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可分为:单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2.根据法律行为是否合法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3.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可区分为: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4.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可分为:意思表示行为为和非表示行为。
5.根据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可分为: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
6.根据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可分为: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
7.根据行为的公法性质或私法性质,可分为公法行为和私法行为。
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1.必须是出于人们自觉的作为和不作为。法律快车提醒您,无意识能力的幼年人、疯癫、白痴、精神病,以及一般人在暴力胁迫下的作为和不作为,都不能被视为法律行为。
2.必须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具有外部表现的举动,单纯心理上的活动不产生法律上的后果,如虽有犯罪意思而无犯罪行为的,不能视为犯罪,也不能视为法律行为。
1.法律性
法律行为是法的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可以用法律进行评价的人的行为,由此区别于一般的社会行为。
2.社会性
法律行为作为人的活动,具有社会性的特征,法律行为并不是一种孤立的行为,而是其他社会行为的一种形式或一个方面。
3.意志性
法律行为是能够为人的意志所支配的行为,具有意志性。法律行为是人所实施的行为,受人的意志所支配。反映了人们对一定的社会价值的认同,一定利益和行为结果的追求以及一定的活动方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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