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机关廉政灶管理制度,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廉政灶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机关廉政灶管理制度》,本制度即日起开始施行。
一、公务接待制度
(一)公务接待要坚持“定额供餐,成本核算,经济实惠”的原则,合理配餐、体现特色、注重服务,严禁接待中讲排场、比阔气,造成铺张浪费。
(二)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及其他公务活动确需安排就餐的客人,一律在机关“廉政灶”用餐。
(三)机关“廉政灶”来客接待实行审批制。来客接待用餐须填写“廉政灶”接待审批单,经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安排用餐,任何人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自行安排,否则费用自理。
(四)严禁超标准接待。接待中不上烟酒、果品。接待费用每人每餐不得超过30元(招商引资商务接待除外)。
(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情况下,与公务活动无关人员不得参与陪同就餐,实行对口业务陪同,不得一客多陪,少客多陪。原则上按照3:1比例陪餐。
(六)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交费制。所有公职人员在机关“廉政灶”就餐后,经机关“廉政灶”管理员进行核算,向“廉政灶”交纳用餐成本费,并由管理员开具收款收据。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廉政灶”公务接待费用实行日清月结,实行财务“3+1”入账制度。
(二)建立机关“廉政灶”财务管理台账(公务接待管理台账、费用支出管理台账),由机关“廉政灶”管理员专人负责。
(九)节约机关水、电、煤等,自觉爱护餐具。
(十)由炊事员根据饮食调配具体负责机关“廉政灶”食品原料的采购,并接受机关“廉政灶”管理员监督,采购时做到价格对比、质量对比,严禁弄虚作假,不得采购腐烂变质的原材料进入厨房,采购实行双重审签制,炊事员执行“首签制”,机关“廉政灶”管理员经核查无异议后再签,方可入账。
五、领导责任管理制度
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机关“廉政灶”日常事务、食品安全、财务审批、人员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