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更好的把握办公消耗本钱,标准公司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治理工作,提倡节约高效的风格,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办公用品分类及领用
一、耐用办公用品
1、范畴: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x、剪纸x、直尺、卷尺、起钉器等;
2、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假设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需以旧换。人为损坏或者遗失不再补领,员工离职时须照折旧价赔偿。
二、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局部: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2、部门所需用品包括:纸、复(写)印纸、打印纸、档案袋、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白板笔等;
3、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亮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图钉、橡皮擦、涂改液、电池、便签纸等。
4、个人所需易耗办公用品用量标准原则上为每人一件,具体可依据每月平均用量以及岗位特点进展合理调整。
三、公共办公用品(设施):
1、范畴:复印件、打印机、机、机、扫描仪、照相机、塑膜机、办公桌、椅子、茶几等;
2、公共办公用品(设施)以部门为领用单位,由部门分管副总签发实施选购和领用。
五、领用方法:
1、由各部门指定人员统一领用办公用品,并签收;假设部门领用超出需求打算,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前方可发放。
2、局部办公用品(如油x笔、水x笔、签字笔、白板笔、圆珠笔芯、圆珠笔、涂改液、尺子、订书机、机、各种电脑墨盒)实行以旧换原则。
4、公共办公用品(设施)移交时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换,如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自购;
第二条办公用品打算与选购:
1、各部门依据本部门办公用品使用状况,每月25日前,填写好次月的;经部门分管领导审签后报综合部行政处。
2、行政处查对办公用品领用打算与办公用品台账和库存,提报办公用品选购打算,经行政负责人审签后实施选购。
4、对未列入选购申请表的临时x办公用品,原则上不作选购,因临时急需的需分管副总审批再做选购,否则推移至下月进展。
第三条办公用品台账治理
1、行政处负责办公用品治理人员必需以良好的态度、秉公办事,不得顾私情、图私欲,须做到严格把关,认真登记和审查;
2、一切办公用品领用都需领用者签收,未能准时登记的再时候须催促领用者补办登记手续;
4、每月26日后(至月底)为办公用品盘点期,原则上不再安排物品领用。特别状况下的领用需要分管副总审批。盘点期间,综合部办公用品负责人落实物品领用登记状况,填写,核算部门领用数量和月末库存。5、综合部依据每月25日各部门提交的`和,在月底前核算出下月公司办公用品选购打算单。
6、进人员入职,由该部门向综合部提请办公用品的申领;人员离职,应将剩余用品一并交综合部。
第四条办公用品的修理及报废
公司对办公用品的报废实行审批治理。各部门如有办公用品损坏,不能使用的,应当依据以下程序进展处理。
1、对简洁的可以自行修理处理但有保修期的办公用品,且在保修期内的,不得擅自自行处理,由选购员联系供货单位进展修理、维护。
4、高值报废品在得到报废审批后应当由选购部门进展回收,统一处理。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制度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所有制度均按照本办法规定管理。
第四条公司制度分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专业管理制度。
第五条根本制度是公司的最高制度,是其他制度的本源,主要是公司章程、公司纲领、组织规程等制度。
第六条基本制度是公司各项工作或业务活动的重要管理规定,主要是经营计划管理制度、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
第七条专业管理制度是各部门工作需要制定的准则、细则或办法,主要是标准化、程序化工作基础管理规定,如销售、采购、仓储、接待、档案、合同、车辆、办公用品等。
第二章制度的制定
第八条公司制度按照务实适用的原则制定。
第九条根本制度由高层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
第十条基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行政部组织有关部门起草,由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员工代表或全体员工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专业管理制度由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负责起草,行政部负责审改,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员工代表或全体员工讨论通过。
第十二条制度的格式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标准制定。
第十三条制度起草用词确切,语句通顺。
第十五条制度规定详实全面,符合公司发展实际。
第十六条制度的原始稿件由行政人事部存档。
第三章制度的颁发和执行
第十八条根本制度由公司高层管理委员会签发,公司的`基本制度和专业管理制度由总经理签发。
第十九条公司制度由行政部行政人事部统一编排文号,统一存档和下发。
第二十条规章制度的下发为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确定发放范围。
第二十一条分发时由收到人签收,负责人调动时,制度档案列入移交,各部门承办人员须用规章细则时向上级索阅。
第二十二条制度颁发后,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由行政部监督实施,专业管理制度由制定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四章制度的修订和废止
第二十三条专业管理制度原则上半年组织修订一次,基本管理制度一年组织修订一次,公司章程、纲领和组织规程三年修订一次。
第二十四条制度的制定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负责收集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需要立即改正的问题,以补充制度的形式暂时修订,在正式修订时合并为一个制度。
第二十五条修订后的制度以新的文号下发,原来的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公司每年对制度进行集中审核一次,对已不适合公司发展的制度提出废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组织制定、审改和监督实施。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说明。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1、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公司所有员工。
3、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4、程序内容
4、1病假
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的,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的,员工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超过十五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全市最低工资60%的基本生活费、按其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满,不再续定劳动合同。
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论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4、2年假
公司规定员工的年假为:12天/年
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假(满一个月则享有一天年假)年假遇节假日顺延员工休年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年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年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再累计。
员工如愿意放弃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4、3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作出处理,并进行报告至CEO和人力资源部。
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
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4、4婚假
女职工年满23岁前结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时)
女职工年满23岁后结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时)
男职工年满25岁前结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时)
男职工年满25岁后结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时)
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4、5产假
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
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
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全薪产假。
年龄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长一个月带薪产假。
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明增加有薪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一天陪产假。
女员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产,公司将依据医生的诊断证明给予15天带薪假,以后的流产全部按无薪病假计算。
4、6丧假
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8天(64小时)
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4天(32小时)
4、7倒休假
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产生的倒休假。
员工休倒休假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安排,并应提前二周申请,经主管同意。
员工休倒休假时,应在请假单后附有部门经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请单(参见加班制度)。
倒休假只限当年有效。
4、8公共假日
员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五一节:三天
新年:一天
春节:三天
国庆节:三天
女员工可在妇女节享有半天公休(遇休息日不顺延)
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遵循国家政策。
4、9事假
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无薪假
事假最长不超过二周。
4、10请假批准权限:
请假日期1-3天(包括3天)3-12天(包括12天)12天以上
批准人直属上级部门经理总经理
直接主管在一个月内对同一员工批准假期时限为5天,5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
4、11请假程序:
员工填写请假单,报主管、经理批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
1、不需要员工签字但需要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4、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5、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一条本章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本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行为准则。
第二条公司业经xx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其经济活动及合权益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公司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三条公司名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文名称:xxxxxxxx。
第四条公司法定地址: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元。
第六条公司是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略)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营:(略)兼营:(略)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方式:(略)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方针:(略)
第三章股份
第十一条公司股票采取股权证形式。公司股权证是本公司董事长签发的有价证券。
第十二条公司的股本分为等额股份,注册股本为xx股,即xx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本构成:发起人股:xx股,计xx万元,占股本总数的xx。其中:社会法人股xx万股,占股本总数的xx。内部职工股xx万股,占股本总数的xx。
第十四条公司股票按权益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公司已发行的股票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公司股票为记名股票。每股面值xx元。法人股每一手为xx股;内部职工股每一手为xx股。
第十六条公司股票可以用人民币或外币购买。用外币购买时,按收款当日外汇价折算人民币计算,其股息统一用人民币派发。
第十七条公司股票可用国外的机器设备、厂房或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有形或无形资产作价认购,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为公司必需的;
2.必须是先进的、并具有中国或外国著名机构或行业公证机构出具的技术评价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或商标注册证书)有效状况及其技跣阅艿仁涤眉壑底柿希
3.作价低于当时国际市场价格,并应有价格评定所依据的资料;
4.经董事会批准认可的。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作价所折股份,其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
第十八条公司的董事和经理在任职的3年内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年后在任职期内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额的50%,并需经过董事会同意。
第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票须由公司加盖股票专用章和董事会董事长签字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公司股票的发行、过户、转让及派息等事宜,由公司委托专门机构办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如有遗失或毁损,持股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并在公司指定的报刊上登载3天,从登报之日起30天内无人提出异议,经公司指定的代理评判机构核实无误,可补发新股票并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原股票同时作废。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股票可以买卖、赠与、继承和抵押。但自公司清算之日起不得办理。股票持有人的变更应在45天内到公司或公司代理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根据公司发展,经董事会并股东大会决议,可进行增资扩股,其发行按下述方式进行:
1.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
2.向原有股东配售新股;
3.派发红利股份;
4.公积金转为股本。
第二十四条公司只承认已登记的股东(留有印鉴及签字式样)为股票的所有者,拒绝其他一切争议。
第四章股东、股东大会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为公司的股东。
第二十七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按其所持股份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取股利或转让股份;
3.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及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发的股票;
5.按其股份取得股利;
6.公司清算时,按股份取得剩余财产;
7.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第二十八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维护公司利益;
3.依其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认缴其出资额;依其持有股份对公司的亏损和债务承担责任;
4.向公司提交本人印鉴和签字式样及身份证明、地址;如变动应及时向公司办理变动手续;
5.在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退股。
第二十九条公司股份的认购人逾期不能交纳股金,视为自动放弃所认股份,同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认购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下列事项做出决议,行使职权:
1.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
3.批准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会计报表;
4.决定公司增减股本,决定扩大股份认购范围,以及批准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等方案;
5.对公司发行债券、拍卖资约胺至ⅰ⒑喜ⅰ⒆谩⑶逅愕戎卮笫孪钭龀鼍鲆椋
6.选举或罢免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并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7.修订公司章程;
8.对公司其他重大事项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
第三十一条股东大会分股东年会和股东临时会议。股东年会每年举行一次,两次股东年会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5个月。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董事会应召开股东临时大会:
1.董事缺额1/3时;
2.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3.占股份总额10%以上股东提议时;
4.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三十三条股东大会应由董事会召集,并于开会日的30日以前通告股东,通告应载明召集事由。股东临时会不得决定通告未载明事项。
第三十四条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名册已登记、拥有或代表普通股xx股以上的股东组成。
第三十六条股东可书面委托自己的代表(以第三十条为限)出席股东大会并代行权力,受委托的股东代表出席股东大会,持股东的出席证书、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决议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两种:
1.普通决议应由持公司普通股份总数1/2以上的股东出席,并由出席股东1/2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2.特别决议应由代表股份总额的2/3以上的股东出席,并以出席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上款特别决议,是指本章程第三十条第2、4、5、8所列事项做出决议。
第三十八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的股份达不到第三十七条所规定数额时,会议应延期15日举行,并向未出席的股东再次通知;延期后召开的股东会,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仍达不到规定的数额,应视为已达到法定数额,决议即为有效。
第三十九条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每一普通股拥有一票表决权。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决议由董事长签名,10年内不得销毁。
第五章董事会
第四十一条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第四十二条公司董事会由xx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名、董事xx名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罢免。从法人股东选出的董事,因法人内部的原因需要易人时,可以改派,但须由法人提交有效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提名;由达到公司普通股份总额xx以上的股东联合提名的人士,亦可作为候选人提交会议选举。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审定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批准公司的机构设置;
4.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5.制定公司培养股本、扩大股份认购范围,以及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的方案;
6.制定公司债务政策及改造公司债券方案;
7.决定公司重要财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
8.制定公司分立、合并、终止的方案;
9.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10.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1.审批公司的行政、财务、人事、劳资、福利等各项重要管理制度和规定。
12.聘请公司的名誉董事及顾问。
13.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董事会做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5、6、7、8、10的决议时须由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董事长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有两票表决权。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有1/2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半数以上董事提议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四十八条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决议以出席董事过半数通过为有效。当赞成和反对的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在表决与某董事利益有关系的事项时,该董事无权投票。但在计算董事的出席人数时,该董事应被计入在内。
第四十九条董事长由全部董事的1/2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五十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2.领导董事会工作,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3.签署公司股票、债券、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提名总经理人选,供董事会会议讨论和表决;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第五十一条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指定其他董事行使职权。
第五十二条董事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不得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六章监事会
第五十三条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等公司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十四条监事会成员为xx人,其中xx人由公司职工推举和罢免,另外xx人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五十五条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监事会2/3监事同意当选和罢免。监事会成员的2/3以下(含2/3),但不低于1/2,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议;
2.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3.监督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及其他会议资料,并有权要求有关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帮助复审;
5.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第五十七条监事会决议应由2/3以上(含2/3)监事表决同意。
第五十八条监事会行使职权时,聘请法律专家、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等专业人员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第五十九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xx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财务主管、审计主管、律师)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六十条总经理的主要职责:
1.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拟定公司发展计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3.任免和调配公司管理人员(不含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4.决定对职工的奖惩、升降级、加减薪、聘任、招脾、解聘及辞退;
5.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代表公司处理日常经营管理业务和公司对外业务;
第六十一条董事、经理的报酬总额必须在年度报告中予以说明并公告。
第六十二条董事、经理以及本公司高级职员因违反法律、公司章程、徇私舞弊或失职造成本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时,根据不同情况,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可给予下列处罚:
1.限制权力;
2.免除现任职务;
3.负责经济赔偿。触犯刑律的,提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财务、审计和利润分配
第六十三条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四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六十五条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公司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六十六条公司财务报表按有关规定报送各有关部门。公司编制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其他有关附表,在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置于公司住所,供股东查阅;年度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书面证明,由财务委员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交纳税款,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公益金;
4.支付优先股股利;
5.提取任意盈余积金;
6.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六十七条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比例为:
1.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0%;
2.公益金提取比例为:5%-10%;
3.任意盈余公积金提取比例为:(略)
4.用于支付股利的比例为:(略)
以上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状况和发展需要拟定,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八条公司股利每年支付一次或两次,按股份分配,在公司决算后进行。分配股利时,采用书面通告或在指定报刊公告。
第六十九条公司分配股利采用下列形式:
1.现金;2.股票。
第七十条公司实行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内部审计人员,依公司章程规定在监事会或董事会领导下,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九章劳动人事和工资福利
第七十一条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及劳动纪律等事宜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及《股份制试点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并依照上述有关规定制定公司规章细则。如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变化,应依据其变化相应修改。
第七十二条公司招聘职工,由公司自行考核,择优录用。
第七十三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分别制定企业用工、职工福利、工资奖励、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制度。
第七十四条公司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第十章章程的修改
第七十五条公司章程根据需要可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七十六条修改章程的程序如下:
1.由董事会提出修改章程的建议:
2.按规定将上述修改条款通知股东,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3.依股东大会通过的修改章程的决议,拟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案。
第七十七条公司变更章程,涉及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登记注册事项,以及要求公告的其他事项,应予公告。
第十一章终止与清算
第七十八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申请终止并进行清算: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公司严重受损,无法继续经营;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
3.公司设立的宗旨业以实现,或根本无法实现;
4.公司宣告破产;
5.股东会决定解散。
第七十九条公司宣告破产终止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条公司不接受任何破产股东因债权而提出接管公司的财产及其他权益的要求。但破产股东在公司的股份和权益,可根据有关法规和本章程,由破产股东与债权人办理转让手续。
第八十一条公司依第七十九条第一、二、三项终止的,董事会应将终止事宜通知各股东,召开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人选,发布终止公告。公司应在终止公告发布之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第八十二条清算组成立后,应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两个月内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未接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不列入清算之列,但债权人为公司明知而未通知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三条清算组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财产,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公司未了结业务;
3.收取公司债权;
4.偿还公司债务,解散公司从业人员;
5.处理公司剩余财产;
6.代表公司进行诉讼活动。
第八十四条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立即停止清算,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由人民法院按破产程序对公司进行处理,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向其移交。
第八十五条公司决定清算后,任何人未经清算组批准,不得处理公司财产。
第八十六条公司财产优先拨付清算费用后,清算组应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自清算之日起前3年所欠公司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和依法律规定应交纳的税款附加、基金等;
3.银行贷款、公司债券及其他债务。
第八十七条清算组未依前款顺序清偿,不得将公司财产分配给股东。违反前款所作的财产分配无交,债权人有权要求退还,并可请求赔偿所受的损失。
第八十八条公司清算后,清算组应将剩余财产分配给各股东。
第十二章附则
第九十条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章程的补充和修订之决议,以及董事会根据本章程制定的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制度,视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九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九十二条本章程条款如有与法律和现行国家政策不符之处,以法律和有关政策为准,并应按法律和政策之规定及时修改本章程。
第九十三条本章程经创立会议特别决议通过,并经xx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自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包括行为规范、招聘、培训、奖惩、人事变动等一系列有关人事活动和程序。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三条员工的权利;
(一)享受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
(二)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的权利;
(三)对违法乱纪的人或事进行制止和举报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诚企业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进的良好氛围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
(三)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信息;
(四)以公司利益为重,办任何事情,都要牢记章约,杜绝浪费;
(五)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求同存异、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第五条请假:
(一)事假、病假: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前向所在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一天以下(含一天)由部门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期间扣除本人工资、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部门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核准,并做好备案。上班后应出示医院证明,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以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员工病假期间,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伤假:因公致伤、致残者,凭医院证明消假。员工工伤,须经所在部门证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方可作工伤处理,并逐级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及证明,工伤期间发给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资。工伤疗养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取消工伤待遇。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考勤制度,由专人负责考勤;
(四)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得徇私舞弊,如有发现扣除当天工资;
(五)中途离开公司,须凭中途离开准假单,报考勤人员登记后离厂,否则作早退缺勤处理;
(六)无故缺勤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十五天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库场内严禁吸烟;
(十一)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属部门、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调动管理,不服从调动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门主要领导有权通知其待岗或下岗处理。
第七条文明生产:
(一)按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考评细则要求,搞好文明生产。做到工后场地清,地面无杂物,保持库场内道路通道畅通无阻,搞好包干区环境卫生和绿化;
(二)爱护公司财物,不准任意将公司的财物占为已有,严禁偷盗、有意损坏和浪费公司财物;
(三)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帮助、文明礼貌;
(四)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
(五)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严禁在厂区内赌博、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章招聘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
3、一寸免冠照。
第四章培训
第九条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由公司统一归口管理,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下进行。
第十条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提出主管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和要求,报公司总经理审定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各部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年度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备案。
第十二条对于计划外培训项目,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前,需将追加培训项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备案。
第十三条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培训制度。新录用的员工、转岗的员工、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先经过培训,经考核具备岗位所需基本条件,并取得上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各类培训,无论外委培训还是内部培训,必须进行培训有效性评价,以保证培训的`有效性、保证员工技能的提高。考核成绩记入员工培训档案,考核成绩不合格进行再培训,外委培训人员考核不合格,培训费用自理。
第五章人事变动
第十五条部门主管调动审批程序
部门主管的调动由总经理提出,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调动。
第十六条部门之间员工调动审批程序
根据工作需要,用人部门主管提出用人需求,填写《用人申请表》,报送总经理,总经理与用人部门主管及主管经理协商拟定人选。
第十七条部门内部员工调动审批程序
部门内部员工岗位调整(包括临时借调3个工作日以上及试岗)由部门主管提出,经主管经理和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该部门主管做好备案。
第六章奖惩
第十八条处罚
(一)每月12日前报上月考勤(假日顺延)。每迟报一天,扣罚单位主管、考勤员20元,超过5日,处罚部门主管50元。
(二)未执行考勤登记制度,没有考勤登记本、有本不记、登记不符、没有考勤员,有上述情况之一,每月扣罚部门主管50元,直到完善制度为止。
(六)对无理取闹、谩骂、殴打、报复执行公务人员者,视情节处100—200元罚款或待岗,并交港口警务站或公安机关处理。
(七)库场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发现违犯者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处罚300元,第三次辞退。在非指定地点每发现一个烟头处罚所在部门主管50元。
(九)光线充足情况下开照明灯,罚所在部门主管50元,办公室、休息室无人点照明灯、空调或取暖设备等,罚所在部门人员或班组人员100元。
(十一)各部门主管是工作秩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上述管理规定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所属部门员工发生违纪,部门主管负管理责任,处以双倍处罚;部门主管以上领导发生违纪加重处罚。
第十九条奖励
本制度规定奖励的种类为:创造奖、功绩奖、优胜奖三种.
(一)创造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各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从事有益于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它方面作出贡献者
在独创方面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公司生产技术等业务发展确有特殊的贡献者
(二)功绩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例各项之一者经审查后授予功绩奖:
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等能临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具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其它情况。
(三)优胜奖
凡本公司全年内的员工经评优后授予优胜奖。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条由总经理、财务部、业务部及主管领导负责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一条把行为规范、招聘、人事变动、培训、奖惩的执行情况作为监督与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如果在监督与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逐级回报。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董事长批准后生效。
为加强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仓库库存物资,使采购物资入库及领用、产品出入库规范化,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3、物流管理的要求
3.1产成品
3.1.1产成品的入库
产品完工并经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车间核算员填写“产成品入库单”,要求把入库单位、日期、产品图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工时等填写齐全,经车间主任签字批准,检验部门加盖“检验合格”章后,仓库管理员核对实物、合格证验收入库。仓库保管员务必严格把关,对于手续不全或单据填写不完整,不允许物资入库。
产品图号、产品名称、规格、工时一律按技术部带给的标准填写。
入库单价一律按财务部带给的产值(不含税)价格填写。
验收入库的产品按品种,按社会销货需要摆放整齐,做到合理、牢固、整齐、安全不超高。
3.1.2产成品出库
产品销售发出时,务必经质量检查部门认定无质量问题后,销售人员填写产品出库单及收发清单,财务部根据出库单开出门证,收发清单须购货单位签字或盖章后回到仓库,由仓库核对后返财务部。
对于社会零星销售的要先收款后发货,若销售价格低于公司规定最低价的,务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发出货物退回,由业务人员在货物退回当月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经质检部门检验签字,有质量问题的,应根据质检报告单写有关处理报告总经理批示后,交财务帐务处理。
对于售后服务需用的产品务必经总经理签批后,才能往外发货,同时经办人要求对方将旧产品回到,以旧换新,否则不予以发货。若是先发货的,售后服务人员要在当月负责追回旧产品,并办理退库手续。
所有发出商品应在当月及时办理结算,若遇特殊状况,最迟在2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
3.2委托加工材料委托加工材料的出入手续由生产部协助受托加工单位办理,并负责委托加工材料的收回。
3.2.1委托加工材料出库
领料单一式三份,仓库、财务、受托加工单位各一份。
领料人持领料单到财务部开据出门证,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方可发货。
3.2.2委托加工材料完工入库
入库程序同材料入库程序相同,同时按入库数量减少委托加工材料数量
仓库办理入库时,应核对原出库数量,完工回到入库的数量与出库数量不符时,属加工报废或者丢失的应填“委托加工赔偿清单”交受托单位签字确认后,随同发票和入库单、受托加工单位所持原出库时的领料单,返财务部。
委托加工的成品入库价格应为:加工费加材料费,要求分别注明加工费、材料费,加工费按委托加工协议价格办理。
3.3采购物资
3.3.1采购物资入库
仓库保管员根据采购员填制并经检验员盖章后的外购物资验收通知单核对实物,根据购货发票填写入库单,要求分清类别,资料完整,准确无误。
无采购发票的物资可根据同类物资的账面价格或市场价格(采购员带给)办理估价入库,并在入库单上注明“暂估入库”,交采购员一份。开回发票后,先开红票冲原暂估,注明“冲×年×月×日暂估”,再办理正式入库。
3.3.2采购物资出库
生产物资由领料部门根据生产。
一作息制度:
2公司实行单休制度,每月休息4天。
二通讯制度:
三乘车标准:
1分公司总经理长途出差必须乘飞机和火车卧铺,短途自选交通工具。
2员工标准:汽车、火车硬座票全额报销,18小时以上的硬卧票全额报销,18小时以下的硬卧票报销50%,软卧票、软座票和飞机票不予报销。
四差旅制度:
1各分公司出差人员,凭差旅费报销单据报销(无正规票据不予报销),需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要求票据真实,费用合理,单人出差不允许出现连号车票,报销时,出差当事人签字,分公司总经理(店长)批字后向财务报销。若发现伪报和不符合规定费用,总公司不予核销,给予退回自负。
2员工在工作期间,由总公司正常工作调动所产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报销。
3若员工因个人原因请假、因工作表现不好被老板娘退回或非公司正常调动所产生的往返差旅费(包括交接员工的差旅费),由该员工负责。
五销售制度:
1各分公司(门店)每天在17:20前向总公司以传真日报表的形式汇报销售额情况、出现退款时,向总公司以传真的形式申请,总公司核准后将退款拨到退款人帐户。
六财务制度:
1财务总监只对总经理负责,执行总经理下达的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政策。
2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财务总监垂直管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越权和借调。
3总公司配给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工资由总公司财务负责,记入总公司费用。
4公司采用收支二条线制度,严禁用收入款报销费用。
5分公司财务人员将当天的销售款存到总公司财务指定的帐户,不得挪用和占用,若违反,扣除分公司总经理(店长)和当事人当月工资和奖金并开除当事人。
七工资制度:
1各分公司每月25日开工资,于每月12日前做好工资表、考勤表、连锁店利润表、店长考核表、督导考核表报给总公司财务,总公司审核后,将工资和提成同时打入每位员工的工资卡内,总公司财务若没有收到上述表格有权拒付工资及待遇。
八核算制度:
1销售额计算公式:全额加盟费(保证金转下月)+本区域全额代理费(保证金转下月)+收缴工资+营业外利润+直营店销售额-特殊情况退款。
2纯利润计算公式:销售额-POS系统-实发工资-管理费用。
3销售区域外代理不纳入本区域销售额,代理费全款到帐后奖金即时发放。
九薪金制度:
1领导干部工资底薪1500元+岗位(职务)待遇。
2员工工资底薪1000+(美容行业经验)待遇。
3培训学员工资解释:员工培训期间7—10日内没有工资,下店实习期间按员工工资标准执行。实习期满定岗后的薪资,按升职或定职薪水执行。
4财务人员公司底薪+500(完薪)。
十费用预提制度:
1总公司实行对每个分公司预提费用制度,每次拨给各分公司财务备用金20xx元进行费用周转,月末由各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将分公司的费用凭证快递到总公司财务,总公司财务核准后将报销款核销,不符合规定的凭证给予退回自负。各分公司经理(店长)没有招待费用和打车费用,若有特殊需要,先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财务人员实行专人负责,分公司经理(店长)不能兼任。
十一工资催缴制度:
1加盟店开业前必须催缴工资,由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催缴。
2开业后第二个月由财务人员收缴,收缴有难度的向分公司总经理以书面的形式汇报,由分公司总经理配合财务人员催缴,若分公司总经理不配合催缴而导致催缴不上来的属分公司总经理失职,扣分公司总经理半月工资,特殊情况分公司总经理应以书面形式给财务以说明。
3若财务人员漏催或有难度催缴不上来却没有向分公司总经理汇报的属财务人员失职,扣罚财务人员当月工资500元处理。
4若每月收缴工资圆满完成任务的财务人员,当月奖500元奖金。
十二工资关系制度:
1培训中心输送的新学员或公司调动员工,必须填写工资关系介绍信,由学员自带到各分公司报到,分公司总经理接到工资关系介绍信后交由财务备案,财务人员按工资关系介绍信填写情况,发放工资。
3若工资关系介绍信出现问题,无论是丢失或漏填,涉及到哪个部门,就由哪个部门负责,总公司对其部门负责人进行扣半月工资处理。
十三工作关系制度:
1工作关系介绍信必须单人开据。
2分公司员工(店长或纤体师)下店必须持工作关系介绍信到指定的连锁店报到并将工作关系介绍信交到连锁店老板手里,回来时本人必须将回执单带回交给财务备案,若回执单丢失或因其他原因没有交给财务备案的,财务部门对其按旷工处理,望员工重视此制度。
3员工因表现不好被老板退回,在分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前或在分公司接受再培训期间没有工资,重新上岗后继续执行薪资待遇。
十四升职或定职规定:
十五区域保护制度:
1各区域如果出现区域外加盟商或代理商,需先向总公司汇报,避免区域冲突。加盟费与区域外分公司平分业绩,没有分公司的地区计全额销售业绩。
十六加盟店准入制度:
1严格执行连锁加盟店申请审批制度,对有意向加盟者必须认真填写连锁加盟申请表,确定加盟的'必须认真填写加盟连锁店审批表,经勘察符合美人海建店标准后方可批准加盟。
2对经济实力差、管理水平低、经营意识不强、店址不好、店内装修不上档次的申请加盟者严禁审批。
3各分公司负责人必须保证审批一家火爆一家,禁止在签订的连锁加盟合同上胡乱承诺,否则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罚金处理。
4加盟意向保证金收取后,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可以退还。
5加盟店必须统一形象,特别是门面设计必须按总公司规定的VI装修,为公司上市打下良好基础。
十七劳动合同制度:
1所有学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一律签定劳动用工合同,由总公司保存,待学员分配到全国各分公司实习结束后,经分公司留用的人员,其劳动用工合同由分公司转交本人,转交当日合同生效。
2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书面申请,经本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到期离职,否则按无故消失处理,停发工资。
十八加盟合同制度:
1总公司提供给分公司加盖红章的加盟合同,只允许分公司使用,不允许提供给代理商使用,合同由财务人员负责管理,财务人员确保全款到位方可提供。
2代理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司不允许为代理商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信誉较好的代理商要求使用公司合同的,由分公司提供空白合同,代理商与加盟商合同签订后寄给总公司加盖红章,经总公司确认后寄给代理商。
3各分公司在签订连锁加盟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由总公司提供的补充协议书,否则加盟费不计入销售额。
4代理商在代理区域内只允许发展加盟商,没有签订代理的权利。
十九持证上岗制度:
1加盟商加盟后,加盟商本人或委托经营管理人员必需接受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CETTIC)认证中心正规培训,培训合格后获得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CETTIC)认证中心颁发的纤体师证书后方可上岗。
2美人海的干职员工培训合格后获得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CETTIC)认证中心颁发的纤体师证书后方可上岗。
3没有获得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CETTIC)认证中心纤体师证书的工作人员只能在店内做实习生或见习生。
二十会员卡收费制度:
1为了保障会员卡的发放及时到位,总公司特对会员卡的购买及发放进行统一管理,各分公司无权替加盟店代买。各加盟店购卡必须向总公司财务部指定帐户汇款。款到后按购买数量,在7日内邮寄到指定加盟店。
2购买数量规定:丽人卡购买不限数量,半年卡和年卡一次最多购买10张,终身卡每次购买不得超过5张。
3购买会员卡统一收费标准:
3.1丽人卡:10元/张半年卡:50元/张
3.2年卡:100元/张终身卡:200元/张
二十一人事制度:
1全国各分公司没有人事任免权,只允许推荐,推荐和选拔上来的优秀领导干部先向总公司申请,经总公司审核后给予批准。
2全国各分公司总经理有责任和义务为总公司培养和输送高级管理人才,以提升本人在公司的地位,给自己的属下充足的发展空间,为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做出贡献。
3招聘人员对应聘人员工资承诺不允许用“第一个月多少工资、第二个月多少工资”的说法,必须用实习工资是多少,实习期满按定岗工资执行,违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十二培训制度:
1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的为公司大量招聘及培训公司所需要的优秀人才,降低培训费用,完成公司所下达的人员需求的任务指标。
3培训中心输送实习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技术,熟讲理论知识,对关于减肥知识方面和心态调整方面的培训做重点要求,否则不算输出优秀员工。
二十三伙食制度:
1加盟商必须负责下店员工的食宿问题(包吃包住)。
2分公司工作人员没有午餐补助,特殊情况特批。
二十四着装制度:
每个企业,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建章立制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而且规章制度不是一成不变,还要不时地修改完善补充各项规章制度。但同样是企业新制度,推出后产生的效果却可能相差悬殊,这是什么原因呢?如何让一副严肃面孔的规章制度拥有温情并产生好的效益呢?
修改制度也会殃及企业安危?
在当今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企业的内外环境在一刻不停地发生着变化,如市场的环境在变、客户的需求在变、竞争对手在变、企业内部每天都在变、员工自身也在变,一切都在变。一个持续变化的企业组织,必然要求其组织规则跟着变,因此,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不断改变。可是企业在修改完善企业制度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是员工的抵触和反对,甚至是高层的反对,这几乎是每一个企业管理者遇到的最头疼的问题。如果此时强制推行新制度,有时因反对力量过强,可能造成企业内部的纷争,影响团结和员工的情绪,进而影响到工作的效率和产品的质量,严重时会导致企业遭受颠覆性的致命打击。这决不是危言耸听,有些企业就是在这修改制度的小河沟里翻船的。
该怎样预热新制度?
毋庸讳言,懒惰是人的天性和愿意因循旧历的自然属性,在自觉不自觉地妨碍着我们修改和完善规章制度。找到了原因,那么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就有了。以下是我在运作企业时的经验总结。
非正式抛出,进行制度修改前的预热。人们既然习惯了在原来规章制度约束下的工作环境,那么当原有的规章制度制约着企业发展需要改变时,新制度的推出最好不要搞突然袭击,要循序渐进,看准机会引出话题,并轻描淡写地议论上两句。这时有心的人就会琢磨这句话的意思,并继续寻找领导要修改规章制度的根本原因。有时这些员工为了显示自己的先知先觉,还会私下在要好的同事之间议论探讨领导讲话的意思,甚至就此问题展开针锋相对的争论。其实,这些有心的聪明员工在任何企业内部都会有那么几个。他们这样做的过程等于是替领导做思想动员工作,他们不仅努力说服了自己,而且也说服了他周围的人以适应即将出台的新制度。所以,有经验的领导,当他想要修改和补充制度时,往往会在这些有心的聪慧的下属面前,非正式地抛出话题来,引导大家议论几句后,又转移到其它话题了。如此反复两三次,预热的过程就基本完成了。
该怎样推出新制度?
发扬民主,让大家研讨并展开争论。当话题抛出、预热过程完成后,就要及时在某一范围的成员会议上作为众多议题中的一个议题,让与会人员广泛参与讨论。领导可以作为会议主持把问题正式地讲出来,或提前安排一人做陈述,最后自己有引导性地且不流露出强制的痕迹,把所要修改完善的制度正反两方面的意见都说出来,辩证地看待、分析所要修改的问题,然后让与会人员充分展开民主讨论。
民主议论过程有三个作用:
首先在没有正式决定推出之前,让大家议论,可以发现由于领导个体的角度、见识、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对此问题考虑不周全的地方,以便在制定制度时把好的意见吸收进去,这叫集思广益。
其次,根据与会人员的议论,可以作些有针对性的探讨和分析,有时与会人员之间就会开展这些讨论和分析。在此过程中,作为领导可及时发现新问题,如持赞同意见人的背后动因,持反对意见者的背后动因,这样在制度推出后的执行过程中就可以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地重点强化操作,这样可减少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盲区和盲点。
第三,让大家参与制度的讨论过程也是一个宣传贯彻的过程。员工在议论、探讨、争执过程中,相互也就有了对制度的更深了解和认识。即使持反对意见的人也会在争论中不自觉地接受其他各方的意见,进而明白修改制度的必要性。即使当场不同意,也会在听取各方的意见后,进行换位思考,经过进一步的消化进而认同新制度。至少他不会在今后贯彻执行制度的过程中一味地抵触。
如果没有这样的民主过程,突然推出新制度,由于每个人的角度不同、想法的差异、素养的高低、秉性的急慢等因素,再加上制度本身的有可能偏差和漏洞,很容易遭致反对浪潮,结果制度刚刚推出,便形成事实上的搁浅,效益也就无从谈起。
该怎样面对新制度的阻力?
该怎样执行新制度?
编号发文,不发文则不能体现制度的严肃性,更重要的是形成档案。自上而下逐级宣传贯彻,如果不宣传,不但不起好作用,反而起坏作用。制度往往是有针对性的,而且不同的部门对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也不一样,就重点部门、重点人员进行针对性地重点宣传贯彻监督执行。发内部简报,简报的作用在于其流动性,大家可以轮流传阅,而且简报还可以就制度做进一步的.分析、探讨、阐述,从更高、更深层次启迪和教育员工,从而达到更好的效果。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进行新闻运作,这一般适用于知名度高的、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响亮的、规模大的企业。当这些社会的强势企业要推出新的重大制度,而且是有一定创新性、改革性的制度时,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是非常有效用的,外部社会的评价议论对内部员工的影响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员工会带着自豪感而主动地接受新制度。
该何时修改旧制度?
一般情况下,旺季制度需要相对稳定,这是因为,旺季制度改变太频繁,改动幅度太大,容易动摇军心,影响员工的心理稳定,从而影响到企业正常繁忙的经营活动。淡季做些改动,同样也会影响到军心,也会波及到员工的心理活动,但毕竟是淡季,对企业的经营影响不大。
企业的建章立制工作应放在对前一个工作季度工作总结之后,在下一个旺季到来之前的战前动员之前。
经过以上的步骤,考虑到以上意见,采取以上的做法,相信制度就不会是那么冷酷,会变得有效。因为制度的制定毕竟还有员工自己的心血和智慧,自己能不主动贯彻执行吗?这样就变制度的约束人为激励人,从而发挥出制度的最大效用。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发展经济作为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对房地产、酒店业、商贸(及物流)、餐饮投资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策划、(现代农业发展、农村土地整理)企业形象策划、企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营业期限: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财务公司借贷资金,其资金利息由所有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承担。)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条公司首次内部筹款10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限时认缴。其中先生以胡市糖厂土地评估市价过户到公司户下,作为入股资金,不足金额以现金补贴,超出部分作为下次筹款资金。以后每次内部筹款,都以各股东入股出资比例限时认缴。每次缴款后,公司要向各股东提供缴款确认书,并由公司盖章。所有股东互相监督确认缴款情况。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设总经理、业务部、办公室、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七条股东会由三位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所有股东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必须超过全体股东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股东会。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以后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第十八条公司股东会选举先生为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同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先生为总经理,选举先生为副总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各项工作,选举为公司监事。
第三章股东会的职权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或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8、修改公司的章程;
9、聘任或解聘公司的经理;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每月定期召开,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主要向股东汇报公司财务情况、投资计划、工作进度等。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一)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通过;
(二)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材料长期保存;
(三)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议,并由全体股东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六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实施细则;
三、拟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五、拟定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设立分公司等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经理人选及报酬事项;
七、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部分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第三十一条公司股东会选举先生为总经理。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三、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向股东会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人选;
六、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门
负责人。
七、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监事的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给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亦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向外单位投资;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经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五、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四条股东的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同意者除外);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五条出资的转让: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财务、会计
第三十四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每一会计制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审计,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各股东审查。
第三十五条公司每笔财务支出,都需有详细记录,附发票或收据,由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能报销入账。
第三十六条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三十七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注:公司规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的,须明确规定)。
第三十八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会计帐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八章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
第三十九条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按《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十条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股东会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章破产、解散、终止和清算
第四十二条公司因《公司法》第181条所列(1)(2)(4)(5)项规定而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告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结束后,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
记。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股东会。
第四十五条公司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生效。
第四十六条经股东会提议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须经股
东会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可自定,但至少在
三分之二以上)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七条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有抵
触,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为准。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
年月日
第一章:车辆和驾驶员(以下称司机)的管理细则
1、车辆管理:每台车设一个管理责任人,对其车辆情况进行定时定期的检查管理,责任人必须清晰了解自身负责管理车辆的保养情况及其它方面的安全项目。
2、每日出车前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工作,例如:1)车辆外购观检查,2)机油、水、电池水、燃油是否足够,3)车身有无油水渗漏,轮胎、传动轴及皮带等的常规检查,4)货箱空调制冷效果是否良好,如发觉问题要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需报告车队长协助解决,以保证车辆的根本行车安全。
3、公司实行车辆统一调度制,车队会依据各客户的整体用车情况进行安排每位司机所驾驶的车辆及出行,司机必须听从车队长的安排。每次出车前后必须检查车辆的安全情况并了解其车辆的油况及公里数,并按要求做好登记。
4、司机需按公司要求完成任务,包括装货、卸货、签收送货回单、收车前的燃油补给,所有工序必须全部完成,如没有按要求完成或完成不合格则当次工资不予结算。
6、司机工作期间应洁身自爱,严格遵守各客户的供给商送货管理规定及流程要求并严格遵守客户厂内的厂规厂纪规章制度。违反规定被客户处分须自行承当,给公司造成其它损失的还须追究责任。
7、司机必须了解安全行车事故,了解车辆安全性能,车辆发生故障时必须联系车队长,说明情况后由车队安排维修事项。
8、司机出行过程中由于司机自身原因违规所产生的交通违规处分全部由司机自己承当,但因其它原因造成的违规则无须承当,但在客户端损坏物品或违规被罚款的,司机视情况须承当金额20%~100%的损失,另视情况扣除一定的绩效奖。
第二章:入职、请假、离职管理细则
第三章:奖惩制度
1、司机负责各自管理车辆的车容车况,每月依据所负责的车辆情况发放或扣除绩效奖。
2、发生交通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扣除绩效奖50~300元,并在年内奖金内按事故大小扣除绩效奖。如司机有意导致事故的,需赔偿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3、在客户交易有问题的需及时打号码回厂或者公司负责人,如不汇报而又没有处理妥当造成的客户投诉的,当趟工资不予结算,并视情况另行扣除部份安全绩效奖。
4、司机在客户端不小心损坏客户厂内公共物品的,需负责赔偿所损物品或处分。
5、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底薪按50~200元的标准逐年增加,年终奖按上年度的年终奖每年递增500元。
7、不得偷窥公司及客户端的财物,一经发觉,处以罚款及开除处理,有触范治安及刑事处分的,须承当相应的责任并不予结算工资。
8、每次事故后司机应检讨并写检讨书,拒写检讨者也视为违规处理。
第四章:薪资待遇
2、每月20日前结算上月公司,公司的工资计算周期的结构为本月的26日至下月的25日为一个计算周期。
第五章:违章与事故处理
1、司机有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及人身损害,赔偿金额由当事人承当。
2、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的,其处理方法如下。
1)出现违章停车、证件不全、超速驾车或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等司机主观原因造成的违规罚款,由当事人承当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损害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如在保险范围之外,属当事司机负全责的当事人应负责损失金额与保险金差额的50%。
第六章:名词注解
1.开除:有以下情况者按开除处理(开除不得结算当月工资);
1)驾驶证或上岗证无效或持假证驾驶者,一经发觉奖报由公安机关处理,因此期间的劳动薪酬一律无效,不予发放工资。
2)严峻违法者。
3)连续旷工三天者(连续三次安排出车都不听从者属旷工)。
4)有偷窃行为者(包含偷窃本公司财物及客户端公司财物)。
以上行为一经发觉,未领取的工资一律作废,视为无效,并提请公安机关处理。
2.辞退:有以上情况者给予辞退处理(属辞退者可结算当月未付工资);
1)严峻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或客户端的规章制度者(造成损失的,须扣除损失部份的金额)
2)因驾驶技术问题经常发生事故者(含在客户端的各种事故)
3)屡次出错被投拆被处分或出意外事故者
4)每年度内2次(含2次)以上的检讨者;拒写检讨者则按客户提供的投诉资料为据。
5)不服从公司领导及车队长安排者
3.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简称自离,自离则是不按规定提前申请离职,自己不上班自愿放弃工作及工资。
4.车队长:车队是公司车辆及司机管理负责人,所有司机必须听从车队长的合理的调度及管理;
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公司一般会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对员工做出处罚,但是公司是否考虑过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呢
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主要是要看在员工与公司发生纠纷时,是否可以做为法院判案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必须符合几个要件:第一,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经过民主程序。第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返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性规定。第三,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向劳动者公示。这三个要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能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劳动案件的依据,也就是否认了公司规章制度的法律适用性即合法性。
对于这三个必要条件在法庭审理中的举证责任,除了第二点以外,第一点和第三点均应由公司方提供证据。因为,根据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规定,公司对于自己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及该规章制度是否向劳动者公示均负有举证责任,也就是要提供会议记录及公示记录。因为其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应该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有些公司在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仅依据《工作考核管理作业指导书》对员工进行处罚,并依此做出除名的处理决定是不合法的行为。首先在法律上说这种《作业指导书》是否可以算做公司的规章制度呢这种作业指导书只是对操作人员的一种行为或程序上的指导,并不能算做法律规定的公司规章制度,其形式上就存在争议。第二,一般这种《作业指导书》也不会是通过公司民主程序制定的,通常是在几个公司管理人员的.讨论下就通过了。这一点也不能够符合本文上述司法解释对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求。
什么是公司的民主程序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及第三款“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这是公司民主管理程序的法律依据。
由此可知,公司的规章制度想被法院做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只有在满足以上三点必要条件时才能够被认可。
公司规章制度作用
规章制度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行业、各系统,小至单位、部门、班组。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因此,规章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规章制度的特点:
⒈约束性。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它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一经生效,有关单位或个人就必须严格遵守或遵照执行。如果违反有关条款,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⒊稳定性。规章制度既然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就不宜经常变动和修改,应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不能将脱离实际的条文,属于临时性的、个别性的问题,暂还没有条件实行的问题引入规章制度。但并不是说规章制度是一成不变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或环境发生了变化,我们应及时修改并完善它。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
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
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固定工资=工资总额__40%绩效工资=工资总额__60%__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
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
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
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
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__
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
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具体如下表:五.薪级调整第二十一条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
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职能部门员工年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见表4.六关于员工工资第二十三条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员工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
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
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
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员工工资变更。
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
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员工工资变更办理。
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七工资发放第二十九条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
月平均工作日为20.92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0.92.第三十条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绩效工资在次月15日合并发放。
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
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时计算。
第三十三条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当月绩效工资÷20.92__休假天数,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五条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八条公司集会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八福利与补贴第三十九条视公司经营状况,发放下列福利与补贴:1.发放取暖、降温费:12~2月,每人每月30元;
7~9月,每人每月10元。
2.节日补助(春节、五一、元旦、国庆等节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
3.生日礼物为公司盖章的生日贺卡和生日蛋糕券。
4.员工结婚,公司赠送一定数额的礼金。
5.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葬,公司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6.公司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活动费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条通讯补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
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600元/月;
副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500元/月;
部门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300元/月;
项目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400元/月;
司机按实际发生额的70%报销,报销上限为150元/月;
销售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的通讯补贴另定。
第四十一条住房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二条误餐补贴:每月补贴90元。
第四十三条交通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四条员工的固定工资作为公司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的基数。
当员工固定工资未达到本市办理各类保险的最低限时,按本市低保基数为其办理保险。
九附则第四十五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为了规范招标待业公司的内部管理,加强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管理水平,建立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第一条公司由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岗位层级组成,实现公司横向协调、纵向管理。
第二条公司要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权益保护,要建立健全季度和年终考核制度,公正、公平的对员工进行评估和激励。
第三条公司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应该明确,对每个岗位都应该制定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标准,供员工参考和学习。
第四条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合同、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条公司的各项工作应该遵循“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让合作伙伴和客户感受到企业的诚信和责任。
第六条为了防止公司资产被人侵占、损坏等情况,公司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和库存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第七条公司内部应该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把责任明确给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并对达标和不达标的情况分别认真考核、激励和惩罚,让公司的工作氛围充满正能量。
第八条公司要重视产品和服务品质的管理,确保企业能够拥有持久的竞争力。除了建立严格的品质检测制度,公司还要与顾客积极合作,不断改进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公司要积极投入到社会责任的履行中,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环保、社会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以上为招标待业公司规章制度,企业工作以此为准,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执行,以提升企业实力,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为规范装修公司展厅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行业信誉度,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展厅设置要求
2.展厅面积应适度,明确产品展示区、接待区、咨询区等功能区域,保证展出的结构材料、家具、装饰材料等各类样品不拥挤,不混乱。
3.展厅内展品按品类、型号、功能等区分,采用明显标识,相邻产品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配有明显的操作指引。
4.展厅人员应时刻保持整洁卫生,确保展厅干净整洁。
第三章展品保养要求
2.按时对展品进行保养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应保证用户安全,对需要维修的展品加以隔离或移除,避免对顾客造成伤害或安全隐患。
3.对于已经停用或者非常规展品,需要及时渐进性拆除重组。
第四章展厅促销活动管理
3.展厅促销活动的奖励形式要合法,要详尽说明奖励的.范围、期限和方式,并尽量避免以不合法的形式进行博取顾客的诱饵。
第五章服务质量管理
1.展厅的服务质量是公司展示形象的重要体现。展厅人员要主动热情接待顾客,及时了解顾客需求,做好后续跟踪工作,确保顾客的满意度。
3.展厅人员要仔细做好顾客信息的填写,避免因为粗心或者疏忽导致的信息泄露、不准确等不良后果。
第六章管理和制度实施
2.对于规章制度的违反行为,展厅管理人员要及时发现、处理,对违纪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保证展厅管理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对日后追加或修改事项,公司将适时公告并进行相应修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