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现状;建设思路;预期效果
法学是一门偏重实践性的学科,然而我国法学教育侧重理论,脱离实际的情况却长期存在。如何通过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性教学,改变目前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差的现象,是我们法学教学中应重点思考、研究的一个问题。近些年,出现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则在培养法学基础、锻炼心理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塑造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素质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解决思路,切实有效的锻炼了法律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本文基于此,分析了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发展现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了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建设思路以及中心对于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所带来的预期效果。
一、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发展现状
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是以高校大学生为主体,对社会开放,免费为社会大众提供法律服务的非盈利性组织。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在培养综合素质高的法律人才和切实满足大众的法律需求两方面均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我国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发展较晚,目前的发展现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金匮乏,硬件设施落后
(二)高校法律援助的水平有待提高
法律援助服务对于中心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很高。如果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不够,对于被援助人的咨询也很难提供使其满意的法律援助,长此以往,当事人对于高校法律援助中心信任度也会受到削弱。从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人员构成来看,主要由高校学生组成,但是大学生正处于一个知识积累的阶段,只能一边学习一边为当事人提供服务,大部分人尚未架构起一个完整的法学知识体系,高校教师由于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较重,在其中只能提供辅助指导,对于法援的指导只能作为兼职,所以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缺乏科学、健全的管理制度
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主要依托高校,其主要管理机构是高校。其次,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法律援助工作,故中心又受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监督。这种双重管理模式有可能造成因管理权限不明确而带来的管理缺失或管理冲突。造成服务人员之间责任互相推诿,不按时出勤,使法律援助中心错过了许多需要援助的案件等现象。
二、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建设思路
拓宽经费源渠道是推动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发展的首要问题。一方面,由于高校法律援助发展还不成熟,仍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需要其为前者提供资助;另一方面,无论将高校法律援助中心看作是高校社团还是学生实践基地,高校理所应当对其加大资金投入,同时,也应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吸引部分社会组织给予高校法律援助机构拨款,维持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常运作。
(二)通过专业科研活动提升法律援助学生的专业水平
(三)确立分工明确的双层管理体制
针对上述政府和高校共管模式所造成的管理低效,笔者认为双方应该在管理范围和权限上进行合理地分工:司法行政部门主要对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立、工作范围、人员资格等方面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能;高校职能部门则主要负责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内部业务管理、具体操作程序。此外,高校和政府部门保持沟通协调,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畅通无阻。而对于内部管理机制问题,除了建立一套分工明确的管理体制还需要加强监督,确保管理的有效和高效。
(四)构建与司法部门的合作项目
针对上述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因资格受限的问题,笔者认为可借鉴中国人大法律援助中心与北京市司法局合作办学的成功经验,积极与各自高校所在地的司法部门开展合作,并且可以与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妇联等建立对口合作点,与当地基层法院合作在立案大厅开设法律咨询服务等。
三、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对于培养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预期效果
全面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首先,学生通过法律援助中心这一载体参与法律案件的办理,提供法律咨询、撰写法律文书、参与案件讨论会、诉讼等方式,将所学的法律理论知识应用到现实的法律案件,将抽象的法学理论转变成处理案件的实际工作方法,培养学生应用各种法律知识的技能、社会问题处理的能力以及社交沟通能力。再者,法律援助中心对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是传统教学模式无法相比的。借助法律援助中心这一载体,学生能够亲身体验办案过程,变传统“模拟法庭”的“模拟演习”为“实战训练”,并且办案过程有高校教师和专业律师的指导,能够迅速掌握办案技巧,提高办案能力,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传统的法学理论教学采取教师“满堂灌”的教学模式,枯燥乏味,学生学习兴趣不浓,严重的还会出现厌学情绪。然而,借助高校法律援助中心这一载体,变枯燥的法律条文学习为实践教学、案例教学,学生易于也乐于接受,学习热情高涨;另外,当代大学生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都很强,他们对法律援助事业非常热衷,对接待当事人、法律咨询、调查取证、参与诉讼等活动非常积极。据我们在几所高校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的实证调查,参与法律志的大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很高,学习目的性也大大增强,学习成绩也比较令人满意,参加司法考试通过率接近100%。
(三)有助于锻炼社交能力和处理社会问题的能力
(四)有助于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大学生在校期间,一直生活在环境单纯的象牙塔中,并不具体了解毕业后具体的工作内容和特点等,所以对自己人生定位难免渺茫,不知该如何规划自己的人生和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在法律援助中心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后,能够对公安、检察、法院、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性质、工作流程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这样一来,学生就能够结合自身的特点,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能够就毕业前就为就业做好充分准备,做好人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如:比较外向而且活动能力强的学生可以选择律师行业,内敛而喜欢研究学问的学生可以选择研究机构,认为自己不善于交往的学生可以选择公务员等。笔者预见,尽管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目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相信经过政府、司法机关和高校三方的共同努力,未来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在社会法律援助的各种组织中,将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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