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首先满足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的条件。这意味着零售点的设立不能随意,而是需要根据当地的安全监管规划和需求来布局。
2.零售经营者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也需接受安全知识教育,以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零售场所的设立也有具体要求,例如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需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时则实行专柜销售,且专柜需保持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安全距离。
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周边需与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零售场所还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除了上述的经营条件外,烟花爆竹零售点还需满足一系列的安全与设施要求,这包括零售场所的选址应避免易燃易爆等危险区域,确保场所结构安全,通风良好。
1.零售点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毯等,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应对。
2.零售点还需设置专门的储存区域,确保烟花爆竹的储存安全,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16条明确规定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的申请条件,包括符合布点规划、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等。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则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为全面和详细的要求,包括零售点的设立条件、安全管理措施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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