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多方调查,该网吧店长对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侵犯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责令该店限期改正,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该案也是自今年6月1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吉安市开出的首起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行政处罚案件。
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吉安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局、市监局、检察院、教育局等部门联合推进“守护成长”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清理校园周边,切实做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远离烟草制品、电子烟的侵害。
一是广泛使用新媒体手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运用线上短视频平台等宣传媒体,向卷烟零售户及消费者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背景,并针对其中涉烟条款的主要内容、法律责任进行详细解析,重点强调禁止向未成人出售卷烟、电子烟,努力营造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全面排查,明确重点监管对象。对全市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红线”范围内的卷烟零售户、无证户、电子烟专营店等进行全面摸查,特别是学校、居民区周边等未成年人容易接触到的区域进行重点摸排。
三是压实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加大检查频次,查看是否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及电子烟”警示语,并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电子烟等涉烟违法行为。
“此次案件罚款的金额虽小,但对全市范围内的卷烟零售户、无证户、电子烟专营店起到了一个警示作用,也为其他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提供借鉴。”吉安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科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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