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下发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中的反“四风”
4、力度空前的反腐倡廉活动
二、出台职工福利标准的背景《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2015年2月9日)
全总的《通知》和省总的《实施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全总的《通知》和省总的《实施意见》是在当前的大背景和新形势下出台的,其意义:一是体现了对全体职工的关心。二是体现了为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担当精神。三是体现了工会组织的工作特点。四是能有效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和凝聚力。五是能促进工会工作在服务中心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职工福利的标准
1、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其“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关于“少量”标准,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000元,不能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2、基层工会组织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的慰问。在会员过生日的当月,可以向会员送价值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
3、基层工会组织可用会费统一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50元。当会费不足时,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
4、基层工会组织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确需途中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当会费不足时,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
5、基层工会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确需安排用餐的,对参与活动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可以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
6、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文体活动、技能竞赛以及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可适当给予少量的物质奖励。评出的获奖者不得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一,每人奖品(或奖金)不超过500元。凡主办单位已给予奖励的,派出单位不再重复奖励。
7、基层工会参加县级以上地方和产业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确需为参赛者购买比赛所需运动用品的,每人不超过500元。
2、单位计提的工会经费。计提标准:按单位全体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并全额上解。其中:50%由省总工会返拨至基层工会,50%由上级工会按规定比例逐级分成。
4、上级工会给予的补助。基层工会组织开展某项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有较大资金缺口时,可向上级工会申请专项补助。
二、当工会经费不足时,是否可以用行政补助工会的经费为会员或职工购买、发放福利或节日慰问品?
不能。因为纪检、财政及审计等监管部门明确要求,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将资金转拨到工会或直属单位账户,为所属人员发放奖励和物资。
三、1000元以内的节日慰问品在不同的法定节日中如何分配?由基层工会在上限标准内自行确定。即:可选择一个法定节日发放,也可在几个法定节日里分别按不同的标准发放。
四、离退休人员是否应该享受相同的职工福利标准?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离退休人员个人不缴会费,其全体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也不列入所在单位计提工会经费基数。但保留会籍。所以,基层工会可以在上限标准以内向离退休人员发放和在职职工或会员相同的福利。
符合发放节日慰问品的对象范围: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劳务派遣工、长期借调人员及与单位有劳务工资关系的其他人员。
另:还可以列支工作餐费和租车费等,如会费不足用行政补助工会的经费弥补。因为春游秋游活动是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活动,而不是职工福利。
六、基层工会的经费收入无法保障会员和职工福利的上限标准怎么办?
一是积极争取行政对工会的支持。行政补助开展活动,工会经费全部用来福利支出。
二是尽可能扩大计提工会经费基数,足额计提工会经费。计提的工会经费越多,上级返拨的工会经费也就越多。
工资总额由行政财务提供,其工资总额的统计范围为上年度单位给职工发放的全部收入,包括单位为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是增收节支。尽力控制压缩“三公”经费等行政支出,调减职工活动预算。
2、基层工会组织的文体比赛活动不能购买服装,对获奖人员也不能发奖金。但可以为比赛活动及兴趣小组的日常活动和训练购买消耗性的体育用品、租赁活动场地。
3、基层工会每年可组织一次单项或综合性的比赛评奖,获奖人数不得超过参加人员的三分之一、可以给获奖人员发放每人不超过50元的小奖品。其他活动可参照文体活动执行。如:摄影书画、读书演讲等。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动一般不外请裁判、评委、教练等。组织的活动,确需安排工作餐的,可为参加人员按每人不超过40元的标准安排工作餐,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统一提供时,可按标准发放给个人购买。
八、关于对职工本人及家人生育、因病住院、婚丧嫁娶的看望或慰问;家庭发生困难需给予救助时该如何处理?
1、只有在职工本人生育、因病住院时,基层工会可给予看望或慰问,标准每人次不超过500元。职工本人当年多次住院的,基层工会在当年看望慰问次数不超过2次。(避免多头慰问)
2、职工本人或家人有婚丧嫁娶时,基层工会一般不予看望慰问。职工本人去世,工会可以购买花圈吊唁,如是因发生重大意外而去世的,可以给予适当慰问。
九、六一儿童节能否对有14岁下儿童的职工家庭开展慰问活动?
不能。只能对困难职工或单亲女职工家庭进行六一节慰问。标准自行确定,建议在300元以内。
十、平均每人150元的电影券是否可以一次性发放?不能。组织职工看电影即属于职工福利范畴,也属于职工活动性质,一般应由工会组织职工集体看电影,对因特殊情况无法统一组织或少数职工因值班等原因无法参加集体活动时,可以按次发放券。
十一、是否可以以给职工购买武汉旅游年卡来替代春秋游活动?不能。春秋游属职工活动,应集体组织。如因单位性质或其他原因,无法一次性组织的,可分两批进行,但活动前必须制定好活动方案,且参加活动的人员不重复。
十二、慰问与困难救助或补助有何不同?
慰问是在某一特定情况下,工会组织表达对职工的一种关爱(如:职工住院的慰问),所以慰问金标准不能太高。
十三、重点内容解读: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
帮扶项目:金秋助学、大病救助、日常生活帮扶、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送温暖。
注意事项:实名登记签收,专款专用。
困难救助范围
单位职工(农民工)生活特别困难或家庭遭遇意外灾害,致使生活难以为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困难救助: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而未及时享受“低保”救助的;
2、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原则上高出幅度控制在30%之内),但由于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因企业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破产、停产、半停产)而拖欠工资,造成生活特殊困难的;
5、患重大疾病未能进入基本医病保险,或虽已进入基本医疗保险,但因支付自负医疗费用致使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
6、因生活特殊困难造成子女失学、辍学的;
7、经认定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困难的。
十三、湖北的职工福利标准是如何确定的?一是按照经费支出应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以基层工会的经费收入为主要依据。二是湖北的经济发展水平。三是综合各地市和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四是突出工会工作的主要任务。五是参考兄弟省市标准。(高于全国经济排名、2道线)
十四、重点内容解读:教育酬金是指:教育活动所请老师的课酬劳务费。课酬标准:参照《培训费管理办法》中的标准:
1、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2、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3、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4、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注意事项:
1、上述标准是国家标准,各级工会组织的不同等次的培训应适当低于国家标准。
5、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
奖励标准:每人不超过500元。注意事项:1、评选表彰活动一般应是在年终总结中评选表彰的年度工作优秀或积极分子。2、表彰对象一般应是普通工会干部或工会工作者。尽力避讳表彰对象全是单位或工会领导。3、要有评选方案和评选表彰通报文件。4、发放奖励应以打卡为主。十五、关于外请人员的劳务、评审、裁判、讲课、文体教练或老师的相差费用怎样处理?一般只有县级以上工会或大型企业工会组织的活动可以列支以上费用。基层工会因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比赛活动需请教练和辅导老师的,可以按每人每天不高于200元的标准支付劳务费。并按规定办理签收手续。
十六、发放节日慰问品是否可以以提货券的形式发放?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如果职工人数较多,购买点较近,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不违反纪委规定的基础上,基层工会可以先统一购买,后向职工发放与节日相符的规定物品的提货券。
十七、2号文件之外的一些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是否可以突破?
工会经费开支“十不准”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大吃大喝等活动。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8、不准将单位工会经费全部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必须确保开展职工活动和工会正常业务工作等经费开支。9、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或借活动之机发放纪念品。10、不准用工会经费超标准改造办公用房及豪华装修。
对《实施意见》效力的定位1、此《实施意见》属于部门(系统)性文件。2、该《实施意见》必须在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全总《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以及我们省制定的各项与中央文件规定相配套的文件规定范围内执行。
纪检审计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工作日中餐饮酒
二、公款大吃大喝
三、公款旅游(疗休养活动的注意事项)
四、收送节礼
五、滥发津贴补贴(注意普惠现象)。(加班费、节假日值班费的注意事项)
六、违反财经纪律
1、虚列会议。2、假发票报销。3、没有盖公章的发票。4、白条报销。5、虚报冒领。
七、违规召开会议。
八、奢侈浪费。
1、不能用公款搞联欢会、搞团年宴。2、超标准进餐及接待等活动。
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十、纪检审计监督检查将向基层延伸。
十一、要树立底线思维意识、风向标意识、打持久战意识、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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