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大学法援中心学生帮助26位员工成功讨回250万补偿款

政法大学法援中心学生帮助26位员工成功讨回250万补偿款

-“一万分的开心”

-在得知当事人要到学校送锦旗的时候,大一学生张文嘉已经放假回家。虽然有些遗憾,但知道叔叔阿姨们对结果满意,她还是觉得很开心。

-7月13日上午,几名乐器厂员工代表给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中心的学生送来了一面锦旗:“法律援助暖人心,无偿服务解民忧。”由于大部分学生已经回家,留守学校的两名同学代表大家收下了锦旗。

-在此之前,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昌平区某乐器厂26名员工每人顺利拿到了8万到10万元的一次性赔偿。对于参与援助的20多名学生来说,这无疑是巨大的鼓励。他们当中的大多数都是像张文嘉一样的大一学生,在大二师兄师姐的带领下,这群刚刚接触法学不久的学生,迎来了自己的第一次“胜利”。能够获得当事人信任,并最终帮他们解决问题,让不少同学都开心不已,“这次法律援助经历能够成功,真的非常非常开心,一万分的开心和一万分的成就感!”

-尽管最终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上并没有留下任何一名同学的名字,但他们在案件当中付出的努力还是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老员工代表王佃芳说,如果没有这些学生的帮助,自己或许就拿不回养老保险补偿了。“他们有些比我自己的孩子年龄还小,但办事非常靠谱非常认真,对我们也很热心。”

-校门口的“接待处”

-今年4月,26名乐器厂老员工向北京市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乐器厂为大家补缴养老保险。但因26人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未被受理。无奈之下,26人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决定了要打官司,官司怎么打、起诉书怎么写却难住了他们。后经昌平区人民法院推荐,他们找到了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的法律援助中心。“说是法大的学生可以帮忙写起诉书,我们就到学校了,一到校门就看见了值班的学生。”

-负责接待他们的正是张文嘉,她介绍,中心平常就是在校门口接待当事人,“并没有一个通常意义上的室内的援助中心”。虽然“接待处”有些简陋,但慕名而来的求助者可不少。张文嘉说,自己到目前为止已经接触了几十起法律援助案件,“虽然不是每个案子都能解决”。

-15天“赶出”26份起诉书

-可别小看写起诉书,对于乐器厂这个案子来说,起草26个人的起诉书可花了同学们不少精力。

-法律文书提交到法院后,26人的起诉书、保全申请被全部受理。6月下旬,大家从当事人处得知,经法院调解,大家已经和乐器厂达成协议,每位当事人获得了8万到1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赔偿,总计200余万元。

-慎重选择放弃当代理人

-得到消息后,相比学弟学妹的高兴、欣喜,该案负责人之一的前值班部部长张宗铭显得很冷静,“为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感到高兴。但还有一些职工没有达到如愿的结果,待裁判结果出来后我们会继续跟进案例的进度,进一步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

-在递交起诉书时,曾有当事人提出,希望可以请同学们担任该案的代理人。张宗铭和其他几位同学商量后,婉拒了这一请求。对于刚刚接触法学不久的学弟学妹来说,能够担任代理人或许会是一次很新奇的体验,但张宗铭却有更长远的考量。

-“这个案子是法律援助日常接触的典型案件类型之一,从法律层面来讲,解决难度并不大。但在我们方面,共计250万的标的额远远超出学生个人的可承受范围,诉讼风险过重。同时在目前学期时长缩短的背景下,贸然采取代理后,粗略估算法院审限,很有可能舍本逐末,影响学生代理人的正常复习、甚至庭审与期末考试冲突的情况发生;这是我不能允许在我的部员中发生的。综合考虑后,我通过咨询有代理经验的师兄们,及与我们管理层内部商议,并经过对用人单位的实地调查后,决定放弃代理。”张宗铭说。

-“永远不会放弃法律援助”

-对于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学们来说,乐器厂的案子虽然已经告一段落,但法律援助却还没有结束。

-刑事司法学院大一学生季乐颀在该案总结感想时写道:“从大一入学加入法律援助中心开始,在南门接待的当事人也算不少,但对当事人的帮助,基本上都以失败告终,说不失望是假的。也曾很多次问过自己,法律援助这件事情,对当事人到底有没有意义。所以这一次帮乐器厂的阿姨们拿到赔偿金,不只是一个‘法援成功’的案子,它给我带来成就感的同时,于我更重要的意义是回答了这个我一直在问自己的问题。当看到阿姨们成功拿到补偿金消息的时候,我突然明白,就算成功率很低,低到像壁炉里快要熄灭的小火星,我们的努力都可以让这个火星再大一点,再大一点,然后照亮当事人的希望。我们做的这件事情,是有意义的啊。”

-国际法学院大一高鑫说:“很多人都说,一群学生,能干什么啊,每天的值班能帮到的有几个?法律援助的目标在我心里是:哪怕一个,我们也义不容辞。就算没有,我们也甘之如饴。”

-张宗铭则已经为自己规划好了未来的职业:“可能会去当律师,永远不会放弃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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