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村干部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受处分
“对这个处分,我心服口服。我明知道公款购买土特产是不对的,镇上也多次提醒和教育,但我认为买一点没关系,而且是用于村委会开支,又不是装入我自己的腰包。结果还是难逃巡察组的‘火眼金睛’。今后,我会吸取教训,再也不犯这种错误了。”在宣布处分决定时,白某说。
事情要从石屏县对村巡察工作说起。2020年7月16日至9月4日,石屏县委第四巡察组在对牛街镇甲乙己村党总支开展巡察时,发现该村存在用集体资金购买瓜子、核桃等土特产的问题。巡察组及时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石屏县纪委监委,2020年11月,牛街镇纪委就该线索展开初核。
“2016年以来,你们村委会有没有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瓜子、核桃的情况?”
“有。我们村有时召开支部书记、小组长座谈会,就用集体资金买瓜子、核桃、梨等用于日常招待和会议。”甲乙己村党总支书记白某交待。
点评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违规违纪问题,但在这样的形势下,该村仍违规购买土特产,对中央一再亮明的纪律红线置若罔闻。村党总支书记在明知“严禁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礼卡、土特产、香烟及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规定的情况下,仍知纪违纪。2020年12月5日,牛街镇党委给予白某党内警告处分。
为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石屏县纪委监委迅速将该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公款购买高档烟酒茶叶和土特产等违规违纪问题。(石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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