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邓女士来到珠海市司法局,将一面写着“法律援助伸援手为民维权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市司法局副局长邱东红的手上,并且激动地说:“两年多了,如果没有法律援助积极为我争取权益,我不知道还要在维权道路上苦苦挣扎多久,真心感谢法律援助,感谢党和政府!”
原来,邓女士1988年入职珠海某公司,通过自己的努力从营销助理升为营销高管。2018年9月27日,公司在未对邓女士进行退休审批时以其已达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为由,终止其劳动合同且拖欠部分工资、奖金。邓女士认为自己属于管理岗位,法定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将公司告上了法庭,并向市法律援助处寻求援助。
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前后历时两年,通过承办律师余培芸和法援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帮助邓女士追回了拖欠的工资和奖金,并协助邓女士向市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作岗位性质,2020年9月24日公司恢复了与邓女士的劳动关系,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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