安置帮教对象,司法所、派出所和社区都不能准确的了解这些人的情况,这给安置帮教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一年来,我们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1、切实做好对“两劳”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年初,成立了高亭乡20xx年司法工作领导小组,对确有困难的回归人员,从生活上给予了关心和帮助,来稳定他们的思想和生活,并动员和发挥工、青、妇等组织作用,采用各种形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

2、建立健全安置帮教领导小组,落实安帮责任、制度和工作程序健全,回归登记、帮教记录、措施、档案等工作内容详实规范。

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全民法律素质

我们开展多方面的工作,严格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强化依法治理的工作力度,努力实现了普法教育的两个突破:

1、法制宣传力度和效果的突破。我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注重拓宽普法渠道,在深化普法内涵,普法的广度和深度上都比往年有了较大的提高。表现在参与普法活动的人数大幅增加。今年以来,我们结合社区自愿者活动,举办法律咨询五场,解答各种咨询100余人次,举办专题法制讲座两场,受教育人数达1万余人。我乡司法所长继续系统讲授了新颁布的“物权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增强了村民的法律责任感,并为以后依法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利用法制宣传月、日周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各中小学设立法制副校长,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保密法”等内容,并进行严格的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综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参与普法人数的增加,参与度的提高,直接增强了普法的幅射效果,使普法深入社会,深入人心。

2、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突破。认真做好各村普法工作,不断提高村干部、村民、企业职工的法制意识和业务水平,坚持每季度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宣讲团宣教组,制定建设学习型城乡培训计划和实施意见,发放学习参考书籍和印发学习资料。今年,乡政府组织村民培训10次,参加人数达3000余人。投入经费1.2万余元。要求各社区居委会、各企业利用各种宣传阵地,举办各类培训班,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爱祖国、爱集体、爱家庭、讲卫生、讲文明、讲科学、树新风、革陋习教育,学习治安管理条例、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及各种法律法规宣传,弘扬传统美德。使全乡上下形成了人人参与学习的良好学习气氛,得到很好的效果。

一年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治乡、依法行政,圆满完成了全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任务,认真做到了公正司法。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出祥和、稳定、安康的社会环境作出了贡献。

xx年是我在人民调解社工岗位上专业发展的关键一年,经过大量的劳资纠纷调解实践,在人民调解领域积累了经验,在于督导、同工的互动和交流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也形成了相对稳定且有效的工作模式。时值年中,我对今年上半年的社工工作进行了总结与反思,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指标完成情况

“有纠纷不要烦,调解社工在你旁——尚德人民调解组社工宣传活动”,这是人民调解组首次联合活动,并且在合作形式上做到了联合统一、分工负责,在社工联合活动方面,积累了重要经验。

(二)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协助劳动办开展其他工作。在调解工作之余,我要承担仲裁庭书记员的工作,对于无法调解的案件,需要开庭审理,并完成文件送达及归档等工作。

3、配合机构工作安排,完成人民调解组组长工作,加强督导与各社工的联系与互动,及时报送每月25日的司法局月工作汇报及28日的机构月工作汇报,协助撰写xx年人民调解岗位标书,能够完成组内各项行政工作。

(三)服务成效

二、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2、由于组内同工的工作变动,人民调解组有非社工专业的同工参与,由于对专业工作方法、专业理念不熟悉,使我在组内工作中任务严峻。通过其他同工的共同帮助和督导的耐心指导,情况已有改观,但仍有大量工作需要继续努力。

(二)建议

1、机构多与用人单位沟通。

机构可以从总体发展的角度与用人单位沟通,使用人单位对社工的总体发展有比较清晰的概念。同时可以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协助各社工用人单位之间的沟通,有利于用人单位今后对社工工作的定位并可提升机构形象与地位。

2、由机构提供一些实用性强的培训。

3、行政表格的整理。

在开展工作时,工作表格的修改与更换给社工工作带来了很多重复性工作。建议将机构的评估表格与个案活动等的反馈表格相结合,以避免重复工作,加大年中、年终的工作量。

三、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二)努力提升专业服务质素,提供快捷、便利、有效的服务给服务对象,是服务对象的权益得到保护。

(三)开展法律宣传及社工宣传活动。以小组为单位,设定工作计划及实施目标,有计划地开展社工宣传活动和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人民调解社工服务,不断创新服务形式。

社工是新兴的行业,人民调解社工更是一种崭新的尝试,在工作初期难免会碰到很多的困扰甚至挑战,但是只要坚守信念,以正面乐观的心态来看待专业工作的发展,以踏实勤奋的工作态度来面对挑战,以开放的态度接受专业反思和他人的建议,相信人民调解社工的道路会越走越宽广。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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