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红星职业中专学校职专食堂(含小卖部)对外招标
2、经营范围:
(1)经营以师生基本伙食为主的质优价廉的饭菜。(2)每天制定的菜肴品种不得低于30种,荤素合理搭配,并严格按双方核定的菜价出售,做到明码标价。(3)各种特色小吃。(4)食堂和小卖部禁止销售三无产品和过期变质食品;禁止向学生销售烟酒。
3、校方对食堂的管理:
(1)校方仅提供食堂经营场所和现有设施。不提供食堂经营其它所需的设备、设施。学校虽采用封闭式管理,但不确保就餐人数,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校方对学生就餐实行限价指导、综合管理。
①限价指导:中标人对饭菜品种及价格实行备案制度,经营毛利润不得超过25%。菜谱两周一报,每天经营饭菜品种不得少于30种。菜价严格按双方核定出售,最高菜价一般不超过4元,每天必须有1元的最低菜2-3种,中标人必须按双方核定价格进行经营,如不按规定执行,每次扣除违约金500-1000元,违约金以通知单约定缴交或从安全履约保证金中扣缴。如出现五次以同类情况,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安全履约保证金;教职工的就餐模式由校方和中标人商榷后确认。
(2)校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中标人经营期内发生食物中毒、消防、治安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师生身心健康和影响学校声誉的现象,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且校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经营期间涉及到的处罚均不需中标人签字认可,由学校膳委会报校领导同意后开具处罚通知单,并以通知单约定缴交或从安全履约保证金中扣缴。
4、对中标人的其他要求
(1)中标应根据食堂现有条件,合理规划蒸煮、烹饪、切配、拆洗、消毒、储藏和更衣等工作间,并根据餐厅规划独立的教职工餐厅;中标人应全新投入食堂经营所需的各项设备等物品中,冰箱、消毒柜、气炉灶、蒸饭车、工作台、安防监控、餐具、餐桌椅等场内装饰装修经营所需的设备设施,且餐厅座位不得少于360位,中标人所规划的场所必须符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求,并附上施工图纸(包含效果图)、其投入设施设备应造册报学校后勤处审核备档。
(2)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应派出本公司管理团队进场经营,不得进行转租、转包、转借他人经营,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学校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没收安全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必须确保食堂在2016年8月20日前验收通过并投入使用。
(5)中标人在签约前向校方一次性交纳安全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100000)和两年的标金。
(6)中标人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和食堂内部环境卫生;签约时与校方签订饮食卫生、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责任,若由学校清理垃圾需要支付垃圾清运人民币每月壹仟元(¥:1000元)。
(8)中标人自行承担食堂经营期内产生的所有水电费,定期照单交纳。
(9)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内不得变更房产结构,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须书面报告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11)放假期间,若因学校工作需要,中标人应安排人员值班经营。
(13)中标人在食堂经营期间内所投入的设备、设施以及经营用品,在经营期满后,经营者投入的动产部分可自行处理。
(14)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应明确食堂负责人,如需更换或调整,必须征得学校同意;中标人员经营期内所聘工作人员的详细资料报校方备案后方可上岗,否则,按违约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近五年内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正常经营中小学、工厂、医院、或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或餐饮连锁行业经验。2、投标人的身份证、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由派出所出具)、拟聘厨师的中式中级以上烹调师证、原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承包合同或持有注册所在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及食堂经营策略的书面报告。3、原经营期间,在卫生、安全检查方面无不良记录。
4、投标人必须先交纳叁万元的保证金(没中标过后退还)
4、出现以下任何一项者,经投招标领导组审定后,不得参与投标:
(1)曾有犯罪记录的。
(2)原经营期间在卫生、安全方面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以文件为准)。
(3)原经营期间发生过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或学生群发性事件的。
(4)原经营期间不积极配合所承包单位管理,态度不端正,在综合评价中信誉较低。
三、中标人的确定
本招标项目以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基本原则。评标人将严格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标价最高者为本次招标中标者。
(1)职专食堂(含小卖部)标金最低限为7万元/年
(2)当场开标,参加投标者投标时,将标价用信封包装,由招标监督组监督并当场唱标,标价最高者为本次招标中标者(如有两人及以上标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来确定谁中标)。
(3)投标时,标额低于最低限作废标处理。至少要有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公司或个人参加投标方可开标,否则开标无效。开标前,投标领导组应先确认并宣布合法投标者的姓名和资质。经审查,符合参与投标资格者低于三人,由招标领导组确定重新发标。
(4)中标者一周内与学校签订承包协议(合同)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不签订承包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5)中标者必须遵循“谁中标谁承包,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不得转包、代包、委托他人管理,如违反上述规定,即取消承包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