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始终把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致力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增强农民维权意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农民工孙某在滨州某配件公司工作时受伤,至右手第四指骨中节骨折、软组织损伤,工作单位仅为其支付医疗费拒绝承担其他工伤赔偿项目,多次协商无果。孙某通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申请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为其指派了资深律师。承办律师了解到情况后协助其申请工伤认定、后就赔偿事项提起仲裁,经仲裁庭审理工作单位共赔偿孙某96000余元,孙某对此表示满意。
为方便劳动者获得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工作站,实现了市级法律援助与劳动争议仲裁的无缝衔接,拓宽了劳动者维权的渠道。2023年,该工作站值班律师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109件,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及要求,坚持以农民工需求为导向,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现应援尽援。对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农村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权益遭受侵害的,一律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
2023年,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农民工咨询来访5600余人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62件,为农民工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394.1万元。(孙永红宋晓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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