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办第四期“司法大讲堂”,提升干部职工工作能力;
2.下发宣传工作任务;
02
律师科
1、参加全市律师行业落实司法部党组部署暨重点工作推进会;
2、上报高唐县律师行业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3、根据办公室要求推荐并上报特约监督员人员信息;
4、指导各律所落实市局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司法部党组对律师行业的“五点希望”;
03
普法依法治理科
1、公众号上开设书画之乡法润高唐·“法治+”多元文化专栏,现已更新4期;
2、协助组织各位开展“纪法教育月”活动,为自主学习、网上竞答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04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就“智慧调解”系统进行实务操作培训;
2.上报本月安置帮教动态变化表;
3.上报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和人民调解队伍“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4.上报基层法律服务情况统计表;
5.上报基层法律服务的调研报告;
6.督促司法所及时查看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并就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的推送信息及时予以核查反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并及时准确建立安置帮教台账、档案等;
7.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对调解完成的案件及时进行整卷归档,形成调解信息上报高唐司法公众号;
05
行政执法监督
3.完善完成全县证明事项清单;
4.筹备高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十次执法协调小组会议;
6.组织第二季度案卷评查;
06
法治调研督查科
1.组织召开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推进会;
2.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材料申报工作,对照会议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提报材料;
07
社区矫正大队
1.组织严管期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劳动,开展定位核查135人次;
2.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人,解除3人;
3.接受社会判前调查6人,完成6人;
4.继续完善山东省社区矫正管理平台所有信息及矫正小组协矫通安装;
08
法律援助
1、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
2、为行动不便的受援人提供上门服务;
09
公证处
1.本周办理日常公证事项,共办理各类公证16件;
2.在政务服务系统平台补录公证事项三类;
10
杨屯司法所
2.调解刘东村张某二人土地侵权纠纷;
3.杨屯司法所联合县法律工作者共同调解茌平潘某与黄某拖欠庄庄村庄某等九名农民工工资纠纷,法律援助案件3件;
4.调解夹东村穆某二人路边种植所有权纠纷;
5.调解庄某拖欠四名农民工工资纠纷;
6.调解娘庙村王某三人因地界纠纷引起的毁坏玉米面;
7.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3次,整理社区矫正档案5人次;
11
琉璃寺司法所
1、调解邻里纠纷一件;
2、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人次;
3、整理完善人民调解卷宗3个,录入智慧调解系统;
4、整理安置帮教档案,上报帮教报表;
5、整理完善合法性审查档案,上报县局;
6、完善矫正小组成员信息,全部安装协矫通;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通app进行实时核查;
12
固河司法所
1.调解一起工资拖欠纠纷;
2.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余人次;
3.上报7月份安置帮教动态报表;
4.整理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信息化核查;督促辖区矫正人员和矫正小组安装在矫通和协矫通;
5.整理合法性审查工作相应卷宗;
6.将上半年调解案件录入智慧调解系统;
7.上报各部门要求的各类报表;
13
汇鑫司法所
1.整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14份,开展信息化核查;
2.组织辖区严管期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劳动;
3.到清平镇小刘村开展判前社会调查;
4.报送安置帮教月报表;
5.调解北邱村树木遮阴纠纷,并办理援调对接;
6.开展镇街合法性审查档案整理工作;
7.联合汇鑫信访办、派出所调解赵庄村邻里纠纷;
14
梁村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5人,信息化核查5人;
2.整理安置帮教档案,走访安置帮教人员20人,上报安置帮教报表;
3.调解韩寨村相邻纠纷;
4.上报司法部统计管理系统人民调解案件二季度报表、司法所工作、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半年报表;
15
鱼邱湖司法所
1、整理人民调解卷宗,并完成智慧调解平台录入工作;
2、参加合法性审查工作培训会,统计填报街道合法性审查卷宗评查目录;
3、整理安置帮教人员档案,填报安置帮教月报表;
4、完成判前社会调查一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道28人次;
5、推进社区矫正对象在矫通、协矫通安装使用工作;
16
姜店司法所
1、组织矫正人员学习、劳动,完善档案7份,开展日常话信息核查;
2、开展《社区矫正法》进机关,进社区普法宣传;
3、上报司法部各种报表;
4、调解邻里纠纷一件;
5、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一件;
17
人和司法所
1.整理安置帮教月报表;
2.整理合法性审查资料;
3.上报合法性审查报表;
4.整理完善安置帮教档案;
5.社区走访排查矛盾纠纷;
6.刘双安村村民咨询地邻纠纷;
18
清平司法所
1.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报到学习,开展定位核查30人次,解除社区矫正1人。
2.联合法律顾问、调解员调解邻里纠纷;接受法律咨询4人次。
3.上报各类报表。
4.整理安置帮教档案。
19
三十里铺司法所
1.对2名严管社矫人员进行集合报告,参加公益劳动;
2.完成辖区7名社矫对象的信息化核查21人次;
3.调解南王存地界不清纠纷并成功调解;
4.解答法律咨询2件;
5.接受新入矫对象一名,并完成入矫手续;
6.参与判前调查一次;
7.调解成功王架子村合同纠纷一件;
20
尹集司法所
1、调解纠纷2起;
2、解答辖区村民法律咨询3起;
3、整理安置帮教档案;
4、联合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镇法律顾问、调解员在尹西大集联合进行“零距离”军人军属维权保障活动;
5、整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12人次;
6、信息化核查12人次;
7、整理尹集镇合法性审查卷宗;
21
赵寨子司法所
1、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及公益活动;
2、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化核查30人次;
3、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4、解答群众咨询2人次;
5、接收安置帮教对象1人并建立档案;
初审:袁传亮
复审:师志凯
终审:杨洋
原标题:《工作动态|高唐县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周报(2023年8月第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