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加强旅游住宿业行业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旅游星级饭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星级饭店的动态管理,促进饭店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星级饭店管理权限事宜
(一)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现委托各地市局自行组织实施本地四星级旅游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落实对本地四星级饭店的日常监督管理。委托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五个市局组织实施本地五星及五星级以上饭店的初评和复核等跟进工作,落实对本地五星级饭店的日常监督管理,保证服务质量,并不得再委托区(市、县)承担此项工作。其余地市局的五星及五星级以上饭店的初评和复核工作,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具体实施。各地要切实负好责任,抓好工作,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地市,我厅将适时收回委托。管理权限委托各市后,各市要将四星级饭店评定、复核等结果报我厅审批并统一公告。受委托的五个市局要将五星级饭店初评等情况报我厅,由我厅审批后报上级部门。我厅将不定期对各地星级饭店进行抽查,并对评定结果拥有否决权。
(二)各地要积极组建市级星评员队伍,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不断提高星评员队伍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同时,要建立健全星级饭店的评定管理办法和规范程序,报我厅备案;如需抽调省级星评员,应先报我厅市场管理处统筹安排。
二、关于星级饭店复核工作
2019年12月9日至12月30日
(二)复核依据及工作原则
1.复核依据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
《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006-2006)
2.工作原则
(1)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加大旅游星级饭店退出力度,维护标准权威性和星级饭店品质。
(2)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旅游饭店严格要求,做到不同区域坚持相同标准,不搞倾斜照顾。
(3)鼓励和引导旅游饭店创新升级,重视软、硬件建设,营造让宾客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4)强化对安全、消防、卫生等关键环节的要求,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消防预警系统及消防设备以及消防、反恐、食品卫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
(三)复核对象及方式
1.四星级及以上饭店
2.一至三星级饭店
各市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内一至三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
(四)复核重点
1.必备项目
坚持“必备项目,一项否决”原则,确保旅游饭店必备项目不缺项和符合标准要求。
2.运营管理
(1)注重细节。饭店的重点环节及各项服务是否与星级标准匹配并保持稳定,是否重视产品和服务的便捷度、舒适度和人性化。
(2)设施维保。饭店内部结构、设施设备和服务等项目进行调整或改造后,是否符合相应星级标准,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到位。
(3)外包管理。饭店对外包经营部门是否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其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符合相应的饭店星级标准。
(4)文化建设。饭店企业文化建设、主题氛围营造、主题功能设置和主体产品开发的具体措施及成效。
(5)绿色发展。饭店在低碳经营、节能减排方面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并取得实效,是否重视高效节能设施设备、新能源、新技术的引进与应用,全体员工和宾客是否积极参与。
(6)创新营销举措。饭店营销渠道建立情况、经营状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饭店经营管理主要做法和经验是否值得在行业推广。
3.信息报送
饭店是否按要求及时在全国星级饭店统计调查管理系统中填报各类报表和经营数据。
4.业务培训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要求。请各地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复核队伍,统筹开展2019年度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并对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旅游饭店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升星级饭店品质。
2.严格标准,依规处理。复核检查中发现星级饭店存在严重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星级旅游饭店标准和程序作出处理,并对外予以公布。
3.抓住重点,强化监管。各地要按照职责抓好本地区星级饭店复核工作,对公众网站上投诉较多、业内反映较差的星级饭店要列为年度常规复核的重点检查对象,强化对星级饭店的督导检查。要加强全国星级饭店统计调查系统的填报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提高填报率和准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