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毅,女,汉族,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2004年开始任湖北省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曾荣获“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湖北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被湖北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二等功;十堰市“五一劳动奖章”、“优秀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其所在单位曾获“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全国服务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先进集体”。
十堰市常年有65万外出务工的农民工,秦毅奔波各地了解农民工情况,与当地签订《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协议》,在两年内与全国36个城市达成协议,使农民工异地维权有了“娘家人”。郧西县农民马胜怀因在山西黑煤窑打工致残,被告方最初只同意赔偿两万元。该中心受理后与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联手为其维权,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马胜怀29.3万余元。
秦毅常说:“是法律援助让我收获了太多感动和快乐,做热爱这项事业,这条路我会坚定地走下去!”正是凭着这份对事业的执着,7年来,她带领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0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约9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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