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家界市法律援助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发展,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三年来,张家界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咨询4500人次,接待“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7110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09起,对符合条件的受援人100%提供了法律援助,回访群众满意率高达99.9%。“受理法律援助案件”连续三年被纳入张家界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项目,完成率均超过100%。
一、服务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
1.扩充法律援助事项,将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开通绿色通道,适当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将因疫致贫返贫的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2.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宣传活动。通过在企业悬挂横幅、设置法律援助咨询台、发放法律援助资料等方式,向复产企业及复工群众宣传疫情法律知识和政策。自疫情发生至今,张家界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共走访了辖区内81家企业,为企业和员工提供法律咨询和合同体检606人次,办理涉疫人员法律援助案件数量42件。满足了企业、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二、突出服务重点,助推脱贫攻坚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法援质效
1.精简办理环节,推行经济困难证明承诺制,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注重工作方法,缩短案件审查期限,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工作程序。积极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全市通办,打破区域限制,群众可就近选择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申请,申请地法律援助中心预审后,可直接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异地转办手续,确保了群众“最多跑一次”,真正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2.制定《张家界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着力业务管理,突出个案服务质量监督,综合采用旁听庭审、案件回访、案件评查、重大疑难案件研究讨论等办法提高案件质量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建立承办人才库,通过业务培训、交叉评估等方式狠抓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有效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三年来,在省厅、司法部组织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中没有不合格案件。2020年12月,被省司法厅评为“2020年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