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很简单,就是看有没有SC。如果有食品制造许可证的,就是散装食品以及预包装饮料。
上案例:茶树菇,有包装,净含量250g。
表面上看,符合预包装食品的定义上。具体是哪个,要看有没有SC。有了就是预包装饮料,没有就是食用农产品,不用管执行标准。与散装食品区别也一样,散装食品要有SC。
二、食用农产品
1.食用农产品定义
2.食用农产品的包装要求
农产品非常宽泛,其中还包含中药材。这就是这些打擦边球的现象,比方药物制剂包装行业对比,说是初级农产品。
也就是有包装和标签规定的,从其要求包装和标志。
此外,《食用农产品行业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第三十三条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食用农产品或者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要求的其它应该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必须包装包装行业对比,并标示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鲜活畜、禽、水产品等除外。
4.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要求
5.处罚依据
《食用农产品行业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第五十二条销售者依照本方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条例,未按规定进行包装以及附加标签的,由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勒令改正,给予劝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亿元以下罚款。
这两个茶饼没有SC,主要看执行标准里对标签的规定。
三、散装食品
1.散装食品定义为:“无预包装的制品、食品香料及制做半成品,但不包含新鲜肉类,以及需清理后加工的原粮、鲜冻家禽产品和虾类品。”
2.散装食品的包装要求
散装食品是指不预先确定质量或密度,现场通过称量销售的饮料的酒类,不具备“预先定量”特征,它是与预先定量食品相对应的概念。分两种状况,一种是裸装食品,是指没有包装的食品,它是与包装食品相对应的概念。另一种散装食品并非"预先定量",可以有包装,但是散装称重。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制品经营者销售罐装饮料,应当在袋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以及生产批号、保质期或者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模式等内容。
3.处罚依据
(1)有包装称重销售的,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扣押非法所得和违规生产经营的制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非法制造经营的软件、设备、原料等用品;违法制造经营的制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亿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亿元以下罚金;总值金额一亿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停产,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标签、说明书不依照本法要求的制品、食品添加剂;”处罚。
(2)现场无包装销售的,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勒令改正,给予劝告;拒不纠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亿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停产,直至吊销许可证:(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要求要求销售食品;”处罚。
四、预包装食品
1.预包装食品定义
预先定量包装以及制做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制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仍然在必定量限范围内带有统一的品质或密度标识的食品。
2.预包装食品特征
首先是“预先定量”,其次是“包装以及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同时具有这两个特点的加工制品就是预包装饮料。任何一个特点不具有,则不能定为预包装食品。
食用农产品包装不排除预先定量。法无禁止皆可为,何况给消费者更多的知情权。关键就看有没有获得SC。
3.预包装食品包装的要求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该有标签。标签必须注明以下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以及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制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必须标注的其它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它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必须标注主要营养成分以及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示事项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包括:、、等及其食品执行标准的规定。
4.进口预包装制品的包装要求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进口的预包装制品、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中文标签;依法必须有表明书的,还必须有英文表明书。标签、说明书应该依照本法及其我国其它有关法律、行政规章的条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模式。预包装饮料没有英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以及标签、说明书不依照本条要求的,不得进口。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依照本法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扣押非法所得和违规生产经营的制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非法制造经营的软件、设备、原料等用品;违法制造经营的制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亿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亿元以下罚金;总值金额一亿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停产,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标签、说明书不依照本法要求的制品、食品添加剂;(三)制造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要求进行标示;
制造经营的制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妨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勒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