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消费品
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3
纳税人销售旧货
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旧货是指经营旧货的单位销售旧货,而非企事业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政策依据:国税函〔2009〕90号,财税〔2014〕57号
4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5
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6
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七条规定,
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
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8
销售免税项目
9
出口货物劳务
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
10
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11
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税函〔2009〕4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