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4月10日讯一位男子在电线厂工作时,不幸被从天而降的钢梁砸伤。黄陂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出马,帮他顺利拿到赔偿款。
图为当事人家属给法援律师送锦旗。
通讯员赵丽静摄
任先生是黄陂区人。2020年6月,他受包工头冯先生雇佣,前往黄陂区横店街吴女士开办的电线厂从事电焊工作;没有吊车操作资格证的孙先生,则被吴女士聘用开吊车。
2020年9月26日,孙先生开吊车吊运一根钢梁时,因操作不当,致使钢梁从空中坠下,把正在地面烧电焊的任先生砸伤。任先生住院治疗51天后出院。
就赔偿一事,任先生与冯先生、吴女士及孙先生等三人沟通多次,无果。
2021年2月24日,任先生前往黄陂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办理手续后,指派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马慧娟律师承办此案。
马慧娟研究案情后称,任先生之所以受伤,与他在危险作业过程中没有佩戴安全帽、没有远离吊车,也没有尽到一定注意义务有关,自己应承担30%的总体责任;包工头冯先生、电线厂负责人吴女士及吊车操作工孙先生作为一个整体,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让没有资质的人操作吊车,且在实施吊运作业时没有疏散人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所以三人应共同承担70%的总体责任。
2021年3月,任先生到黄陂区法院起诉冯先生、吴女士与孙先生三人,要求三人共同赔偿各项经济损失77306元。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双方均同意接受调解,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冯先生、吴女士和孙先生共同赔偿任先生35000元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任先生放弃其他诉求。
4月6日,拿到全部赔偿金后,任先生与家属一道把锦旗送到马慧娟律师手中,感谢马慧娟帮他维权。(长江日报记者陈奇雄夏晶通讯员赵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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