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甘肃通联律师事务所办理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的代理,代写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
3.负责指导律师业务、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肃通联律师事务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宁县司法局。内设4个律师办公室财务室等职能股室。干部编制5名,在职5名。
(二)单位性质
甘肃通联律师事务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甘肃通联律师事务所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67.66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67.66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66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67.66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66.31万元,占98%;项目支出1.35万元,占2.00%;上年结转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67.66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6.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66.3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28万元,增长8.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及工资正常晋升,2023年养老保险由财政代列。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2.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3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律师事务所新增县级项目律师会费。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56.1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9.9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0.5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退休人员取暖费基数调整,退休费预算相应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由财政代列;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0.42万元,比2023年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后,工伤和失业保险预算相应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7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后,医疗保险缴费预算相应减少。
1.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4.08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72万元,增长21.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工会福利预算相应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24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8.56万元。其中:设备12.41万元,家具用具6.15万元,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律师会费
1、项目概况:2024年律师团体及个人会费1.35万元,其中:省级会费。
2、立项依据:《甘肃省律师协会会费收取暂行办法》(甘律协定〔2011〕6号)。
3、实施主体:甘肃通联律师事务所。
4、实施周期:一年。
5、实施计划:省级团体会费1000元,个人会费为100元每人,5人为500元,市级团体会费8000元,个人会费为800元每人,5人为4000元。会费共计13500元。
6、年度预算安排:县级预算安排本项目2024年1.35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按时缴纳会费,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激发工作积极性;履行律协会员义务、加强律师管理、保障我县律师依法执业。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未安排预算,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2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开工较迟。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无。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按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上报。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4年度增加部门预算项目1个。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1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2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11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