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来到南开大学。感谢团委的同学们的邀请,感谢李晟副教授。同学们的邀请是通过李晟转达的,我第一反应是既然你是搞法学的,那我干脆谈法治吧;我又是法盲,题目就叫“一个法盲眼中的法治”。我特地拜托李晟转告同学们,做海报的时候不要把法盲俩字加引号,因为我是真法盲,不是装的。
关于我的法盲身份,要先解释一下。它有两层意思:第一,就是本义了。我没有上过法学院,没有参加过司法考试,迄今为止也没打过官司,在这个意义上我确实是个法盲。法盲还有另一个含义,我说我是法盲的时候,李晟说,我也是法盲啊,这就有趣了,为什么南开的“法理男神”自称法盲呢这是因为法学界存在着两种泾渭分明、根本尿不到一个壶里的倾向,一部分人把另一部分同行视为法盲。比如北大法学院的朱苏力教授就是法学界的第一号大法盲,李晟是朱苏力的学生,当然也是法盲了。按照对法治问题的观点,我也属于某些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认定的法盲的谱系。这是第二层意思。
法盲谈法治,听起来就很过瘾。首先有点行为艺术的意思,其次呢,这还是个政治性的行动。之所以有这么多法盲,是因为有人企图垄断对法治的定义权、解释权以及法治推进的控制权,他们把他人定义为法盲。法盲能不能谈法治呢按照那些“法盲帽子批发商”们的观点,是不能的,法盲没资格。但我就要谈,我虽然是法盲,但我也算个小有名气的媒体人吧也是个知识分子吧再不济,用他们喜欢的话说,我也是个公民吧我凭什么不能谈我的看法我不仅要在微博上说,我还要到大学讲堂上讲,这是一种政治性的立场宣示。法盲也要对法治发言,法盲也有权利表达要什么样的法治。由一小撮人来垄断对法治的解释,是不允许的。
这是我第一次在讲座中谈论法治,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我尽量少涉及法治领域的专业问题。如果绕不开非得说而且还说错了,那也没关系,我是法盲嘛,说对了才算意外。
我先讲几个具体的小故事,然后再展开一点理论性的分析。
可是,如果单位非要跟我讲法治,不让我出书,我恐怕也没办法。但人不是法治塑造的机器,不会说合法的我就喜欢。我会心情不好,会对单位失去归属感。一个社会要是太法治了,就会变得不近人情,不适合人生存。大家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呢这是我要说的第一件事。
有个电影叫《有话好好说》,李保田劝阻姜文不要拿菜刀砍人,要用板砖,板砖不算凶器。如果胡志刚拿板砖把那些个混蛋法官给拍了,而且把火均匀地撒到一审法官二审法官还有负责劳动仲裁的那些人身上去,他们就一点都不冤枉,胡志刚个人要承担的责任也没多大。可见胡志刚是个法盲,我们从他的身上看到了法盲的悲哀之处。可笑的是,按照法治那一套,这些法官的所作所为没什么错,因为胡志刚提供的证据不规范。总之,这是一个悲剧。是谁的悲剧呢受害法官的悲剧,胡志刚的悲剧,还是法治的悲剧
第三个事,与十堰这出悲剧有一定的对照性,发生在薄熙来主政时期的重庆,主角是一个叫李阳的警官,后来此人也涉入了王立军案,被判了七八年,现在还在牢里。怎么一回事呢2011年4月30日,重庆公安局刑警中队政委李阳坐着警车路过一个工地,偶遇一起群殴。那个工地的老板是黑恶势力,拖欠了工人的工资,还不许人要,谁敢要就叫人打。当天,一伙流氓拎着钢筋追着工人跑,正巧被李阳看见了,他就下车阻止。黑社会那是很厉害的,管你警察不警察,把李阳也给打了。李阳后来说,他请示了市里的主要领导,警方成立了专案组,把涉案的人抓了,然后就解决欠薪问题。问老板,你欠不欠人钱欠;有没有钱有。那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于是勒令老板取了钱,摆了一堆,警察叔叔端着枪,5月3号开始,现场发放拖欠工资,搞得很有仪式感,很过瘾。一共有350多位民工拿回了被拖欠的500多万元的工钱。
在这个事件中,那些拿到欠薪的民工是什么心情呢和胡志刚一样吗当然不一样,他们会说共产党好,是主持公道的。但这件事在法学界争议很大,好多人批评重庆不讲程序、不讲法治。他们认为应该按程序走,让那些被欠薪还被殴打的民工先去劳动仲裁,不服再上诉,一审二审,都跟胡志刚那样。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袁裕来律师
网上这样的混蛋律师非常多,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是坏的。我也有律师朋友,律师里面也有好的。那些跑微博上瞎蹦跶的都是不务正业的,把自己炒成网络名人,然后出去唬人。我看香港电影,最喜欢的情节就是成龙大哥打律师。电影里律师的典型形象就是狗腿子嘛,有钱人犯事了,警察要抓,他就很嚣张地说有什么事跟我律师讲,然后律师来了,交点钱就保释了。律师那狗腿子的样子比他的当事人更讨厌。好像是《警察故事》里面吧,狗腿子律师在警察局里上蹿下跳,成龙气得要爆炸了。然后几个警察很配合地推了个屏风过来,等他们走过去,律师已经挂在那里了,上司也装没看见。周星驰的《九品芝麻官》里也有暴打讼棍的情节,看着实在是心旷神怡。我相信正常人都有这个感觉,否则就不是正常人了。莎士比亚在一部戏里写了这样的台词: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律师杀个精光。我不懂莎翁,这句话是我从其他地方看到的,就拿来给大家念念。
法学界也很有意思,分裂很严重。严重到什么程度呢2013年,北大法学院的强世功作为教师代表在毕业典礼上发言,贺卫方为了表达他的态度,起身离席。他还不是从后面走的,而是绕道到前面,在强世功的眼皮底下扬长而去,然后他还发了条微博显摆他的英雄事迹。他们是北大法律系的同事,能搞到这个事份儿上。
袁裕来这样的律师加上贺卫方这样的法学家构成了一个同盟,他们就是给别人批发法盲帽子的人,他们共享一套话语体系,有着大致相同的目标。对这些人,我们法盲也有个帽子给他们,叫“法律党”。关于这批人的共性,我暂时还没总结好,总之只要记住他们是这样一群家伙就好了:言必称法治,法治最神圣,而且他们就等于法治,法治就是他们家的。
接下来,我们从学理一点的层面进入法治谈一谈。在我这个法盲的眼里,法治首先是一套知识体系,而这套知识体系的使命是对旧的话语、旧的制度进行改造,召唤出一个新的制度。这个旧制度,在今天的语境下,不是指旧中国的制度,而是特指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也就是毛泽东时代的那个制度。
任何社会都要维持基本的秩序,法治当然是一种办法。但其实在法治之外还有其它的办法,比方说礼治,比如调解、思想工作什么的,就是说在法治之外还有其他的知识体系,那套东西在毛泽东时代是更多地被使用的。法治之所以被鼓吹为神圣的,就是要建立起相对于另一套知识体系的权威。要理解这一点,需要懂一点知识与权力的关系。这就要联系到2013年我在武大做的一个演讲,在那个演讲中,我系统地阐释了“知识就是权力”的道理,今天就不在这个方向上展开说了,想了解的朋友们去参考那次演讲的讲稿就好了。大家只要先了解我的结论:knowledgeispower,我们从小就被教导说,培根这话的意思是“知识就是力量”。但我认为这样翻译是不对的,应该是“知识就是权力”,知识本身就是权力,它也跟其他权力紧密地勾连在一起。
很扯淡吧形式主义平等的理论就是这么一套玩意儿,你可以说这就是一套流氓理论,也可以说理论本身是好的,但是被流氓拿去用给用坏了。总之,这再次说明了知识和权力相互缠绕互为支撑的关系。再重复一遍,关于这一点,大家去《北大南门朝西开》里面找《知识的另一种可能性》,看看就明白了。
再次,司法独立。在法律党那里,法治意味着法律人之治,法律人之治就通过司法独立来体现了。司法独立的意思是司法权不受其他权力的干涉,在当下的语境下,特指不受政法委的干涉。他们反对“党的领导”,不想要“党的领导”,但不方便直接说,就说司法要独立。但是,第一,司法独立这种理念的源起,有西方历史上神权和王权斗争的背景,法律被视为上帝的旨意,高于世俗权力。这种传统在中国是没有,西方怎样我们就得怎样,这种姿态大家见得多了,也不大买账了。第二,独立意味着权力,也意味着责任,要求司法独立的前提,是有个负责人的法律人共同体。可是看看那些法官、律师和法学家们,我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那么厚的脸皮敢于开口要这要那。
关于法治话语本身,我这个法盲就不多说了。咱说别的。
法治作为一种知识体系的首要作用是什么呢是定义法盲,先把大部分人定义成法盲,即一群需要被改造的对象,建立起相当于这些人的权威,让我们乖乖地成为法治所“治”的客体。这是非常明显的权力关系,关于他们的企图,法律党是毫不掩饰的。贺卫方曾说过:“毋庸讳言,这些观念代表着一定的利益,法律职业本身能够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群体,一定跟这群体的利益有密切关联的。”这话够赤裸裸的吧,法律党鼓吹这一套法治话语体系,背后是有利益诉求的,他们自己也承认。
还是马克思说的好:“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们的幻想。相反的,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的个人恣意横行。现在我手里拿着的这本CodeNapoleon〔拿破仑法典〕并没有创立现代的资产阶级社会。相反地,产生于18世纪并在19世纪继续发展的资产阶级社会,只是在这本法典中找到了它的法律的表现。这一法典一旦不再适应社会关系,它就会变成一叠不值钱的废纸。”法治能不能有生命力,或者说一个社会能不能成为法治社会,最终要看法律是否符合社会需求,要看老百姓接不接受、服不服,总之主要得靠道义的力量而不完全是强制性的力量。当然司法最终是靠强力来保障的,但不能所有的工作都靠强力,那样的话成本太高了,任何社会也付不起。
法律党群体有个共性,反毛,尤其是反对文化大革命,玩了命地丑化文革。其实文革里涌现出的各种思潮,最糟粕的就是“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血统论了,那是一帮红二代干的,很快就被中央文革给纠正了。法律党们的认识水平其实跟文革里糟粕的那部分是一样的,今天,这种畸形的思维方式几乎可以说是法律党独享的。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犯事被双规,也没见有法官出来说,不能动不动就把法官抓起来,法官的权利得有保障这样别人的权利才能保障;有那么多官员在反腐中落马,也没见有人说,不能动不动就把官员抓起来,否则谁为人民服务啊。有些媒体人也被抓了,也有同行认为这样是对言论自由的伤害,但只是少数人这么说,还没成媒体界的主流声音。大家都就事论事,可能有一点不满,但至少面对事实嘛。例外的只有法律党,他们锲而不舍地不要脸,别人要是像他们那么说话一定会被当成疯子。只有他们,哪天他们不说疯话了,大家才可能觉得不对劲儿。这股不要脸的劲头,大概只有忽悠转基因的所谓“主流的科学家共同体”可以跟他们有的一拼。
冯象,另外一个著名大法盲,在《政法笔记》的序里面写过这样一句话:“中国正处于法治建设的蜜月期,法律尚未完全职业化,还在努力学习争取成为资本的语言和权势的工具,还暴露着它红嫩的爪牙。”重庆大学前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教授,不用说也是法盲了,他提出了一个问题,法律人为什么反民主为什么有一种贵族的气息陈忠林教授有一段话,我给大家念念:“是什么利益驱使法律人这个群体站立到了民主的对立面呢在分析法律人群体特殊的社会地位之后,托克维尔做出如下回答:‘法律人在研究法律当中获得的专门知识,使他们再社会中独辟一个行业,在知识界形成一个特权阶级’,‘因此,在法学家的心灵深处,隐藏着贵族的部分兴趣和本性’。正是因为法律人在习惯和爱好上属于贵族。所以总是‘不断设法按照非民主所固有的倾向,以非民主所具有的手段去领导政府’,这种本性不仅使‘他们也和贵族一样,对群众的行动极为反感,对民治的政府心怀蔑视’,同时也‘使他们对人民群众的判断产生一种蔑视感’。”
什么叫做法治为资本服务通过我这样一解释,是不是就清楚了呢这样的法治是谁家之“治”是资本(广义的)之治。“治”的是谁是工农,是老百姓。这是一个无论法律党如何胡扯都掩盖不了的事实。
彻底建成这样的法治是法律党的企图,而他们之所以那么歇斯底里,说明他们的企图还没有实现,或者遇到了困难。接下来我们要探讨,他们的企图能不能实现。我给的回答是,不能。但这需要一个前提,就是共产党不倒台。
在中国,法律党们不但建立不起道德权威,连知识壁垒也建立不起来。再强调一下,只要共产党不倒台就做不到,因为共产党喜欢搞普法。法律党想要建设法治社会,共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也要建立法治社会,在某种意义上,他们的目标是有一致性的。体制内部也有法律党的同盟军(比如温总理这样的),所以法律党还有其他公知们念念不忘的是“里应外合”。但法律党和共产党的目标既有一致性,又有存在很大的矛盾。法律党所欲求的法治需要对法律知识进行高度垄断,共产党则因为自身传统的惯性,念念不忘普法大业。普法是真正有中国特色的东西,冯象曾说过,国外没有普法。普法是对法律党的法治大业具有摧毁性的行动。
普法行动在今天其实是个无意识的行动,是基于传统的惯性。为什么要普法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陈丕显在1988年说过这么一段话,揭示了普法的内在逻辑:“根本的问题是教育人,将法律交给广大人民掌握,使人民群众和干部知法守法,树立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作斗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这是毛泽东时代的政治在法治领域的体现,是把捍卫宪法和法律的责任交到老百姓手里,让人民来捍卫社会主义江山。这种政治的逻辑是设定了一个假想敌的,就是有可能会破坏社会主义破坏法治的官僚阶层。毛泽东时代的政治是上下夹攻式的,中央的特别是毛主席的精神直接下发到老百姓手中,让老百姓可以用来衡量官僚有没有遵从中央和毛主席的指示,并且直接监督,这相当于领袖带着人民看住中间的官僚集团。今天毛泽东时代的政治在政治领域消失得差不多了,但在普法领域还残存了一些影响,这只能解释为惯性使然。但地方有它的对策,中央的政策或者法规会印发到下边,地方政府就千方百计地不让老百姓看到。
这种状况不改变,法律党们所欲求的法治就建立不起来。所以,状况的彻底改变必须要求共产党的倒台。法律党们清楚地知道,他们的目标跟共产党的目标表面上有重合,但冲突和矛盾是无法调和的,所以才在高举法治大旗的时候,念念不忘政治,念念不忘要把共产党搞垮。贺卫方这样的共产党员公开亮旗帜,要共产党分裂成两派,还老念叨共产党是一个非法组织,因为共产党没有登记注册。可是去哪注册呢上台湾找国民党补出生证吗
只能长叹一声,愿天佑我中华!
这就是普通人不甘于被坏的法治所“治”,跳出法治之外的方式。法律党不是企图用法治“治”人民吗但人们也有办法治他们。但前提是共产党还存在,共产党完蛋了,这套办法就不好使了,所以就又回到法律党为什么盼着共产党赶紧倒台、为什么那么痛恨毛泽东的问题了。
法律党有法治,但是中国人民有中国革命的遗产,有中国革命的伦理,有毛泽东思想,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还有“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法治没什么了不起的。
我简单地总结一下我今天所谈的。我这个法盲是不是彻底地反法治,是不是不要法治也不是。社会毕竟要有规矩,要有秩序,这不是我今天谈的重点,所以没怎么提。我谈的是要什么样的法治,要谁的法治,是人民群众的法治还是资本的法治、法律党的法治。法律党所要的法治,本质上就是赤裸裸的资本对人民群众的专政,这是必须反对的,也是必须打倒的。跟他们斗争的理论的和实践的资源就是毛泽东领导的20世纪的中国革命及其当代遗产。
学法律的同学也好,学其他专业的同学也好,今天坐在这里听了我叨叨了这么久,请好好想想我的话,将来你们面临选择的时候,我希望你们能做出好的选择。我就讲到这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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