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强化市场监管执法,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公平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履行职责不到位。显失监管公平
工商干部对市场监管公平性、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首先是对市场监管的职责、重点、方式认识不清,市场监管的公平性意识不强,思维方式陈旧,不是以谋求社会公平正义为终极目标,而是以完成收费任务、完成监管工作部署为目标。重收费轻监管、重罚款轻纠正、重感情轻公平。在行政处罚幅度上,熟人与生人不一样,打招呼与不打招呼不一样,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不一样,小企业与大企业不一样。同样的违法事实,在同一地区,对违法当事人的罚款金额却不相同,显失公平公正。其次是市场监管的行为不规范,表现出盲目性、随意性,发人情照、收人情费。在监管中,重结果,轻过程,出现“四多四少”现象,即考虑部门利益的多,考虑经营者利益的少:考虑监管“形象”的多,考虑监管到位的措施少:考虑人情世故、给领导面子的多,考虑公平公正监管执法少,因而时常导致市场监管的缺位或不作为现象。其三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违规违纪的工商干部查处不力,致使少数监管干部、枉法监管等行为愈演愈烈。
(二)现行法律法规在体现公平性上仍有缺失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法律法规颁布不少,但缺少一部明确各监管部门职责和权限的《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法》,以致部门立法利益化,监管执法部门化,部门规章(文件)互相打架。如1987年制定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其条款内容明显滞后于当今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如今社会上流传《投倒条例》是个筐。违法行为往里装,致使T商监管执法人员不理解,而且被处罚对象因认为不公平而难以接受。
(三)地方干预影响监管的公平性
只有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才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平公正。但在一些地区受到环境的影响,依法监管执法阻力颇大,造成执法难,执行更难的状况。当前,基层普遍反映行政干预现象较为严重,某些领导往往以维护地方稳定、发展和优化软环境建设等为名,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干预施压。致使工商监管显失公平,给行政执法设立“篱笆墙”。由于各种行政干预,加之工商监管执法干部自律不严,导致自由裁量权的失衡,影响监管公平性,
二、实施公平监管的对策
工商机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做到公平监管,就必须冲破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式,推进法制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制化的进程。
第二,强化规范观念。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范就没有公平。规范工商行政管理行为,是公平监管的重要保证。规范行为要做到“五统一、五规范”。“五统一”即:统一公平监管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统一行政处罚的三权分离模式,统一处罚文书格式和案卷归档要求,统一案件核审标准,统一奖惩标准;“五规范”,就是规范监管行为准则,规范监管程序,规范监管制度和纪律,规范使用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规范经济户口监管内容。通过监管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确保公平监管落实到位。
第三,强化服务观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立足本职,始终把依法监管、严格执法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放在支持、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树立监管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公平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以打造监管型、服务型、法治型工商来取得群众、企业、政府“三满意”。
第四,强化质量意识。监管执法质量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生命线。要努力追求四个层次:一是查办个案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处罚幅度合理,力求做到复议无撤诉,诉讼无败诉,检查无错案;二是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公平公正:三是对辖区内的市场秩序状况进行有效监控,能够及时消除隐患,迅速处理突发事件,具备快速反应的监管执法能力:四是利用典型案件,扩大工商法制宣传。
第五,强化和谐观念。和谐监管是构建和谐工商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在竞争行为复杂化的今天,工商行政执法监管只有按照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深入推进“阳光监管”,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监管效果。去年,镇江工商系统全面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的改革,受到了市政府、省工商局、国家工商总局的充分肯定。经验做法分别在《中国工商管理研究》、《工商行政管理》上登载。通过对行政处罚文书的法理、情理、文理的全面阐述,解释处罚文书中法律法规的适用。消除了当事人疑虑,达到以理服人的目的。
(二)实现三大转变,提高监管水平
努力实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就是在市场监管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和方法指导我们的工作。古人云:“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讲政治、讲大局,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优化发展环境,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改进工商监管的方式和手段,都是工商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也体现着监管与发展的统一。
努力实现监管与服务的统一,就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整体提升工商作为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水平。工商部门的公共服务水平不只是体现在公众服务平台,通过监管方式的转变,在市场监管中也能体现良好的服务。体现在监管中的服务,具体就是:通过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服务于经济健康发展,通过维护交易安全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通过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服务于广大消费者。
努力实现监管与执法的统一,是打造过硬的执法队伍、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的客观需要。无论工商每年查办多少大案,为群众解决多少难题,一个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一个滥用政府公权力的工商干部,就会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对我们的信任和评价。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工商部门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才能树立执法权威,必须克服执法的随意性、提高执法效能,着力整改不规范的执法行为,通过公平公正的执法塑造政府公信力,实现公正、透明的“阳光工商”,规范、高效的“法制工商”。
北京是首都,工商面临的监管形势非常复杂,政府和百姓对我们工作的标准要求很高,奥运在即,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及时、妥善地解决。通过学习领会伯华局长提出的“四个统一”,我们对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坚定了做好工作的信心。我们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围绕“四个统一”,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深入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积极主动投身于首都建设,为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努力实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为首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按照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们立足监管、着眼发展,充分发挥工商部门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职能作用,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目前,我们已初步搭建起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框架体系。
一是强化大局观念,创新工作机制,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将积极履职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转化为主动、高效的工作。健全市场主体准入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三级公众服务平台规范化服务水平。
二是围绕科学发展观、2008年奥运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贯彻科学准入理念,完善市场主体准入规则,积极促进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发展,为多种所有制主体资产重组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优化首都产业结构做好服务。
三是积极推行网上年检等现代服务和监管方式,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促进政府公众服务更加公开、透明、便捷、高效。
二、努力实现监管与服务的统一,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中深入体现为民服务的主旨
工商执法、市场监管的工作过程,是工商部门履行为民服务职能的载体。近年来,我们一直着力于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积极探索维护市场秩序的长效、治本之策,通过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有力地促进工商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水平的提高。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在服务中依法加强监管,在监管中体现良好的服务。通过建立实施主体事项提示制、轻微问题告诫制、突出问题约见制、管理责任建议制、典型案例披露制等五项制度,切实解决以罚代管的问题,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自律作用,减少行政成本,消除违法状态。
二是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强化经济户口分类分级监管,通过加大对高风险行业和低信誉度企业的管理,提高工商部门对辖区市场秩序的有效控制能力,使基层工商执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百姓需求。
三是扎实做好“红盾护农”工作,积极支持和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今年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保护,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的力度,特别是要着力完善农村食品配送网络体系,为广大农村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是积极探索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治本的措施,不断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实施社会惩戒,加大违法失信的成本,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一直以来,我们将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和谐的消费关系和安全的消费环境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整合资源,不断提高自身的监管水平和维权能力。
一是继续推进12315两级调度指挥体系建设,通过对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的分析、整合,及时对市场的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进而实现对执法资源的整合和对执法力量的调度指挥,提高对消费热点问题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对市场秩序的控制力。
二是积极推进社区工商工作站建设,通过流动工商工作站和网上工商工作站的建设,使基层维权工作进一步贴近百姓日常生活,解决百姓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三是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加大对重点地区、重要商品监测抽查的力度,并及时监测抽查的结果,通过消费提示、消费警示等方式,引导公众实现健康消费。
四是以现代科技手段为消费维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强化专业的技术检测分析能力,提高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技术含量。
五是有效利用社会监督,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途径,将市场监管触角延伸到基层。通过举报奖励等方式,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引导公众支持并参与市场监管,促进行业自律水平不断提高。
四、努力实现监管与执法的统一,以规范的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
严格依法行政,是提高工商履职能力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按照总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着力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执法效能,在推进管理创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商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通过细化自由裁量权、应用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建立罚没物品公物仓等措施,实现对案件查办全程的监控和规范,克服执法的随意性,减少执法人员以权寻租的可能,保证工商严格依法行政。
二是加强法制监督和执法检查,积极开展效能监察,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案审会制度,杜绝错案发生。
三是坚持队伍建设的“三个过硬”,不断提高首都工商队伍整体素质。继续加强以“甘当主力、甘当苦力”为核心的首都工商统一职业价值观的教育。强化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积极行政,培养干部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工商事业的职业信仰。
论文关键词市场监管探索
在烟草行业改革与发展的新时期、新形势下,国家局对如何转变烟草专卖管理方式提出了新要求、新课题。构建“打击严厉、管理到位、疏导及时、服务周到”的市场监管体系(以下简称“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就是一次有益的探索和思考。
一、实施“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的背景
2012年4月9日,国家烟草专卖局赵洪顺副局长在全国烟草专卖管理暨专卖内管工作现场会上提出:着力构建“打击严厉、管理到位、疏导及时、服务周到”的市场监管体系。坚持守土有责,强化属地管理,坚决打击各种形式不合法、不规范行为。提高市场分析和判断能力,注重市场监测,加强对异常零售客户的管理。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检查,积极疏导零售客户的合理诉求。牢固树立服务零售客户的理念,努力为零售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在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中,着力构建“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也是符合《行政处罚法》有关要求的。《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还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的内涵及方式
卷烟市场监管的目的是严格贯彻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查处和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规范有序的烟草生产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实施“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既适应市场监管的目的,又符合市场监管内容的需要。打击严厉、管理到位、疏导及时、服务周到,是市场监管方式的四个方面,既可单独适用,也可综合实施。
(一)打击严厉
提升案件经营能力,强化信息情报网络建设,开展联合执法,突出对制售假行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主要方式是对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严重的取消烟草专卖经营资格;对无证经营行为,移交工商部门联合予以取缔;对涉烟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管理到位
提高专卖执法人员分析判断能力,对卷烟零售户实施分类管理,以异常零售户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检查和管理。主要方式是实施《卷烟零售户分类管理办法》,结合卷烟业态,明确分类管理的重点,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和转化举措。
(三)疏导及时
对有违法行为的零售户,通过实施行政指导举措,进行教育转化,避免再次违法;对轻微的无证经营行为引导整改或不再经营。主要方式是采取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约见、行政建议、行政回访等方法,减少违规率,提升教育转化率。
(四)服务周到
落实“与客户共创成功”理念,通过为零售户提供法制培训、真假烟识别等,为零售户经营发展建言献策,提供多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服务。主要方式是实施五层法规培训,即新办证户入门培训、经营初期培训、违规户专门培训、守法户常规集中培训和日常上门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三、实施“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专卖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打击、管理、疏导和服务,所实施的执法行为不得超越管理权限,不应违背法律精神、原则和国家政策。
(二)合理性原则
注重公平、公正,所实施的疏导和服务应符合行政相对人的利益要求,方式方法应妥善。
(三)针对性原则
紧密围绕市场监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薄弱环节,根据不同的对象、案件或行为性质、特点,选择相应的市场监管或服务方式,实现最佳效果。
(四)以人为本原则
综合运用各种行政措施和管理、服务手段,寓执法、监管于疏导、服务之中,有效解决随意执法、趋利执法、不规范执法等问题。
(五)公开性原则
通过多种渠道,采取适当方式向零售户公布“打击严厉、管理到位、疏导及时、服务周到”的内容、形式等,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实施“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意义
实施“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是在烟草行业改革与发展的新时期、新形势下,对转变烟草专卖管理方式提出的新要求。近几年,连云港市局实施的柔性执法,已在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提高零售户守法意识,保持良好卷烟市场秩序等方面显示出成效。实施“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是对“柔性执法”的完善和提升。
(一)该体系是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
实施“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是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建设法治烟草的体现,有利于提高专卖执法的亲和力;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专卖管理秩序和社会环境的体现,有利于优化发展软环境。
(二)该体系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转变管理职能和服务方式的重要举措
实施“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是专卖管理部门市场监管理念与模式的重大转变,是在工作职能上从传统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是在工作方法上从刚性监管为主向刚柔相济、相辅相成转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新型烟草专卖执法管理模式的体现,有利于提高专卖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该体系是优化执法环境,实现执法成效与社会效果共赢的根本保证
实施“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有利于突出对重点违法行为的打击,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可以减少或避免违法现象的发生,提高监管效率和效能;可以协调和解决专卖管理部门与相对人之间的矛盾,最大限度地消除误解,争取配合。
五、实施“打、管、疏、服”市场监管体系的注意事项
“打、管、疏、服”是一项综合性的市场监管体系,需要专卖管理登多部门分头实施,同时又要协调配合。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明确实施主体、职责,制定完善相应的制度文书,规范操作流程和程序,确保应用、监督、考评到位。
(一)部门协作,共同实施
机动大队侧重于打击,日常监管大队全面实施管理、疏导和服务,证件管理部门侧重于管理和服务,案件审理部门侧重于疏导和服务,综合管理部门侧重于督查考核。专卖监督管理部门继续发挥好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的协作机制,共同解决调查取证、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难题。继续完善与工商部门打击无证经营的协作机制,依法取缔无证经营。
(二)形成体系,系统实施
该监管体系的建立,需要市县局共同实施。要明确市县局的分工,系统实施。打击方面的制度应主要包含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暂停整顿操作办法》、《取消经营资格操作办法》等。管理方面的主要制度应有:《卷烟零售户分类管理办法》、《8种检查方式实施细则》等。疏导方面的主要制度有:《行政指导程序规定》和配套的实施细则、标准规范等。服务方面的主要制度有:《卷烟零售户法制培训实施细则》等。四个方面共用的制度有:《卷烟市场日常监管实施细则》、《卷烟市场互查实施办法》、《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用语规范》、《全程说理执法实施意见》、《市场净化率考评办法》等。
(三)完善标准,规范实施
打击、管理、疏导和服务,每个方面都应有相应的实施标准和操作流程,实施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规范,做好有关文书、资料的收集、保管、统计、分析等工作,按照要求规范实施。
(四)信息支撑,高效实施
综合证件管理、市场监管、情报分析、案件审理、内部监管等功能,实施移动终端系统,提升市场监管针对性、科学性、系统性,提升市场监管整体效能。
(一)明确工作目标。建成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联系点为主体,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具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畅通流通领域举报投诉服务渠道,切实强化市场监管,维护流通秩序。(二)充分认识工作意义。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是商务主管部门转变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管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市场秩序,实现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净化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要将做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高度来认识,作为构建和谐的重要举措来落实。
充实力量,加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在备、春耕生产期间,站里组织技术人员,在各县(市、区)区域内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耕地类型,进行监测,将实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资料提供给领导作为指导春耕生产、组织防旱抗旱的决策依据。另外,针对去年春季气温低这一情况,在春耕播种期间连续对0-25厘米耕层土壤早晨七点的地温情况进行监测,为政府部门指导春耕播种提供了第一手信息和材料。
为做好2009年肥料市场监管工作,在总结上年工作的基础上,年初站里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执法领导小组,组成了由农艺师以上职称工作人员组成的肥料监督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备春耕期间肥料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实施,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的开展肥料市场监管行动,确保了全站肥料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到位,措施有效,成效明显。
年初,站里召开了各县(市、区)土肥站长及肥料生产经营企业参加的“全市土肥工作会议”,紧紧围绕强化肥料质量监管这一工作目标,安排部署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抽样检测工作。在备春耕生产期间,他们以复混肥、掺混肥为重点,共抽检具有代表性的肥料产品18个批次,并委托长春市质检院进行质量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其中15个批次产品合格,产品合格率为83.3%。
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从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严把生产、流通、使用关。2009年,他们组织肥料执法人员对全市的肥料市场进行了两次全面清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6人次,整顿农资市场22个,检查农资经营企业312个,净化了肥料市场,保证了肥料生产、经营企业的正常运营,确保了放心肥料进入流通、使用环节,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到目前为止,该站的70万元项目补贴资金已全部到位,4000个土壤样品的采集、风干、粉碎任务已全部完成,经过全力以赴地进行4000个土壤样品3种速效养分的测试工作,春节前已全面完成土壤样品测试和施肥指导卡的打印、发放工作。
为了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在农业生产的各个主要环节,他们都组织全市土肥系统的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采取巡回科技讲座、电视讲座、接受农民科技咨询、发放科技宣传资料、田间指导等多种形式向农民讲授土肥科技知识,宣传肥料的科学施用、鉴别真假伪劣肥料以及购买肥料时应注意的问题等科普知识,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2009年,全市共开展各种科技讲座、科技培训180班次,培训技术骨干4800多人次,培训农民4万多人次,发放科技资料3万余份。
2010年,长春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肥料市场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大推广力度,使指导、服务、立项、获奖能力进一步增强。
在技术推广上,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完成《九台市10万亩抗旱节水技术推广项目》的报奖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农安县5万亩耕地土壤培肥技术推广项目》,继续申报《吉林省长春市耕地质量监测区域站建设项目》,继续实施“沃土工程”。
一、探索运用“纪检监督+思想教育”模式,筑牢思想防线。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做好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能使纪检监督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我组在做好纪检监督工作的同时,坚持预防为主,多措并举,做好廉政教育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规动作”。二是创新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方式和方法,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性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开展主题演讲、互动游戏、建设廉政文化长廊和廉政文化室的形式丰富宣传教育形式,通过形象、直观、立体的党风廉政文化活动,让党员干部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接受党风廉政教育。三是根据“因材施教”原则,对党员干部采取分层、分类的方式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针对领导班子成员,由于其掌握有一定的权力,针对性地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利用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对一般干部,侧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提高其为民着想的服务意识。
三、探索运用“纪检监督+日常工作渗透监督”模式,拓展监督工作力度。积极参与监督单位活动,在日常活动和工作中进行渗透监督。一是针对市市场监管局组成部门多、干部队伍多及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等特点,强化对市市场监管局党建工作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市场监管局党组抓好单位党建工作和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针对市场监管局服务企业、面向群众项目众多、兼具执法和监督权的特点,强化对“12315”服务窗口日常工作,执法部门日常市场监管的行政执法、市场秩序和食品药品等工作渗透监督,对窗口人员懒政怠政和执法过程“吃拿卡要”等现象作为重点整治工作。三是在参加监督单位开展的扶贫活动中,走访了解帮扶干部纪律作风情况、贫困户享受扶贫政策到位情况及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加强商务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加大商务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使商务法律法规深入广大人民群众中去,2013年,我大队将采取宣传车、咨询台、散发宣传单、展示牌、横幅、标语以及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宣传的内容涵盖生猪定点屠宰、成品油市场监管、酒类流通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等商务流通领域政策法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和经营业主对商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
三、加强对商务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完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体系。
2、加强对全县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经营,一是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网点;二是强化安全操作规程;三是严把成品油质量关;四是严厉打击小型油罐车非法经营行为。
3、加强对酒类流通管理,净化酒类经营市场,一是加大酒类流通经营的宣传力度,严格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二是强化监管措施,重点对白酒类、红酒类、高档酒类的监管,旨在加大对城区经营网点的监管,而后逐步向乡镇市场延伸。同时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4、积极做好商贸流通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全面提高商贸流通领域保护知识产权水平,建立健全知识保护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重视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基金项目:本研究受到海南省教育厅研究生创新课题(编号:Hys2012-33)支持。
【摘要】旅游市场监管对促进旅游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我国旅游市场监管存在着诸多问题。《旅游法》的出台,为解决旅游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法律基础。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海南省旅游监管具体实践,应加强对旅游市场的行政指导,重视旅游监管队伍建设,理顺监管体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市场监管沟通标准等。
【关键词】旅游;旅游市场;监管;海南
作为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典型代表,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自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海南在旅游质量提升、市场监管、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时值《旅游法》出台之际,本文立足《旅游法》,以海南旅游市场监管实践为切入点,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海南旅游市场监管的实践
(一)完善旅游法规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重在依法依规。在行政监管和法律规制上,近年来,海南省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条例》、《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海南省旅游景区景点管理规定》、《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和《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等7部旅游法规,内容涉及旅行社、酒店、景区、旅游交通、旅游商品、导游管理、旅游开发规划等方面,基本涵盖了“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在全国率先基本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旅游法规体系,为我国旅游行政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组建综合性的旅游行政部门
2009年,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率先在全国挂牌成立,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旅游发展委员会的成立,顺应了我国旅游发展的形势,改善了旅游行政管理体制,提高了旅游工作效率,有利于及时解决旅游市场纠纷,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2010年7月,海南省旅游规划委员会正式开始运作,作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整合14个主要厅局的资源,其主要职责是审查旅游规划和重大旅游项目规划,统筹全省重要旅游资源开发,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三)行业协会布局完善
“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证明,一个合理的社会管理系统总是由精干且富有效率的政府和发达的社会组织构成,并总是由行政监管与自治管理实现分工合作来构成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高效运行需要法治政府的行政监管与社会组织的自治管理共同发挥作用,二者缺一不可。”[1]海南充分认识到行业协会在促进旅游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培育和发展旅游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积极推进旅游行业协会建设。目前,在省旅游协会的基础上,成立了七个专业分会:旅游景区分会、旅游饭店分会、旅行社分会、旅游教育分会、温泉分会、商务旅游分会、旅游团队购物分会等,发挥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在联系行业、沟通政府、调研政策、引导自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旅游市场监管增添了一支重要力量。
(四)探索建立旅游综合执法机构
为提高旅游行政工作效率,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健全旅游市场监管体系,海南省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衡又相互协调的原则,积极推进旅游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省政府专门成立了海南省旅游联合执法办公室,由省旅游委、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省物价局组成,探索建立“综合执法、相互取证、归属处罚”的联合执法机制,改变过去的多头执法方式,整合了旅游执法力量。降低了行政执法成本,增强了行政执法效率。各市县也成立了假日旅游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成员单位间的密切协作,上下联动,在产品供给、信息服务、宣传引导、应急值班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人性化服务程度,增强游客满意度。
二、海南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旅游市场经营主体混乱
(二)旅游市场监管主体力量薄弱分散
虽然海南成立了旅游发展委员会,具有统筹协调规划旅游市场的职能,但是旅游监管力量薄弱,旅游监管执法队伍,无论是从规模、数量上讲,还是从素质、能力上看,都远远不能满足旅游业快速增长的需要。目前,海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有限,各市县旅游质监所也普遍存在人员短缺、办公经费不足等问题。这与旅游质监所“受理并协调处理各类旅游质量投诉案件,查处各类违规操作或违法经营案件,依法对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能极不协调。
(三)旅游市场监管多头执法
(四)行业协会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虽然海南在旅游行业普遍建立了行业协会,但是,一方面,旅游协会或是专门分会都是采取“官办”方式,经过政府批准成立,工作人员由政府派,经费由政府划拨,在组织运营上不独立,行政色彩浓厚,独立性不强;由于存在天然的隔阂,官办协会按部就班地代表政府来开展工作,其在维护行业利益、规范引导经营者、沟通内外,抑或经常性地保持联系都不容易,因此,部分行业组织很难得到下游企业、个体经营者和导游的认可,工作状况和运行效果不太理想。另一方面,行业协会缺乏监管市场的职权,对行业管理乏力。行业协会在行业标准制定、行业准入、行业处罚、行业退出等方面没有发言权。这就造成“政府监管不到位、行业监管没地位”的局面,使得一些真正可以通过行业内部解决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或有政府出面解决,这样既造成了行政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的建议
(一)充分运用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基于国家的法律、政策的规定而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作出的,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心甘情愿地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作出任何行为,通过非强制性的手段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标的行为。作为“柔性执法”方式,行政指导可以切合大众心理和社会需求,发挥旅游行政相对人的积极性,促进公众积极参与到旅游市场秩序的维护中,尽量减少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矛盾产生。
因此,各级旅游行政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行政指导的方式加强宣传,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通过建立健全旅游信息制度、安全提示制度、快速维权投诉制度、旅游价格指导制度等,为中外游客提供全面、准确、实用的旅游服务信息;通过建立违法前行为告知制度,劝导旅游经营者合法经营;协调各级旅游协会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引导和帮助旅游经营者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水平,进而营造“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只有政府通过建立公正权威的旅游产品信息系统、强化旅游服务供应商披露真实信息的义务或者通过采取告知、指点等行政指导形式来改善这种情况,才能方便旅游者获取关于旅游产品的正确信息,才能进一步有效的遏制不正当竞争,保证旅游市场公平竞争。”[3]
(二)加强旅游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一方面,随着旅游业的发展特别是旅游消费大众化和日常生活化,我国旅游市场呈现日益广泛和深入的特点,点多面广,快速扩张;另一方面,旅游是一种享受型、发展型消费,旅游产品又具有综合性、多样性等特征,人民群众对旅游产品和服务的期望值高。”[4]因此,加强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督检查就显得尤为重要。而旅游监管执法队伍无疑是影响旅游市场监管水平的重要因素。因此,海南应该抓住国家出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利时机,将市县旅游质监机构作为独立机构存在,以满足旅游执法检查工作的需要。同时、在机构编制上,尽量向旅游监管执法机构倾斜,在经费划拨上,努力保证旅游监管执法经费的落实和充足。
(三)加快推进旅游监管体制改革
由于行政权力的稀缺性和附带利益性,具有传统管理权限的执法部门不可能真正放权,再加上多头执法所形成的权责不明,这就容易造成“有利益抢着管,没利益不想管”的困局,政府协调下的联合执法也就容易走形式、走过场。最重要的是,海南旅游联合执法只在旅游高峰期和节假日进行,没有形成旅游综合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因此,我国应考虑“建立一套级别高、权威大、职能强的旅游管理机构,对旅游六要素进行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对旅游资源进行大规模、深层次的开发或整合,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的组建,”[5]发展“大旅游”,打造“大产业”、推进“大管理”。探索旅游综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在成立省级旅游发展委员会的基础上,各市县也应尽快组建旅游发展委员会和旅游规划委员会,为当地旅游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组建高效快捷的旅游综合执法机构,最大限度地减少多头执法。在机构设置上,提高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位阶,将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定位为政府组成部门,将旅游质监机构定位为公务员单位,努力提高旅游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威。
(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在现代社会,人类的经济、政治和社会需要,大部分是通过社会组织来满足的。建立在社会分工基础上的专业化社会组织,通过其整合和协调功能,一方面可以使组织成员的活动由无序状态变为有序状态,另一方面,又可以把分散的个体粘合为一个新的强大的集体,把有限的个体力量变为强大的集体合力。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明确规定,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因此,一方面,海南可以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放宽行业组织成立的标准,用足用活政策、资金来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淡化行业组织官方色彩,充分赋予其自,实行自收自支;政府只需对行业组织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鼓励各级各类旅游协会建立健全各项自律性规范,积极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不断提高旅游行业自律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结束语
参考文献
[1]赵刚.行政监管与社会组织管理关系研究[A].公共管理与地方政府创新研讨会论文集[C].2009(11):227.
[2]杜江.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成因与对策研究[N].中国旅游报,2012-7-13(3).
[3]胡燕佼.论旅游市场监管中加强行政指导的必要性[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11(6):87-89.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管难度大。当今,全国畜禽养殖场(户)以中小型和散养为主,而中小型和散养养殖户,普遍存在对畜禽无公害生产、疫病防控、品质监管意识薄弱、技术手段比较滞后等现象,且散养户基本遍布每一个村,导致监管难度大,给畜禽肉品安全带来隐患。据调查,全国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下分散饲养约占养殖总量30%。
二是屠宰场(点)少。各地普遍存在畜禽屠宰场(点)少,分布不均等现象,且乡镇未设生猪定点屠宰场,只有县城1-2家,导致乡镇自行屠宰、分散经营,农村私屠病猪肉上市时有发生,农村猪肉食品安全存在较大隐患,导致畜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管无法保障。据了解,湖南娄底市双峰县生猪定点屠宰覆盖面太小,全县能吃上定点屠宰猪肉的人口不足全县总人口的10%。
三是监管力度小。当前畜禽产品市场监管点多面广,但基层市场存在监管意识不强、职责分工不明、屠宰执法队人员少等现象,有的地方一个县只有1-2人,导致对流动街贩卖肉食品的经营无法巡查,对学校和企业食堂、宾馆、饭店所购进的肉食品无法进行肉源落实和查处。据了解,某县生猪屠宰执法大队只有2名工作人员,畜禽产品市场监管根本无法开展。
二、建议
一是严把畜禽源头关。加强养殖从业人员技术培训,强化新理念、新技术,严格按无公害食品要求生产畜禽。对畜禽进行强制免疫,对所有应免畜禽做到免疫病种100%,免疫抗体水平达80%以上。加强养殖场投入品监管和加强产地检疫,确保出产畜禽健康。
一、紧抓四个环节,全面构建“精细化”市场监管体系
(三)紧抓监管环节,以“分级”的形式推行差别管理。根据市场监管登记备案情况,将经营业户依据诚信度不同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不同等级的经营主体进行差别管理,安排不同的巡查频次,解决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工作中的漏洞、盲区、薄弱地段和尖锐问题。同时,推行等级浮动制度,对于持续三个月保持无违纪记录的经营主体实现“晋级”,对于日常监管中发生新的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予以“降级”,被连续两次“降级”的经营业户,由监管人员对其实行严管,并领导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紧抓总结环节,以“调研”的形式研判发展趋势。针对分类监管过程中市场主体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积极开展专项调研活动,深入分析和探讨问题的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同时,根据市场主体发展态势,形成专题分析报告,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和决策服务,为干部职工提供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平台,在交流中总结工作、分析问题、交流经验、传授方法,从而提高辖区市场监管效果的利用率。
二、健全三项制度,深入推开“精细化”市场监管模式
(一)推行监管任务包干负责制。坚持“岗责清晰、强化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行监管任务包干负责制度,全面梳理分类监管工作流程,对巡查工作从工作目标、内容、标准、时限和步骤等方面进行细化和量化,并按照“谁巡查、谁录入”的原则,将巡查任务落实到人,由市局和工商所、工商所和直接责任人逐级签订《精细化市场监管工作责任书》,使基层监管人员感到有目标、有压力、有动力,逐步增强市场监管的主动性。同时,推行分层分级负责制,下级责任人对上级责任人包干负责,形成逐级分责、逐级负责的递进式追究机制,有效强化了市场监管队伍的整体责任意识。
(三)推行市场主体电子巡查制。全面推行“3G+OA”网络办公系统,将基层监管人员分散的3G手机用户终端纳入无线虚拟办公网络,与市局企业档案信息库有效对接,形成了移动式的监管执法信息共享系统。基层市场监管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可随时通过手机对经营业户信息进行调查。针对轻微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性的行政指导,对需要立案查处的违法经营行为,通过手机服务终端现场录入询问笔录、提交立案申请,切实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
三、建立“精细化”市场监管体系取得显著成效
(一)实现了市场主体精细化监管目标。通过建立“精细化”市场监管体系,采取分层分类的监管方法,进一步细化了市场主体类别,细化了市场监管巡查项目,有效地增强了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同时,通过开展监管后续总结分析活动,全面研判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趋势,将市场监管工作由粗放式逐渐向精细化转变,全面提升了市场监管工作的利用水平。
(二)增强了市场监管工作的规范性。通过建立《精细化市场监管项目备案表》、推行监管人员与经营者双方签名制度,全面记录了监管人员的具体监管细节,市场巡查过程达到“痕迹化”管理目标,有效解决了市场监管走过场、不到位等问题,全面增强了市场巡查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