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万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4处国有门面房租赁权网络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BZLX2023CQ009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位置
建筑面积约(㎡)
年租金参考价(元)
拍租期限(年)
保证金
(元)
1
利辛县城关镇老县委内西侧
66.1
5000
3
2000
2
36
13100
利辛县城关镇向阳路中段南侧105铺
28.64
21600
4
利辛县城关镇向阳路中段南侧106铺
29.88
20700
特别提示:1.房租一年一付,未尽事宜以委托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近三年产权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拍卖(连续竞价)的方式,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须达到2家及2家以上,其中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四、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三)缴纳保证金。
1.保证金支付。在工作台页面,点击进入“项目登记”,须填写本单位或本人“保证金缴款账号”。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工作台页面,点击“保证金查询”,进入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通过订单式支付或转账支付缴纳保证金。
(2)转账支付。在保证金缴纳及查询页面,查看“子账号”,须通过在项目登记页面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五、标的展示
六、项目竞价
(一)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在工作台页面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二)竞价规则详见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三)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为200元或其整数倍;
七、成交款
受让方须于网络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支付至委托方指定结算账户。
八、竞买保证金处置
1.受让方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付清成交价款、佣金,履约完成且无受让方责任后原账户退回。其他意向受让方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7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
2.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因收款人变更或撤销账户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责任自负。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约定缴纳成交款、佣金、签订合同(如有)的;
(6)受让方不按照合同履约的;
(7)其他监督部门认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十、其他事项
(二)任何要求澄清转让公告的意向受让方,均应于报名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四)对本次网络拍卖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
(五)拍卖标的均以委托方提供的标的手续、资料为依据,其他
对标的概况的介绍、描述仅供参考,委托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
卖公司不承担标的所有瑕疵的担保责任。
(六)受让方与委托方付清成交款、佣金、签订合同(如有)后,由委托方将现状标的直接交予受让方。
(七)本项目具体事宜详见网络拍卖文件(含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等资料)。
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物的质量、面积、数量以标的现状为准,如资料与实际数据不符,不影响成交价。
(九)具体项目具体要求
2、关于优先承租权
(2)原承租方放弃或未竞拍成功,必须在15日内搬离房屋,如逾期未搬离或未全部搬离,则委托方默认房屋内剩余物品为遗弃物品,委托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清理,清理时不会保管任何物品,所有物品将做废品处理。
4、履约保证金:竞拍人竞拍成交后应当交纳第一年房租的25%作为履约保证金,待《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且承租人无违约的情形下退还(不计利息)。
5、未尽事宜以委托方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联系方式:19523668521李经理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绿地中心A座1808
委托人联系方式:0558—8863607
地址:利辛县子胥大道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558—8017588李主任
地址: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14日
网络竞价须知
一、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二、网络竞价方式适用于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三、凡进入网络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本项目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及《亳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竞买人)》,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受让方进入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视为接受本项目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内容并无异议。
四、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具体流程如下:
(一)本项目自由报价期为2023年9月26日9:00时始至11:00止。自由报价期意向受让方可以对意向标的充分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和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二)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报价期内达到或超过起始价的最高出价者即为受让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达到或超过起始价的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受让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三)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状态变为“竞价结束”,本次报价结束,可以通过“当前最高报价人”得知您是否是最高报价人,并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竞价结果进行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五、免责条款
(一)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填写注册报名和申请竞价信息。如因意向受让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竞价,委托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账户仅供一名意向受让方使用。因意向受让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委托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因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委托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委托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异常情况处理
(一)竞价系统中的内容与公告(包括附件及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时,委托方有权修改竞价内容、终止(中止)竞价、否决竞价结果,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二)竞价结束,竞价结果经核查有误,委托方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三)若出现本须知第5条第4款所述情况,委托方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有权部门批准可恢复竞价、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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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lxxxs@126.com地址:利辛县永兴东路669号(人民北路与永兴路交叉路口西侧)邮编:236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