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乐,男,50岁,河南郑州人,中等身材,黝黑的皮肤,一张爱笑的脸,从事专职律师业务近10年。他积极响应司法部号召,报名参加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2019年起连续三年在巴彦淖尔市进行志愿服务。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后他克服语言和生活习惯不同等困难,秉持“热情、依法、奉献、敬业”的精神,将“1+1”法律援助的光和热洒满了边疆草原,践行了“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服务西部的大爱情怀。
自2021年7月来到乌拉特后旗法律援助中心后,刘小乐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及认罪认罚案件共145件,办结136件;接待法律咨询(来访、来电)96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00余份;协调化解邻里、劳动用工等矛盾纠纷20余件。
上门开展法律援助,为特殊群体排忧解难
马某某2020年10月中旬因交通事故造成五级伤残,术后一直在医院治疗、康复,所需医疗费数额大但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侵权人只投保了交强险,不愿再支付任何费用,保险公司也不同意先支付交强险应赔款项,其家属无奈向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刘小乐律师了解情况后,与同事一起到杭锦后旗医院看望了马某某,并在医院为马某某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代理马某某向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立案后,刘小乐律师根据受援人的实际经济条件及继续治疗康复的必要性,向乌拉特后旗法院承办法官递交了先予执行申请书,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20万元保险范围内先予执行。经过与承办法官、保险公司多次沟通交流,保险公司很快向受援人支付了198000元费用,使受援人的康复治疗得以维系。本案经一审、二审程序后,最终为受援人争取到共计近45万元的赔付款项,马某某的家属用颤抖的手紧握着刘小乐律师双手,连声说,“太谢谢刘律师了!”
2021年9月13日一早,法律援助大厅就有两人来找刘小乐律师寻求帮助,刘小乐律师了解到,郭某因工致残二级,停工留薪期11个月;刘某因工致残二级,停工留薪期8个月。经核实,用人单位只愿意支付每人5万元。刘小乐律师决定对二人一援到底,从劳动仲裁阶段到法院一审、二审阶段,刘小乐律师全程参与,多次往返、协调,最终帮助郭某、刘某进分别获得工伤赔偿款37万余元、35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像这样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援助、全力帮助特殊群体的例子很多很多,当事人一声“谢谢”,是对他倾心竭力为老弱病残群众服务的肯定和好评。
心系基层群众,维护合法权益
2021年8月16日,以杨某某为代表的乌拉特后旗巴音镇友联一社的49户农民来到乌拉特后旗法律援助中心,就与某公司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一案寻求法律援助。乌拉特后旗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审查批准同意法律援助后,将此案交由刘小乐律师办理。
情系第二故乡,彰显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情怀
在做好法律援助的同时,刘小乐律师按照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多次深入农村、牧区开展法治宣传、普法讲座、法治体检等一系列的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同时,还参加了乌拉特后旗公益法律服务团,积极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农村、牧区、社区、企业都有他忙碌的身影,有他普及法律常识的场景。
刘小乐律师以良好的态度、精湛的专业水平、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和尊重,提升了“1+1”中国法律援助者行动的影响力,树立了良好的志愿律师形象,深受当地群众、司法局同事及有关单位的信赖和肯定,也得到了当地公检法部门的赞誉。
有人说,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律师,一定是对工作和生活充满希望、充满热情的人;也有人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律师们是有“情怀”的律师。刘小乐律师笑呵呵地说:“虽然在服务期内不能陪伴在家人身边,但家人的理解与支持,是我最大动力。舍“小家”为“大家”,越是需要自己的地方,越能体现自身的价值,成为法律援助志愿者的经历将会是自己一生中极为宝贵的财富,我也深爱着这份事业,深爱着边疆草原的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