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苗生明:认罪认罚成办案“重器”,精准高效适用待“打磨”新闻频道

2021年,在全国已办结刑事犯罪案件中,89.4%的人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面对这个高适用比例,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认为,不能片面追求适用率,要更加注重提升案件质效。

对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反悔上诉的情况,苗生明称之为“特殊的制度困扰”,对于无正当理由的上诉,检察机关会提起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受访者供图

适用自觉已形成,办案“重器”显成效

新京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开以来,总体适用率如何?

苗生明: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三年多来,经过自上而下的持续推进,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已经达到较高水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已稳定保持在85%以上。2019年单月适用率从1月的20.9%上升到12月的82.9%,2021年适用人数占同期办结刑事犯罪案件总数的89.4%,制度适用自觉已然形成。

新京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什么作用?

苗生明:党中央决定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着眼于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着重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罪犯改造,这一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中的优势得到充分彰显。

在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的上诉率仅为3.5%,低于其他刑事案件22个百分点。同时,在适用过程中将是否与被害方达成刑事和解、破坏生态案件中的生态修复、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退赃退赔等作为从宽的重要考量因素,这也有助于弥补被害方身心及财产所受到的侵害,化解社会矛盾,修复被违法犯罪所损害的社会关系和生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有利于对专业化、智能化、隐蔽化较强的犯罪进行侦查取证、审查起诉、法庭审理工作,比如对一些团伙犯罪的办理就很有助益,从而有效地惩治犯罪。四川省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4人贩毒案,主犯始终不认罪,经过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另外3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庭指证,案件最终得到了依法处理。

认罪认罚案件,追求在实体上从宽、程序上从简。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构建了多层次案件处理机制,推动繁简分流、简案快办、难案精办,2021年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占比达32.8%,同比增加了7.1个百分点,刑事诉讼效率显著提升。

实践证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全符合我国现阶段刑事犯罪结构的变化和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规律,有利于更好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统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适用率不是目的,高质效才是初衷

新京报:认罪认罚的适用率是越高越好吗?

苗生明:经过三年来自上而下的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较高水平,取得了较好效果。但适用过程中地方出现了一些片面追求高适用率导致部分案件质效不高的问题。为此,最高检察院2020年11月出台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28条检察意见,提出要“在稳定保持较高适用率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具体做法上,既要依法适用、应用尽用,又要更加注重提升案件质效,不能片面追求适用率。高检院强调在适用该制度时,要遵循司法规律,实事求是,不搞层层加码。既不能为了追求高适用率,胁迫或者诱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也不能对无正当理由、一再要求从轻的犯罪嫌疑人过度迁就,防止造成量刑失当、轻纵犯罪,影响司法权威。在稳定制度适用的基础上,对认罪认罚案件的考核评价要更加注重以下方面的考量:司法行为是否依法规范?释法说理是否充分?沟通协商是否到位?量刑建议是否准确?当事人矛盾是否得到有效化解?通过评估办案质效,评选优秀(精品)案件、优秀文书等方式评价检察官办案业绩,从而不断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

新京报: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被告人如果认为判罚过重,可否上诉?

苗生明:上诉权是被告人的基本诉讼权利。保障上诉权是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是结果公正的救济途径,也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持续发展和良好运行的保证。只有保证被告人对于认罪认罚拥有反悔上诉的权利,才能使其拥有对审判程序和诉讼结果的自由选择权,进而对最终的裁判结果不产生抵触情绪,增强对认罪认罚结果的接受度。

2021年,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为3.5%,远低于同期非认罪认罚案件,可见这一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中的优势得到了充分彰显。

存在“特殊的制度困扰”,无端上诉可抗诉

新京报:有一种说法认为,对于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的行为,检察机关基本都会抗诉,是这样吗?

苗生明:对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反悔,想上诉检察机关该如何处理,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不得不面对的“特殊的制度困扰”。实践中,并非所有被告人反悔上诉的情形都会被检察机关提出抗诉,2021年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上诉率为3.5%,抗诉率仅为0.5%。

新京报:什么情况下检察机关会提出抗诉?

苗生明:现阶段,检察机关提出抗诉针对的重点情形是:人民法院采纳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判决、裁定,而被告人却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不再认罪认罚,导致从宽量刑明显不当的。

对这种情形,检察机关之所以提出抗诉,是因为对被告人从宽处理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被告人认罪认罚有利于司法资源节约和司法效率提高,也给被告人带来实实在在的量刑优惠。其无正当理由上诉这一行为违背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初衷,而且引起了本不必要的二审程序,浪费了司法资源,使得司法成本变得高昂,也表明被告人并不是发自内心地尊重司法机关的裁决,而是抱有一种投机心理、侥幸心理,不是真诚地悔罪悔过,使得对其从宽量刑失去了“认罪认罚”“真诚悔罪”这一重要的基础情节。

从本质上讲,被告人无正当理由的上诉,既与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初衷相悖,更不是司法机关积极实施这一“善制”所期待的诉讼效应,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绝非仅仅为了加重少数无理上诉人的刑罚,而是通过抗诉的方式引导被告人形成尊重认罪认罚具结和承诺的自觉,从而减少无谓的上诉和不必要的二审程序,助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良性运行。

认罪认罚要基于自愿,从宽幅度须综合考量

新京报:对于涉黑恶犯罪、职务犯罪等类型的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什么要求?

苗生明:从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适用案件罪名和可能判处刑罚的限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对指控犯罪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的,均可以适用。“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适用罪名和可能判处刑罚的限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不能因罪轻、罪重或者罪名特殊等原因而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可以适用并不等于必然适用、一律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后是否从宽以及从宽的幅度,决定权在于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定,这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要求。

新京报:认罪认罚从宽,全凭被追诉人自愿吗?在确保自愿性上有哪些制度保障?

苗生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自愿的前提下认罪认罚,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

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对认罪认罚案件要进行自愿性、合法性审查。为防止被迫认罪现象发生,检察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始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按照法定标准,全面审查案件,若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判决。特别是在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明问题上,证明标准不能降低。

如果人民法院在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有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情形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从而为认罪认罚自愿性提供了程序保障。

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在自愿认罪并同意量刑建议的前提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提出量刑建议前,应当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对从宽处罚的建议,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犯罪嫌疑人才能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为充分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促进听取意见实质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控辩协商公正性、透明度,防止虚假认罪,2021年12月最高检制定出台《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要求在听取意见、签署具结书等关键环节,检察机关必须履行同录职责,让办案人员在镜头下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两高”完善司法解释,提升制度办案质效

新京报:未来,检察机关将如何深化和规范制度适用,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苗生明: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在深化和规范制度适用上下功夫,着力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

在统筹抓好已有规范性文件落实的同时,最高检今年还将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围绕认罪认罚后具体如何从宽的标准研究出台司法解释。

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将全面推开,充分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提升控辩协商公正性、透明度,促进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公开公正。

检察机关还将注重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综合带动作用,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的落实,助推刑事诉讼模式转型。去年以来,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带动下,刑事和解数量上升了20%,但整体刑事和解率仍然较低。实践中,轻伤害案件大多没有达成刑事和解。最高检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对此类案件要综合考虑起因、背景、犯罪手段、后果、当事人之间关系等多种因素,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和解和司法救助相结合,用心用情办好案件,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THE END
1.法律咨询行业面临的难点法律知识专题听律网【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二、自诉案件有哪些类型,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专业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诉案件包括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侦查机关不予追究的案件。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https://www.471.cn/zt/2262638.html
2.法律援助站调研报告经管文库(原现金交易版法律援助站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转型期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中少数民族整体素质相对要高,维权意识逐渐增强,https://bbs.pinggu.org/thread-12807321-1-1.html
3.乡助起诉率高吗乡助起诉率高吗 小编导语 在我国,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乡助(乡镇法律援助)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服务形式,逐渐受到关注。乡助不仅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法律帮助,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村的法律意识和 意识。本站将探讨乡助的起诉率,分析其高低的原因,并对未来的发展提出建议。https://www.bidchance.com/falv/ptyuqi/1952086.html
4.“算法向善”,平台该走出舒适区了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指出,发展平台经济事关扩内需、稳就业、惠民生,事关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要进一步加强对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统筹指导。可见,平台如何引流,为谁引流,指向的将是完全不一样的互联网经济以及社会经济的未来。 当然,现在平台出现的放任不法分子操纵榜单炒作热点、利用大数据“杀熟”以及https://m.jfdaily.com/staticsg/res/html/web/newsDetail.html?id=822768
5.湖南省常德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德工商联(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常德市中心支行)。 九、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对因受疫情影响停产、停工,无法 按期履行合同的企业,可根据其需求提供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对因疫情影响合同履行产生法律诉讼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 请法律顾问团队,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http://www.cdsgsl.org.cn/zcdd/show-30.aspx
6.[履职尽责方面存在不足和整改措施]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履职尽责方面存在不足和整改措施]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措施9篇怎么写,以下是御用文案网为大家整理的[履职尽责方面存在不足和整改措施]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措施9篇参考范文,大家可以学习参考,http://www.wenzhangdaixie.com/a/xinwenkuaixun/xingyedongtai/2024/1129/876957.html
7.网贷发短信说限高令:真的还是假的?收到限高令及短信,是否会影响高假使信用卡持卡人遇到了通过发送限高短信实欺诈的情况,他们应立即联系银行并报警。同时持卡人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的权益。按照《人民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假使短信的内容构成欺诈表现,持卡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求追究相关责任。 信用卡发短信说限高令的真实性需要信用卡持卡人自行核实,而不同情况下https://www.hezegd.com/lawnews/zixun/804535.html
8.中学生上网情况调查报告(精选10篇)2、社会方面的原因。一些网吧老班为了赚钱,根本不管上网者是否未成年人。学校管理不严格,对学生的要求不到位。文化稽查部门对黑网吧的管制力度不够,导致许多网吧钻了空子,大肆接纳未成年人。 (二)中学生及其家长对网络的态度和相关行为的情况 1.中学生上网率极高,上网时间长,多数家长却从未上过网 https://3g.yjbys.com/diaochabaogao/552358.html
9.社会政策另外,老年人服务热线、法律援助、聊天解闷等服务的需求率也较高,分别达到了27.3%、22.5%、16.3%(参见表4)。而在服务供给方面,除上门做家务、上门看病的供给率超过15%以外,其余各类服务的供给率均在10%左右。可见,老年人对各类养老服务的需求明显高于其供给比例,目前的社区服务远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社区养老服务http://sociologyol.ruc.edu.cn/shxzz/shjs/2015nd4qjs/shzc154/9541f84357e0432f8e4fc3200c3637fc.htm
10.犯罪控制视野下的我国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因为只要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内容完备,附带的证据材料符合法律的要求,法院就必须开庭审判。即使检察机关的起诉不符合上述条件,法院也无权将案件予以驳回。因此,公诉权事实上具有了直接启动程序,导致审判的效力,这样的后果有两方面:一是导致滥诉,从而导致案件撤诉率高,造成了审判资源不必要的浪费。由于法院不享有通过程序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142969.html
11.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结案报告9篇(全文)尽管这方面的法律很完善,但是笔者通过对西部某省某基层检察院公诉科2014年2月至8月半年所办理的案件调查发现,委托律师辩护的案件占所有案件的13.95%,法院指定辩护律师的案件占所有案件的4.65%,总共不到20%,得出的结论是律师辩护率太低,有效辩护落实很难。(见下表)https://www.99xueshu.com/w/file1ov7cs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