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城市发展和社区建设主题,围绕城市建设、管理、发展,社区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区党建,平安创建,班子建设,公共服务,精神文明,文体事业等专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做好城市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本次城市工作调研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区城市工作调研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陈明哲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发展计划局、民政局、建设局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
三、任务分工
(一)围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对社区工作中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并提出关于加强社区工作的对策和建议(区作风办负责);
(二)围绕城市党建工作,深入分析城市党建工作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加强城市党建工作的对策(区委组织部负责);
(三)围绕城市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分析城市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制定加强社区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的应对措施(区委宣传部负责);
(四)围绕“平安**”创建活动,如何推进“平安社区”创建工作,创造安定、和谐的城市发展环境(区委政法委负责);
(五)围绕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如何推进城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发展(区发展计划局负责);
(六)围绕城区商贸服务业发展,如何繁荣商贸服务业,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区经济发展局负责);
(七)围绕社区服务、职能发挥、社区建设、弱势群体帮扶、低保办理、优抚救助等专题进行调查研究(区民政局负责);
(八)立足于城市服务平台,围绕就业培训,失业登记、社会保障等专题进行深入调研(区人劳局负责);
(九)围绕城市法律知识普及、居民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专题进行调查研究(区司法局负责);
(十)对城市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进行分析调研,制定关于加强城市小区物业管理应对措施(区建设局负责);
(十一)围绕如何丰富城市居民文化体育活动,完善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社区文化队伍建设等专题进行调研(区文体事业局负责);
(十二)围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如何提高城市居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行专题调研(区卫生局负责);
(十三)依托社区服务平台,如何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进行专题调研(计生局负责调研);
(十四)按照创卫工作要求,如何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专题进行调研(区市容环卫局负责);
(十五)围绕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就如何推进市区内重点项目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区大项目办负责);
(十六)对城中村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旧城改造的可操作性意见(区旧改办负责);
(十七)人民办、西兰办、吴办、古渡办、渭西办、陈杨办等6个办事处围绕办事处、社区在城市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对策进行专题调研;
四、工作要求
(二)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各单位要把本次调研活动作为本单位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承办人员为具体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调研报告的分析汇总工作,并形成具有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的城市和社区工作调研报告,为区委、区政府推进城市和社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城区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次调研活动,全力支持和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提供调研活动必要的分析资料,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各成员单位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各成员单位调查研究提供便利条件,确保调研活动顺利进行。
《**苗族自治县妇女发展规划》和《**苗族自治县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两个规划》)自20xx年制定实施以来,我县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职能部门的目标责任范围,在全县各级政府和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两个规划中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明显增强,女干部、女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妇女就业状况和社会保障得到明显改善;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升;妇女儿童生命健康更好地得到维护。全县妇女儿童工作形成了网络齐全、部门重视、措施到位、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现将《两个规划》的实施成效、工作措施以及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如下:
一、实施情况及主要成效
截至2009年3月底,我县《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主要定量目标基本完成(具体见附件《〈**苗族自治县20xx—20xx年妇女发展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统计表》和《〈**苗族自治县20xx—20xx年儿童发展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统计表》)。《**苗族自治县妇女发展规划》42项主要定量目标,有29项已达标,占69%;9项预期达标,占21%,达标难度较大的4项,占10%。《**苗族自治县儿童发展规划》36项主要定量目标有28项已达标,占78%;4项预期达标,占11%;达标难度较大的有4项,占11%。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形成合力。
一是县政府十分重视妇儿工委的工作,不断加强对妇儿工委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组建了有23个单位参加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时地召开了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会议,并就两个规划的指标内容,进行了责任分解。20xx年,由于人员调动,县人民政府又一次下文调整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妇儿工委主任,同时分管教育的县委办副主任和县妇联主席担任妇儿工委副主任,县妇联副主席担任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县政府经常听取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二)、广泛宣传,积极推动,加强督导,努力营造有利于贯彻实施两个规划的社会环境。
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利用每年的“三·八”维权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协调各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认真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广大妇女学法、守法并依法维权。广泛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了解实施“两个规划”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积极参与“两个规划”的实施,提高了社会各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20xx年,由政法委牵头成立维权联席会议制度。20xx年,全县建立12个反家庭暴力举报站,法院聘请县妇联副主席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妇女儿童类案件的审理。上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在20xx年中期监测评估之后,及时总结了两个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了对成员单位的指导与督导。
三、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中指标完成情况不平衡。
从规划实施整体情况看,我县大部分指标已提前达到20xx年终期目标。但妇女参政议政的情况不容乐观,人大女代表数不到总数的10%。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仍达不到《规划》要求。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低,农村卫生院妇产科建设远远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很多乡镇卫生院没有设立儿童保健室,不能满足农村儿童的健康需要,造成儿童健康环境不理想。
(二)部分指标数据未能科学反映客观实际的情况。
一是由于统计口径发生改变,造成指标不准确。二是由于数据监测不完善导致。如“妇科常见病普查普治率”由于卫生和计生部门都承担着该项工作任务,彼此没有明确的分工,造成受检人群在进行妇科病的检查中存在交叉、遗漏的现象,致使该指标数据不准确。三是由于指标的内涵不明晰,造成个别指标不准确。如现在,各级劳动技能培训很多,但并不颁发绿色证书,在统计中就会出漏统失实的情况。
(三)个别指标的攻克难度较大。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强化实施规划的政府行为。
《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提出了我县妇女和儿童事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实施两个规划是推动妇女儿童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县政府应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到政府是实施规划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的职责,将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目标管理及政绩考核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督促检查,整合资源,为切实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供政策、资金、人员和组织上的保障。
(二)加大经费投入,分步推动重点难点指标解决。
(三)加大监管监控和督导检查的力度,推进指标实施进程。
(四)建立对流动人口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坚持《条例》基本要求,不断规范“公推差选”程序
综观“三推三考两票决”全过程,我县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二、坚持在继承中探索,不断创新“公推差选”举措
此次“公推差选”,我们继承了以往“公推差选”的成功做法,吸纳了外地一些成功经验,并结合实际,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
一是实行县级领导署名推荐,强化了县级领导推荐干部的责任感。在第三轮推荐中,要求县级领导署名推荐,这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史上首开先河,既增加了推荐的公正性、严肃性,又减少了推荐的随意性,增强了推荐者的责任感,提高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大家本着对党、对群众、对组织、对竞职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行使自己的权利。
二是采用县级领导权重计分法,规范了县级领导的用人权。第三轮县级领导署名推荐中,竞职者每得一张同意票,县委书记、县长、组织部长和其他县领导依次按每票0.7、0.5、0.4、0.3加权计分,这既体现了推荐的民主,又体现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权重,有利于民主推荐过程中对全局和宏观的把握,做到了宏观与微观的有机结合。
三是在县委全委会上进行面试,提高了县委委员对竞职者的认知度。过去“公推差选”工作是将面试放在县委常委会票决之前,这次是在县委全委会上,每个职位2名人选在县委全委会进行竞职演说和面试,先由各职位人选分别发表竞职演说,然后现场回答主持人的即席提问。把面试和竞职演说结合在一起,由县委书记亲自主持,将面试这一程序作一改变,变以住主要由专家学者担任面试评委为县委委员担任面试评委,既有利于县委委员更全面了解竞职者的综合素质作出选择,又减少了工作环节,降低了行政成本。
四是干部任免由县委全委会差额票决,落实了县委全委会在人事任免上的决择权。在“二选一”的最后票决中,由县委全委会采取差额票决方法“一锤定音”,把最后的决定权由县委常委会转移到县委全委会,充分体现了县委全委会的职权。
三、坚持在探索中完善,不断巩固“公推差选”成果
要使“公推差选”科级领导干部,真正成为一种好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还必须从拟定“公推差选”工作方案入手,努力使“公推差选”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一要认真拟定选拔职位。拟定选拔职位前要对参选人群进行调查分析,尽可能选择多数人能适应、愿意报名参与竞争人数多的职位进行选拔。若报名参与者少,选人用人视野窄,就难以达到竞争、择优的效果,也就失去了公开选拔工作的真正意义。
二要科学设置职位条件。针对职位性质和特点设置相应条件,可以使入选的同志较快进入角色,更好地开展工作。在这次“公推差选”工作中,我们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设置了相应的条件,如卫生局副局长职位的报考条件首先就是第一学历必须是医学类专业或者是卫生系统中级职称以上的;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的报考条件必须是政法口和县直单位或乡镇专职从事政法工作的。
三要客观推介竞职对象。“公推差选”过程中,要通过多种方式推介竞职对象,提高参与推荐和票决的同志对竞职对象的熟知度。特别是常委会、全委会差额票决时,县委常委和县委委员对票决对象熟知度不同,将直接影响票决结果。因此,我们必须向每个常委和委员提供选拔工作各个环节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情况,定量情况包括民主推荐情况、民主测评情况、个别谈话推荐情况、考察组评价情况等。定性情况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简历、现实工作表现等,从而有利于县委常委、委员投票表决。
一、围绕经济主战场,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发挥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仍是全县的大局,是全县工作的重心,是实现科学发展的主要方面。服务县域经济是机构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紧密围绕经济园区、重大产业和重要项目等重点经济领域,调整优化机构编制,合理分配工作力量,将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
(一)理顺服务发展的体制。先后实施了园区管理体制、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招投标制度等改革,理顺管理体制,激发创新活力。打破“镇园合一”的管理体制,整合健全嘉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嘉祥经济开发区的管理机构和体制,强化嘉祥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两个省级园区的领导力量。针对“镇园分离”后,高新区和开发区管理区域重合、机构重叠的情况,实施高新区和开发区“两区分离”,将经济开发区调整到县城南部,管理新规划的济宁市生物产业园、临港经济产业园等园区,推进铁水联运物流产业和生物产业发展。在不增设机构的前提下,通过调整理顺管理体制满足新规划园区和重点产业对机构编制的需求,从而保障产业园区快速健康发展。
(二)优化服务发展的机构。坚持“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整合盘活职能弱化、消失的机构,采取动态管理的办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机构的需求。根据园区、产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设置相应的机构。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服务园区发展的综合性常设管理机构。嘉祥高新区和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属于这类机构。突出园区建设特点,在嘉祥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置投资促进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等内设机构,强化高新区发展经济的职能。第二类是服务产业体系建设的单一性机构。围绕大豆食品、机械制造、物流产业、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通过更名、挂牌、撤一建一、转为内设机构等方式,建立了县大豆和食品产业办公室、县装备制造产业办公室、县物流产业办公室、县新能源产业办公室等机构,有力支持了全县重点产业发展。第三类是服务重点项目的临时性非正式机构。全县确定的40个重点项目,通过建立指挥部、抽调人员、明确包保领导等方式,建立临时性的项目建设服务机构,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三)保障服务发展的编制。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向园区、产业和项目等重点领域调配编制。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加强编制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向经济建设主战场调配编制。撤销棉办等7个机构组建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撤销园林、环卫、市政3家单位,整合成一家园林环卫管理机构;规范整合水利局、畜牧局等部门的事业单位,减少机构数量,盘活空闲编制,用于经济建设,更好地发挥机构编制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二、围绕行政事业改革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发挥机构编制部门协调推进改革的积极作用
当前,在改革进入攻坚期、社会处于转型期的情况下,改革的任务艰巨繁重。各级编办在编委的领导下机构编制部门承担起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的重任。研究拟订机构改革方案,协调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成为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一)服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近年来,县机构编制部门先后实施了以大部制为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进行了文化体制改革,深化了园林环卫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完善了园区管理体制,推进了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这些改革进一步理顺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界定了行政职能,规范了组织机构,强化了履职督查,推进了职能转变,使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适应了市场经济及社会自主发展的新形势,为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出有益探索。
(二)服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机构编制部门围绕分类改革开展事业单位大调研。对县乡事业单位进行调研核查,形成了具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总结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改革分类奠定坚实基础。深入开展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活动,撤并、整合一批事业单位。同时,推进事业单位登记,强化事业单位监管,加强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严格分类依据和标准,准确界定事业单位性质和功能,科学进行了事业单位模拟分类。在此基础上,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落实党的十提出的“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目标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经营性和行政性事业单位改革,探索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外部监管体制,努力构建基层公益服务新格局。
(三)服务重点领域改革。近年来,机构编制部门参与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文化管理体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县乡财税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等领域的改革与建设。在创新体制、界定职能、整设机构、盘活编制资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力支持了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改革。
(一)健全服务民生的保障体系。整合高级中学教育,实现高中进城目标,推进嘉祥第二实验小学、祥城中学建设,合理布局教育资源,方便学生上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机构编制资源向社会保障倾斜。健全完善城乡低保、新农保、就业服务、医疗救助等体制机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现文化事业“管办分离”,促进了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切实让广大群众享受到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整合环卫、园林、市政等城市管理资源,组建县园林环卫管理局,理顺了城市管理体制,保障了“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构建了城乡一体的环卫长效机制,生态宜居嘉祥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嘉祥获得“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县”。整合县长热线、书记信箱等机构,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关键词】农村牧区;法律援助;农民;合法权益
做好农村牧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是构建新农村的重要工作内容。所以提高农村牧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的力度,维护农村地区农民的合法权益,能够促进农村地区和谐稳定发展,进而保证社会的平稳发展和进步。以此同时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是非常神圣的使命和工作,必须落到实处。
一、农村牧区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援助的人员不足
县级法律援助中心的人员偏少,难以全面发挥出自身的职责优势。部分地区的法律援助人员甚至只有一名,很难全面的做到法律援助过程中解答当事人来电和来访以及来信,并且协助法律案件的处理和监督指导工作等职责。县级法律援助人员的待遇和行政单位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专业人员流失非常普遍,在一些偏远地区的法律援助中心有律师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是非常少的,大多数都聚集在大中型城市。【1】
2、农村牧区法律援助力量严重缺乏
在农村牧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在乡镇地区的法律援助站中几乎没有专职人员,大多数农村地区是由司法人员兼任的,但是司法所自身人员就少,根本无法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的帮助,甚至一些县级的法律援助中心没有设置接待场所,非常不利于民众的参与。【2】
3、农村牧区法律援助工作的供需矛盾突出
4、法律援助服务内容单一
根据我国制定的《农村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中以及实际情况来看,农村公民经常受到的纠纷类型包括:人身损害、征地补偿和农副产品销售以及承包土地等案件,农民解决这些纠纷的主要形式包括:当事人协商解决、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协商、地方政府的行政处理、仲裁等,这些纠纷解决的比例中农村人民的自行协商解决的占据80%到50%之间,诉讼解决的仅占30%以下,所以农民法律援助的需求内容和城镇化相比是存在很大不同的,我国的法律援助大多是偏城市化,其他领域案件涉足较少,难以满足广大农村牧区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二、如何提高农村牧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1、提高农村牧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建设力度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之一,虽然目前法律援助没有像教育和医疗一样纳入国家的基本职能,但是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都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援助的重要性和意义,要做到农村牧区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有基本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充分利用法务网格工程来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村法律援助机构的建设,准确定位农村法律援助机构的性质,按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来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履行政府和法律援助的基本职责。提高农村牧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的力度,维护农村地区农民的合法权益,能够促进农村地区和谐稳定发展,进而保证社会的平稳发展和进步,其次要切实抓好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缓解农村法律援助矛盾,提高信息建设在基层地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应用,让农民能够得到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3】
2、提高规范化建设和监督检查力度
提高农村牧区人民的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援助案件是法律援助工作中的核心和重点,不能因为法律援助工作是无私的就将法律服务的质量降低,要把每一次农民法律援助案件和纠纷都看作是社会公平的体现,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不影响农民基本法律权利的前提之下,提升农村牧区人民群众对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同时还需要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迟到的公正不是真正的公正,在回答法律资源的时候,对于已经处理过且正确的案件,就告诉或者劝说当事人再上访是错误的,这种做法是没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所以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时候,一定要及时,该提讼的时候一定要提讼。【4】
三、结束语: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农村牧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是农村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加强对农村牧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调查和思考,做好农村牧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是提高农村牧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的力度,维护农村地区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地区和谐稳定发展,保证社会的平稳发展和进步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郑亚红.农村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研究――以象山县农村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实践为例[D].华东政法大学,2011.
[2]王羽强.社会发展理论视阈下的统筹城乡发展研究――以鄂尔多斯市为例[D].内蒙古大学,2013.
[3]何乃柱.民族社区社会工作研究:本土实践与理论建构[D].兰州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