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爱之心,援助之手,保护之盾——秦毅
秦毅,女,汉族,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2004年开始任湖北省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曾荣获“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湖北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被湖北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二等功;十堰市“五一劳动奖章”、“优秀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其所在单位曾荣获“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全国服务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先进集体”等称号。
她注重网络建设,方便当事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秦毅同志积极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建成了中西部地区一流的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全市123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市1985个社区、居委会全部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更加方便快捷。7年来,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接待法律咨询10万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约9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
她注重服务效果,努力实现最佳援助效果。她不远千里,与北京、广州等全国36个城市达成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协议,建立起覆盖协作城市及周边200多个市(县)的法律援助网络,方便农民工及时就近维权。7年来,共为农民工追回工资及赔偿8760多万元。她简化受理审批和经济困难审查程序,选择律师事务所作试点直接受理法援案件,实行网上受理,采取双休日值班,将心理疏导引入到法律援助办案及咨询中,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更加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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