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17人!湖南公布一批烟草综合治理典型案例凤凰网湖南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烟草专卖局发布2023年烟草综合治理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全省烟草专卖局坚持以“打源头、端窝点、破网络、抓主犯”为工作重点,着力查办一批有震撼力的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01长沙市岳麓区烟草专卖局查处苏某汉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

2023年4月3日,长沙市岳麓区烟草专卖局会同湖南中烟公司有关部门、长沙市公安局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成功破获一起涉及境外金三角、境内10省17市、跨越7个层级的特大商业秘密被侵犯案。自2020年至2023年,长沙公安、烟草根据市场“真码假烟”线索,辗转四川、海南、广东、湖北、安徽、天津、广西、江苏等省份调查取证,锁定一个窃取销售真烟二维码信息犯罪团伙,该团伙通过窃取卷烟防伪二维码销售牟利,窃取销售的真烟二维码信息涵盖全国18家卷烟工业企业,仅湖南中烟某系列烟二维码就达5000余万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深挖中。

该案是全国第一起涉烟商业秘密被侵犯案件,该案的成功告破填补了国内此类案件的侦办空白,极大地维护了烟草形象,更有力保障了全行业新的二维码“一号工程”安全实施。

02岳阳市烟草专卖局查处殷某非法经营案

该案为我省首起通过直播带货方式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案件,通过该案件的查处,积累了侦办互联网涉烟案件的经验,完善了互联网涉烟违法行为的监管,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开展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03衡山县烟草专卖局查处董某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案

2023年9月13日,衡山县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湖南衡阳市衡山县永和乡下松坳村“衡山县永和乡某综合经营部”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主体与实际经营人不符。经调查,当事人董某持有衡山县烟草专卖局颁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码为:430423170202,有效期限自2023年7月18日至2025年3月31日。2023年7月,董某将其经营的“衡山县永和乡某综合经营部”有偿转让给文某经营,店铺经营权转让后,店铺实际经营主体更换为文某,店内烟草专卖品经营方式为文某将购烟款转给董某后,由董某进行卷烟购进,一共涉及卷烟购买款项19791.08元,董某未参与店铺及卷烟经营的利润分成,未收取文某房租租金。文某在经营期间未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仍延用董某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至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构成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违法行为。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吊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04张家界慈利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杨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电子烟并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案

2023年3月17日,慈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慈利县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函,反映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电子烟产品零售业务,并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经查,当事人未取得《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许可证》,当事人自2021年6月起购进深圳某韦尔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宝某羏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萝雾化弹、可乐杯奶茶杯等电子烟,在慈利县零阳街道笔架路政协家园1-111号完美造型店内进行销售。另查实,当事人2023年3月向2名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慈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杨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经营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373.75元,处罚款1725元;对杨某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05邵阳县烟草专卖局查处周某向未成年人售卷烟案

2023年7月21日10时17分,邵阳县烟草专卖局接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邵阳县塘渡口镇家多福生活超市”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案件线索。经查,当事人周某红于2023年4月7日20时26分出售给未成年人芙蓉王(硬)1包(20支),涉案金额25.00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构成了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邵阳县烟草专卖局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作出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5元;3.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向未成年销售卷烟、电子烟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下一步,两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作为常态化监管重点,加强监管不放松,守护成长不缺位,以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违法行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06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长沙市岳麓区某日用百货店无证经营烟草制品案

2023年9月18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长沙市烟草专卖局移送线索,反映长沙市岳麓区某日用百货店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接到线索后,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骨干,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核查。经查,当事人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白鹤社区瑞盛云栖谷住宅小区2栋112门面,擅自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截至2023年9月4日,当事人共购进26个品种卷烟共计115条,已销售8条,销售收入1610元,违法所得130元。经核定,该批尚未售出的107条卷烟价值50900元。当事人违法经营额共计5251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130元,罚款23629.5元。

07衡阳祁东县烟草专卖局查处孙某非法经营案

2022年12月29日20时30分许,接线索举报,祁东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部门在祁东县S226公路马杜桥乡路段检查,发现在车牌为湘E6****0的东风牌的车内,查获违法运输卷烟5.46万支(273条),涉及芙蓉王(硬)、白沙(精品)两个品牌。经深入调查,该车车主孙某,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经营,多次收购、运输、倒卖卷烟,累计涉案金额达347万元,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祁东县烟草专卖局于2023年1月1日将该案移送祁东县公安局立案调查。2023年9月18日,孙某违法行为被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收缴违法所得二万元。

08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阮某无证无照经营烟草制品案

2023年9月5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移送线索,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且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四方商贸城B4栋东1门一楼门面,擅自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截至2023年8月22日,共购进107个品种卷烟300条,已销售143包,销售收入3595元,违法所得293元。经核定,该批尚未售出的285.7条卷烟价值68762元。当事人违法经营额共计72357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七条和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293元,罚款32560.65元。

09永州东安县烟草专卖局查处唐某无证批发烟草制品案

2023年1月4日,接群众举报后,东安县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联合东安县公安执法人员对邓某位于龙溪花园三期29栋三单元202的仓库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仓库内放有44个品牌烟草制品,614条(12.28万支)。经查,该批涉案烟草制品系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3年1月一次性销售给邓某。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构成未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东安县烟草专卖局依法对唐某作出处罚款19002元的行政处罚。

10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湘潭高新区某烟酒商行无证经营烟草制品案

2023年1月31日,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线索,称湘潭高新区某烟酒商行涉嫌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月上旬开始,在未取得烟草制品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湘潭市高新区湘潭大道对外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当事人共购进烟草制品101条,共零售烟草制品330盒。违法所得共计542.9元,违法经营额共计2989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湘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542.9元;2.罚款7472.5元的行政处罚。

11株洲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芦淞区谭某便利店无证经营烟草制品案

烟草作为国家实行专营管控的重要商品,其经营需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当事人未取得许可从事烟草制品经营违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准入制度,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上述案件的查处是整治违法经营烟草制品乱象的一个缩影,通过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形成震慑,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

THE END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办理服务指南14.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电子烟业务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三年内申请的。 15.申请人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 16.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17.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18.经营场所生产、销售、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商品等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电子烟的。 http://nm.tobacco.gov.cn/nmyc/bszn/202309/f837efb7e40f4278bffd4edd79d6c778.shtml
2.开设烟酒茶叶店所需证件一览开设烟酒茶叶店所需证件一览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酒类经营许可证、健康检查合格报告、用火用电安全审查合格报告、商标注册证书和特许经营许可证(如适用)。准备好这些证件,可以确保烟酒茶叶店的合法经营,并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https://www.coffee.cn/tea/post/162084.html
3.卖烟酒需要办理什么证律师普法第三十二条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https://www.110ask.com/answer/474449909957898995.html
4.烟酒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国家大力鼓励和扶持自主创业,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己开店当老板,烟酒是老百姓生活所需极大的消耗品,不管是亲朋好友聚会,还是拜访领导都是不错选择,所以经营烟酒商店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那么烟酒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就让鱼爪网小编针对这个问题为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 https://www.yuzhua.com/consult/2-50-357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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